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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合同的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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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当事人和贷款有特定的范围 借款合同的贷款方只能是有借贷权利的金融机构(银行、信用社),而借款方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其它经济组织和自然人。在贷款的范围上,除了自然人特定的范围的消费贷款(如个人购买住房等),只限于生产、经营、基本建设、技术改造和社会服务等。至于弥补亏损、用于工资福利、税利垫支等财政性开支,不能申请借款和发放贷款。

  
     (2)以信贷计划为基础

  
    信贷计划是国民经济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任何单位和地方,都无权突破国家制订的信贷计划办理信贷业务。因此,借款方应根据实际情况,实事求是依法与贷款方签订借款合同;贷款方发放贷款,也必须严格按照国家规定和信贷计划予以核发。

  
     (3)借款合同的标的是货币

  
    借款合同只能以货币作为标的。非货币的其它财物,不能做为借款合同的标的。

  
     (4)借款合同的利率由国家根据当时金融情况规定或调整,由中国人民银行统一管理,当事人无权自行决定。

  
     我国借款虽然收取一定的利息,但总的看利率仍比较低,其目的主要是借国家货币用于扩大再生产。当然,收取一定利息作为有偿报酬,以增加国家财政收入。银行借款资金有相当一部分来源于社会存款,而存款要兑现利息。那么这部分社会存款由于被供方占用,当然支付存款利息也应由借款方承担。这就决定了借款要支付利息。所以说,借款合同也是一种有报酬的行为。

  
    


·借款通过配偶的账户转账的,应视为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是以其个人名义向债权人借款,但该笔借款经由夫妻另一方银行账户的,可认定该夫妻另一方对借款为明知并实际参与,依据“债务人就婚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的规定,应为夫妻共同债务。...


·网贷借款纠纷需要收集哪些证据材料?
          因为网络借贷发生纠纷,需要准备好哪些证据材料呢?网络借贷由于是使用网络介质的,所以一般要固定的材料大多属于电子数据,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电子数据也可以作为证据的一种形式 律师认为,网贷借款纠纷应该要收集固定好借款协议、放款记录等证据材料。
     根据新修改的民事诉讼法,证据包括:当事人的陈述、书证、物...


·职业放贷人的认定
      未依法取得放贷资格的出借人,以营利为目的向社会不特定对象提供借款的,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职业放贷人既可以是法人、非法人组织,也可以是自然人,但都不具备放贷资格。 2.借贷行为以营利为目的。通常出借人只要收取利息或资金占用费等即可认定为营利,并不以收取高利息作为营利认定的条件。 3.向社会不特定对象提供借款。一般来说,在一段时期内多次向不特定的多人出借款项并收取利息或资金占用费等费用的行为,即可认定为职业放贷行为。...


·借款利息达到超过LPR四倍,约定的律师费等能否支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2020第二次修正)》对民间借贷逾期利息、违约金、其他费用并存时如何处理进行了明确,也即该解释第二十九条规定:“出借人与借款人既约定了逾期利率,又约定了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出借人可以选择主张逾期利息、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也可以一并主张,但是总计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诉讼费用并非必然由主张还款的出借人负担。在纠纷由人民法院裁判时,根...


·名义借款人和实际借款人不一致
      关于借名借款的主体认定出借人和名义借款人签订借款合同,实际交由第三人使用的,根据合同相对性原则,名义借款人为借款合同的相对人,应由名义借款人承担偿还责任。 如果名义借款人向出借人披露了实际使用人,各方的真实意思表示仅为借名义借款人的名义,名义借款人并不实际参与借款关系的履行活动,也不享受借款活动的利益的,应认定实际使用人为实际借款人,由实际使用人承担偿还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五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


·借款合同的主体资格
      依据贷款人不同,借款合同可以分为金融机构借款合同和民间借款合同。二者有重要区别:
    1、贷款人不同。前者贷款人是法定的金融机构,后者贷款人是公民。
    2、利息不同。前者是商业行为,是有偿贷款,要收取利息以求盈利,如果约定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利率上下限确定。当然,在执行国家计划或者政策而签订的合同一般是没有利息...


·名义借款人与实际借款人不一致,应当怎么办
      出借人与名义借款人签订借款合同的,在名义借款人未向出借人披露实际借款人的情况下,根据合同相对性原则,还款责任由名义借款人独立承担。名义借款人履行偿还责任后,可以向实际借款人追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五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九百二十五条 受...


·借条的署名与真实信息不一致怎么办?
      在民间借贷中,基于借款人向出借人出具借条并署名的信赖,出借人出借款项时往往不苛求借款人向其出示身份证,借款人往往也不主动向出借人出示身份证,可能存在借款人出具的借条署名与其真实身份信息不一致的情况。等到借款不能按期偿还,出借人提起诉讼,审理过程中才发现借款人出具借条上的署名及身份信息不是借款人的真实身份信息。虽然借条的借款人署名及身份证号信息与公安户籍信息查询结果不一致,但出借人实名认证的微信账号转账,在转账说明中备注借款,对借款交付的...


·借款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借款合同的变更和解除,有下列两种情况:

    一、一方要求变更和解除;

    二、法定变更和解除。

    一方要求变更和解除,必须征得对方的同意,达成变更和解除借款合同协议,未达成借款合同解除和变更协议,单方不得解除合同,否则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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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合同的主要条款
      依《合同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项规定,借款合同的主要内容有:

    一、借款方、贷款方、保证人的名称、住址、法人代表的姓名(保证人是否需要要据借款方的情况或者借贷双方协商,由借款方提出)。

    二、贷款的种类。

    三、贷款的用途。国家政策规定,贷款不准用于弥补...


·民间借贷无效情形之复利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7条规定,出借人不得将利息计入本金谋取高利。审理中发现债权人将利息计入本金计算复利的,其利率超出第6条规定的限度时,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这是因为,民间借贷一般情况下金额较小,多数是借款人用于生活或生产急需,期限较短,所以对其利率规定高于银行贷款利率,一般情况下也不会对金融秩序造成危害。但是正是因为借款人向出借人借款多是出于生活或生产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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