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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绩效工资比例配置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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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绩效工资对于提高公务员工作积极性,提高公务员办事效率非常有帮助。这里绩效工资比例的确定就显得非常重要,那么河北公务员绩效工资比例配置和分配方式是什么?河北省公务员工资有哪些部分构成?

  1、基本工资:

  (1)岗位工资:体现工作人员所聘岗位的职责和要求。分为:专业技术岗位(设13个等级)、管理岗位(设10个等级)和工勤技能岗位(设5个等级),每个岗位等级对应一个工资标准。

  (2)薪级工资:主要体现工作人员的工作表现和资历。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设置65个薪级,工人设置40个薪级,每个薪级对应一个工资标准。

  

  2、绩效工资:主要体现工作人员的实绩和贡献。国家对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分配进行总量调控和政策指导。事业单位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内按照规范的程序和要求,自主分配。

  

  3、津贴补贴:

  (1)艰苦边远地区津贴:主要根据自然地理环境、社会发展等方面的差异,对在艰苦边远地区工作生活的工作人员给予适当的补助。对艰苦边远地区根据发展变化情况,每5年评估调整一次。

  (2)特殊岗位津贴补贴:对在苦、脏、累、险及其它特殊岗位工作的人员实行特殊岗位津贴补贴,国家统一制订特殊岗位津贴的项目、标准和实施范围。二、绩效工资的比例配置是怎样的? 绩效工资在不同部门或不同层次岗位有不同的配置标准.

  

  具体配置有两种方法,

  1、第一种是切分法,先依据岗位评价和外部薪酬水平确定不同岗位的总体薪酬水平,再对各个岗位的总体薪酬水平进行切分,如某岗位总体薪酬水平(100%)=基本固定工资(50%)+业绩工资(50%)。

  2、第二种是配比法,先依据岗位评价和外部薪酬水平确定各个岗位的基本固定工资水平,这时应考虑薪酬水平市场定位,这种情况下,一般基本工资水平应定位于市场薪酬水平的相对低位,再在各个岗位基本工资的基础上上浮一定比例,使各个岗位薪酬的总体水平处于市场薪酬水平的中高水平,如某岗位的薪酬总体水平=基本固定工资+业绩工资(业绩工资为基本工资的40%)。这样在员工没有达到或低于预期业绩标准时,其总薪酬水平低于市场水平;而达到或高于业绩标准时,其总薪酬水平就会持平或高于市场薪酬水平,从锏皆惫ひ酪导ǹ刂谱约盒匠甓だㄐУ哪康摹W凵纤觯颖笔《怨裨笔敌屑ㄐЧぷ剩枪裨惫ぷ手贫雀母锏囊淮罅恋恪�

  

  河北公务员绩效工资没有统一标准和比例,可以由单位自主确定,通常上绩效工资占基本工资的40%左右。

  

  


·最低工资标准的制定和实行
      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是我国一项劳动和社会保障制度。《最低工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 第21号)]已于2003年12月30日颁布,2004年3月1日起施行。最低工资标准的确定和调整方案,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同级工会、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研究拟订,并报经劳动保障部同意。
最低工资标准是国家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基本生活,在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的情况下,而强制规定用人单位必需支付给劳动者的最低工资...


·单位未缴社保,劳动者退休无法享受退休待遇,损失如何计算?
      根据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江苏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关于审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的指导意见(二)》第二十条的规定,劳动者超过法定退休年龄请求用人单位赔偿养老保险待遇损失,且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确实不能补缴或者继续缴纳养老保险费的,自该用人单位依法应当为劳动者办理社会保险之日起,如果劳动者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未满十五年,用人单位应按照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当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一次性支付劳动者养老保险待遇赔偿。如果劳动者在用人单位...


·劳动者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方面的基本制度有哪些?
      根据《劳动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的工时制度;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1日。如果企业因生产特点不能保证上述休息时间的,可以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2)用人单位在法定节日期间应当安排劳动者休假。法定节日包括元旦、春节、劳动节、国庆节、中秋节、清明节等。 (3)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


·拖欠工资双倍赔偿依据是什么?
      拖欠工资可以要求赔偿,但不是双倍工资,在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才可以主张双倍工资。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85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


·失业后如何领取失业金?
      根据《江苏省失业保险规定》第十八条,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按照规定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
    (二)在法定劳动年龄内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且有求职要求。
    第二十二条,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


·哪些人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根据继承法的规定,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l)无行为能力的人,限制行为能力人。也就是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或者精神病患者。
(2)继承人、受遗赠人。这些人和遗嘱人有着直接的利害关系。
(3)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即这些人是和遗产的处理结果有直接关系的人。他们或者是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较近的血缘关系、婚姻关系,如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妻子儿女,或者是继承人、受遗赠人的债权人。...


·外祖父、外祖母或祖父、祖母死亡的,是否享有丧假?
      不享受; 根据《劳动法》第51条的规定 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 《国家劳动总局、财政部关于国营企业职工请婚丧假和路程假问题的通知》的规定 职工本人结婚或者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时,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由本单位行政领导批准,酌情给予一至三天的婚丧假。 非国营企业的职工请婚丧假的参照国营职工情婚丧假的标准,但婚丧假仅限于职工本人或者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和子女...


·年终奖发放前离职,员工能拿到年终奖吗?
      年度绩效奖金、年终奖的发放应遵循公平合理原则。现行法律法规并没有强制规定年度绩效奖金或年终奖应如何发放,用人单位有权根据本单位的经营状况、员工的业绩表现等自主确定奖金发放与否、发放条件及发放标准。但是,用人单位应当经过法定的民主程序制定规则,并向劳动者进行公示或告知,且应遵循公平合理原则。 对于在年度绩效奖金或年终奖发放之前已经离职的劳动者可否获得年终奖,应当结合劳动者离职的原因、时间、工作表现和对单位的贡献程度等多方面因...


·育儿假是按照自然日还是工作日计算?
      育儿假没有明确规定是自然日还是工作日,但是有规定:在同一计算年度内,育儿假可以拆分请休,原则上不超过2次。所以对于员工来讲,利用这个规则可以理解就是按照工作日计算了。另外育儿假不计入职工带薪年休假假期。 用人单位确因工作需要需跨1个计算年度安排职工休假的,应与职工协商一致安排,也就是说假设当年公司无法给员工休育儿假,要累计到下一年周年,只要跟员工协商好是允许的。 育儿假工资怎么发? 政府是鼓励有条件的企业按照全额工资发放。也...


·农民工到哪里仲裁讨薪?
      农民工讨薪应该先申请劳动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后,才可以向提讼。可以向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   根据《劳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四)解除劳动合...


·关于事假有哪些规定?
      事假的天数是由用人单位通过制定规章制度的方式确定。事假是无薪的,但如果用人单位有规定可发薪水的则从其规定。 根据《江苏省工资支付条例》第26条规定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不予支付其期间的工资:在事假期间的; 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4条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职工请事假累积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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