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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衅滋事罪和聚众斗殴罪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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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寻衅滋事罪和聚众斗殴罪同属于扰乱公共秩序犯罪,且两罪历史上还有同为流氓罪的渊源关系,二者之间有一定的相似之处,对于单方聚众斗殴和多人寻衅滋事之间却容易产生混淆。

   首先,从目的和动机方面看,聚众斗殴多出于逞强争霸、报复泄愤等动机,是为了报复他人、争霸一方或者其他不正当目的而实施;寻衅滋事则是出于开心取乐、寻求精神刺激、发泄低级情趣,肆意挑衅,随意殴打、骚扰他人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寻衅滋事罪的殴打行为带有很大随意性,多表现为临时起意、一时性起,全凭个人好恶。

  
      其次,从犯罪对象是否明确来看,聚众斗殴罪的殴打或殴斗对象明确,其报复打击对象是特定明确的人,多表现为成帮结伙的殴打,且犯罪对象一般亦并非只是被动挨打;寻衅滋事罪则没有明确和固定的侵害对象,侵犯对象往往是可以“置换”的,具备不特定性。

  
      最后,从犯罪的形式方面来看,单方的聚众斗殴仅限于“聚众”形式,殴斗或殴打他人之前必须有纠集多人聚众的准备过程;而多人寻衅滋事则不同,一般没有为寻衅或滋事而去纠集或聚集多人的情形,仅是因闲逛、饮酒、娱乐而集合在一起。在玩耍过程中为寻求精神刺激而滋事,往往是临时起意,以显示威风、发泄不满情绪而肆意为之。

  
      本案中,虽然陈某等人并未进行互殴,但互殴行为只是斗殴的一种表现形式。单方进行殴打,而对方没有予以同样目的回应或没有实施殴打行为,并不影响一方存在斗殴的客观事实。且刑法并未将聚众斗殴的客观表现限定为聚众互相进行殴斗行为,因此,从罪行法定原则出发,不应将单方有聚众斗殴故意的情形排除在聚众斗殴罪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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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人身损害赔偿 (1)医疗费:按实际产生的费用,以从医学角度治疗身体损害必要为限,不包括因整形、康复治疗而产生的费用。 (2)误工费:以被害人工作单位实际扣发为限,且不高于当地平均生活水平的三倍。 (3)护理费:指根据医治需要而实际支出的护理人员费用。以不高于医院护理人员的实际收入为限。 (4)交通费:以必要和实际开支为限。 (5)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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