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6899334 19166418749
 马鞍山律师导航 博望区 花山区 雨山区 当涂 和县 含山
律师团队
>>
  • 马鞍山律师姜律师
  • 马鞍山律师朱律师
  • 马鞍山律师叶律师
  • 马鞍山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马鞍山市区、博望区、花山区、雨山区、当涂、和县、含山 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交通事故的起诉法院怎么确定


马鞍山律师网 www.mas64.com


  要是因为交通事故产生了纠纷的话,此时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司法途径来解决问题。但此时,就会涉及到确定起诉法院的问题,要是法院找不对的话,肯定案件也得不到受理。那到底交通事故的起诉法院怎么确定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交通事故的起诉法院怎么确定
  众所周知,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属于侵权纠纷,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第28条规定:“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九条规定的侵权行为地,包括侵权行为实施地、侵权结果发生地。”
  由此可见,侵权行为发生后,受害人既可以向侵权行为地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肇事人、车主和保险公司作为被告,其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侵权行为实施地和侵权结果发生地人民法院均有管辖权。
   二、怎样选交通事故起诉法院
  1、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属于民事侵权赔偿,可向侵权行为地诉讼原则确定管辖地。也就是在事故发生地的法院起诉。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条规定,“因铁路、公路、水上和航空事故请求损害提起的诉讼,由事故发生地或者车辆、船舶最先到达地、航空器最先降落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当事人可以选择向事故发生地、车辆最先到达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当然,一般是向基层法院起诉。
  3、按一般管辖原则,可向被告所在地起诉。被告住所地的确定视被告而定,如被告为法人或者其它组织的,其住所地为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如被告为公民的,其住所地为公民的户籍所在地的居住地,经常居住地与住所不一致的,经常居住地视为住所地。所谓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
  赔偿权利人在选择诉讼法院的时候不能盲目,需要首先了解各管辖法院所在地赔偿标准的差异以及案外因素、执行状况、异地诉讼成本等情形,综合考虑,选择一个能最大限度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法院进行诉讼。
  通过上文的介绍,您也应该了解到了,起诉法院直接关系到最后获得赔偿数额的多寡,因此,选择好起诉法院非常重要。而要是还搞不清楚交通事故的起诉法院怎么确定的话,其实可以在起诉之前先咨询一下专业的律师,听听律师的意见,甚至还可以直接委托律师来帮助自己打官司。
  
  
  


·合肥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
      发生交通事故死亡时,肇事者要对受害者给予一定交通事故赔偿,一般情况下,交通事故死亡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等。为了规范交通事故赔偿,合肥公布了《合肥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以下是该规定的内容,请您阅读。 《合肥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 》 一、医疗费 1、如产生了医疗、抢救等费用,按实际发生的医疗费用,凭发票确定。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


·车辆损失险怎么算保费
      车辆损失险怎么算保费 一、车辆损失险怎么算保费 根据规定,保险金额由投保人和保险公司从下列三种方式中选择确定,保险公司根据确定保险金额的不同方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一)按投保时被保险机动车的新车购置价确定。 投保时的新车购置价根据投保时保险合同签订的同类型新车的市场销售价格(含车辆购置税)确定,并在保险单中载明,无同类型新车市场销售价格的,由投保人与保险人协商确定。 (二)按投保时被保险机动车的实际价值确定。 投保时被保险...


·倒车追尾事故责任认定
      交通事很多都是意外产生的,在行驶过程中会发生很多突发事故,我们一时无法马上应对,从而产生了交通事故,在正常驾车的过程中,由于倒车所产生的时候比例还是挺高的,因为倒车是要通过反光镜来看后面行驶的车辆,盲区也是比较多的,当发生倒车交通事故的时候一般会根据但是发生的具体情况进行认定。和其他类的交通事故的认定方式大体相同。在倒车的过程中最容发生的就是碰撞和摩擦,这种事故的发生大多数情况下对方应该都是静止的,倒车者没有掌握好之间的距离才会发生事故...


·一、交通事故一死一伤怎么处理七责?
      一、交通事故一死一伤怎么处理七责? 交通事故一死一伤的情况下,处吊销驾照,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二、法律依据 1、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章 认定与复核 第一节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 第四十六条 ...


·一、停车场交通事故定责任认定是怎样的
      一、停车场交通事故定责任认定是怎样的1、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2、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3、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交通事故发生的地点应当在《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规定的“道路”范围内。根据第119条的相关规定,交通事故中界定的“道路”具体是指:公路、城市道路...


·一、 道路交通事故算不算工伤?
      一、 道路交通事故算不算工伤? 道路交通事故有可能认定为工伤,如在上下班路上遇到意外交通事故,就属于工伤认定的范围。根据《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对工伤的范围作了明确规定。职工由于下列情形之一引起负伤、致残、死亡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其范围为: 1.从事本单位日常生产、工作或本单位负责人临时指定的工作的,在紧急情况下,虽未经本单位负责人指定但从事直接关系到本单位重大利益的。 2.经本单位负责人安排或者同意,从事于本单位有关的科学实...


·一、交通事故致死误工费规定是什么?
      一、交通事故致死误工费规定是什么? 交通事故致死误工费规定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字(2003)20号】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


·摩托车无牌无证驾驶怎么处罚2023年如何规定的
      摩托车无牌无证驾驶怎么处罚2023年如何规定的 一、摩托车无牌无证驾驶怎么处罚如何规定的? 对于未随身携带机动车驾驶证的,无论驾驶人在行驶过程中违法与否,均不得继续驾驶该车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驾驶人提供驾驶证。 1、无照驾驶:罚款200-2000,可以并处拘留15日。摩托一般是800-2000; 2、驾驶无证车辆:罚款200-2000,拘留15日,并暂扣车辆,直到出示合法购买证明为止。摩托车一般是800-...


·对交通肇事罪的处罚是怎样的
      对交通肇事罪的处罚是怎样的我国刑法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1、下列行为可能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1)死亡1人或重伤3人以上,负全部或主要事故责任;(2)死亡3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3)造成公、私财产直接损失,负全部或主要责任,无能...


·交通事故颅脑损伤多久才可以做伤残鉴定交通事故颅脑
      交通事故颅脑损伤多久才可以做伤残鉴定交通事故颅脑损伤一般是在医疗终结后三十日内提出申请伤残鉴定。交通事故的当事人因伤致残,在治疗终结后,可向公安交通管理机关或者起诉后向法院申请伤残评定。法医可根据病情需要做进一步检查。如评定材料不足后未到评定时机不予受理。建议:骨折及轻、中度颅脑损伤3个月以上,高度颅脑损伤6个月以上进行评定。自己去鉴定的,如果对方不认可,打到法院,可能还需要重新鉴定。二、交通事故的认定条件按照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道路交...


·一般情况下征地补偿款交给户主吗?
      一般情况下征地补偿款交给户主吗?这几年城镇面临需要改建的房屋越来越多,因为只有这样才能使土地得到最大化的开发和利用。但是在改建期间往往都会涉及到对房屋和土地持有者的相关补偿,但是有一个问题您都非常的想知道就是一般的情况下征地补偿款交给户主吗?您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下吧。一、一般征地补偿款交给户主吗与拆迁补偿政策有关,但是可以要求支付给个人。二、征地补偿款发放流程是怎么样的?《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6条规定,地上附着物及青苗...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马鞍山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6899334 19166418749
19166418749
点击这里给马鞍山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