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6899334 19166418749
 马鞍山律师导航 博望区 花山区 雨山区 当涂 和县 含山
律师团队
>>
  • 马鞍山律师姜律师
  • 马鞍山律师朱律师
  • 马鞍山律师叶律师
  • 马鞍山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马鞍山市区、博望区、花山区、雨山区、当涂、和县、含山 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被拖欠工资什么时候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马鞍山律师网 www.mas64.com


  建立劳动关系后,员工按约定付出劳动,公司就要在约定时间内支付工资。而有些公司因为经营出现问题,公司财政吃紧一时拿不出工资,所以拖欠工资。如果一直拿不出钱的话,即属于侵犯劳动者权益,员工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不过,有些人不知道什么时候可以仲裁。

  

    首先,公司在约定时间内未支付工资的,即属于拖欠员工工资。

  

    其次,公司拖欠员工工资后,只要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其实员工申请劳动仲裁时间不受限制。

  

    不过,实践中发现公司有故意拖欠工资的行为,拖欠一周以上的就可以去劳动部门投诉。并且,投诉之后还是继续拖欠的,员工即可以去申请劳动仲裁处理。

  

    另外,如果公司找出其他理由拖欠工资,那么按正常发放工资日期推迟半个月不发,并且没有明确发工资日期或者以其他借口不肯支付工资的,员工可以不用继续等待,直接去申请劳动仲裁处理。


·被拖欠工资什么时候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建立劳动关系后,员工按约定付出劳动,公司就要在约定时间内支付工资。而有些公司因为经营出现问题,公司财政吃紧一时拿不出工资,所以拖欠工资。如果一直拿不出钱的话,即属于侵犯劳动者权益,员工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不过,有些人不知道什么时候可以仲裁。   首先,公司在约定时间内未支付工资的,即属于拖欠员工工资。   其次,公司拖欠员工工资后,只要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其实员工申请劳动仲裁时间不受限制。   不过,实践中发现公司有故意...


·用人单位是否应当发放年终奖?
      所谓年终奖,一般是指用人单位根据自身的经营状况通过其内部规章制度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方式,在一年年终对劳动者为用人单位作出的贡献而发放的奖励性报酬,属于对劳动者全年劳动付出的超额劳动报酬。我国现行劳动法律、行政法规等没有明确规定年终奖的发放方式、数额和发放时间,因此,是否向劳动者发放年终奖不是用人单位必须承担的法定义务。 劳动者请求用人单位支付年终奖的,一般应依据用人单位的内部规章制度,或者双方订立的劳动合同,及集体合同是...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就约定的股权激励发生的争议应该如何处理?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满足一定条件时,由用人单位通过向劳动者授予一定比例的股权等方式进行股权激励,作为该劳动者的额外报酬,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就约定的股权激励发生的争议,一般情形下应作为劳动争议案件予以受理。...


·辞职后怎么追回被拖欠的工资?
      发现公司拖欠工资后,有些员工担心以后会一直没法准时拿到工资,所以便选择辞职。但是,辞职时公司拿不出钱支付工资,或是约定一定时间给,比如按公司原先约定的发工资日期。那么到约定时间还是不给发,或者以劳动关系终止为由拒绝,员工要积极采取措施拿回工资。   按规定,员工被拖欠工资,即使已经辞职,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讨回被拖欠的工资。   不过,员工跟公司终止劳动关系后,需要注意仲裁时效,具体是从终止之日起一年申请仲裁。...


·拖欠教师工资怎么办?
      如果是由于有关人员违反国家财政制度、财务制度,挪用国家用于教育的经费造成的教师工资拖欠,可以向上级机关投诉举报,由上级机关责令限期归还被挪用的经费;如果是财政困难,那就只能等待上面的处理。 用人单位拖欠劳动者工资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


·关于事假有哪些规定?
      事假的天数是由用人单位通过制定规章制度的方式确定。事假是无薪的,但如果用人单位有规定可发薪水的则从其规定。 根据《江苏省工资支付条例》第26条规定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不予支付其期间的工资:在事假期间的; 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4条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职工请事假累积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公司安排加班,不可拒绝的情形
          《劳动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但部分企业总是用订单多任务重为由,要求劳动者,即使按照《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支付了相应的,既加大了劳动者的劳动强度,也不利于劳动者的身心健康,
...


·无故拖欠工资应承担什么法律后果?
      无故拖欠工资的单位应承担下列法律后果: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来加付赔偿金。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用人单位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给劳动者。...


·福利待遇何时终止?
      离职时员工的五险一金和档案的处理如下,具体的全国各地的实际情况大同小异,但应该以当地为准,因此,当事人应该去当地咨询一下: 1、养老保险转移手续 《关于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规定养老保险采用 “双转移”模式,转移手续如下: 一是携带包括参保人员居民身份证、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居民户口簿等相关证明材料,到目前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打印《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二是带齐这些手续,填写《转移接...


·周末单位必须要安排职工休息吗?
      《国务院关于修改〈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的决定》的相关规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实行统一的工作时间,星期六和星期日为周休息日。企业和不能实行前款规定的统一工作时间的事业单位,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灵活安排周休息日。因此,对于企业而言,星期六、星期日并不必然为休息日。只要企业能够满足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且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1日,那么都不违反标准工时制的规定。 当然,如果实行轮班工作制的,劳动者在法定...


·公务员绩效工资比例配置是怎样的?
      绩效工资对于提高公务员工作积极性,提高公务员办事效率非常有帮助。这里绩效工资比例的确定就显得非常重要,那么河北公务员绩效工资比例配置和分配方式是什么?河北省公务员工资有哪些部分构成? 1、基本工资: (1)岗位工资:体现工作人员所聘岗位的职责和要求。分为:专业技术岗位(设13个等级)、管理岗位(设10个等级)和工勤技能岗位(设5个等级),每个岗位等级对应一个工资标准。 (2)薪级工资:主要体现工作人员的工作表现和资历。专业技术人...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马鞍山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6899334 19166418749
19166418749
点击这里给马鞍山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