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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当防卫的条件有哪五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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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必须是为了保卫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合法权利,才能实施正当防卫。

    

      在这一行为中,防卫目的的正义性是正当防卫首要条件,特别要注意的是,出于保护非法利益的目的而实施的“防卫”不是正当防卫;如果以引诱的手段故意激怒他人袭击自己,打死打伤他人的不是正当防卫;赌博犯罪时,为保护赌资而将另外抢劫赃物的罪犯打死打伤的行为也不是正当防卫;

    

      (2)必须是针对不法侵害行为而进行的防卫。

    

      也就是说,当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受到非法侵害时才能采取防卫行为。尤其要指出的是,对合法行为不能进行防卫。如司法机关逮捕人犯、执行搜查任务时,拒捕、拒查者或第三者进行的反抗,不叫正当防卫;

    

      (3)必须是针对实施不法侵害行为的人进行防卫。

    

      对实施不法行为者的亲属或其他人进行报复的行为不是正当防卫;

    

      (4)必须是对正在进行的不法行为进行的防卫。

    

      对还没有开始或已经停止的不法侵害不能进行防卫。如抢劫犯正在抢劫,被抢劫的人和群众可以防卫。如果抢劫者已被群众抓住,这时就不能以正当防卫的理由对其继续打击,而应扭送公安机关;

    

      (5)正当防卫不能明显超过必要限度。

    

      《刑法》第二十条第二款规定“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付刑事责任”

    

      实行防卫不能明显超过必要限度。超过这一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是防卫过当。防卫行为一旦过当,正当防卫也就不能成立。

    

      一般认为“必要限度”是指:(1)为了避免强度较轻的不法侵害,就不允许防卫行为采取过重的强度。如果非较重的强度不足于制止不法侵害,可以采用较强的防卫强度。(2)采用较缓和的防卫手段足以制止不法侵害,就不允许采取激烈的防卫手段。如果非激烈的防卫手段不足以制止不法侵害,就可以采取激烈手段。(3)为了保护较小的权益,不允许防卫行为造成重大的损害。对于没有直接危及人身的轻微的不法侵害,一般来说不宜采用重伤甚至杀害的手段去防卫。


·特殊正当防卫是指什么
      特殊正当防卫是指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l、特殊正当防卫所针对的只能是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而一般正当防卫所针对的是需要防卫的任何犯罪与其他一般违法行为(以需要防卫为前提)。因此,只有保护人身安全时,才可能属于特殊正当防卫;保护其他法益时,不得进行特殊正当防卫。...


·过失犯罪分为哪两类
          一、过失犯罪两种类型的定义和特征
    
      (一)疏忽大意的过失
    
      1、疏忽大意过失的定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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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附带民事申请强制执行的时效过了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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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罪行”的理解和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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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绑架犯罪情形认定
      1、使用暴力、胁迫手段抢劫被绑架人随身携带财物行为的定罪。行为人利用被害人人身自由被限制而无法反抗的状态将其财物取走的行为不宜定抢劫罪,应以绑架罪从重处罚。 从犯罪的目的看,勒索型绑架罪是以勒索财物为目的,实际上也是为了非法占有他人财物,其所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而抢劫罪的犯罪目的,也是非法占有他人财物,其所侵犯的客体也是他人的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二者主要是作案手段的不同,绑架罪是继续犯,其目的是勒索后占有被绑...


·刑法的谦抑性原则
      谦抑性原则,又称必要性原则。指立法机关只有在该规范确属必不可少――没有可以代替刑罚的其他适当方法存在的条件下,才能将某种违反法律秩序的行为设定成犯罪行为。 刑法的谦抑性主要发生当出现刑罚无效果、可以他法替代、无效益等情况时才会使用www.njLawyer.cn。 一般而言,下列情况没有设置刑事立法的必要:第一,刑罚无效果。就是说,假如某种行为设定为犯罪行为后,仍...


·故意伤害的罪与非罪
      认定故意伤害罪的标准是轻伤以上,如果没有造成轻伤以上的伤害或没有达到伤害等级或虽达到等级却属轻微伤,则不能以本罪论处。 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的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在一般当事人的心里,打人了总觉得应该是犯罪了...


·主犯和从犯如何区分?
      

主犯是指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犯罪分子。包括以下两种情况:   

(1)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犯罪分子,即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有两个特征:第一,必须是集团犯罪中的犯罪分子。第二,必须实施了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行为。   

(2)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犯罪分子,即犯罪集团首要分子以外的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犯罪分子,包括犯罪集团的骨干分子和...


·包庇罪的认定
       窝藏、包庇罪与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毁灭证据、伪造证据、妨害作证罪的区别 根据《刑法》第306条的规定,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毁灭证据、伪造证据、妨害作证罪是指在刑事诉讼中,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毁灭、伪造证据,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威胁、引诱证人违背事实改变证言或者作伪证的行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毁灭证据、伪造证据、妨害作证罪与窝藏、包庇罪的主要区别除了犯罪侵犯的直接客体与犯罪客观方面的表现形式不同外,主要在于二者的犯罪...


·未成年人的资格刑适用
      资格刑的主要种类是剥夺政治权利。作为对政治权利的通常刑法上的理解,分为选举权与被选举权;言论、出版、领会、游行示威权;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担任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领导人的权力四部分,剥夺政治权利实际上就是剥夺公民在国家一切政治生活中的发言权。
      对未成年人剥夺政治权利的规定,世界各国是不同的,《俄罗斯联邦刑法典》第88条规定未成年人的刑罚种类中就包括剥夺未成年人从事某种权利。...


·寻衅滋事罪和聚众斗殴罪的区别
      寻衅滋事罪和聚众斗殴罪同属于扰乱公共秩序犯罪,且两罪历史上还有同为流氓罪的渊源关系,二者之间有一定的相似之处,对于单方聚众斗殴和多人寻衅滋事之间却容易产生混淆。 首先,从目的和动机方面看,聚众斗殴多出于逞强争霸、报复泄愤等动机,是为了报复他人、争霸一方或者其他不正当目的而实施;寻衅滋事则是出于开心取乐、寻求精神刺激、发泄低级情趣,肆意挑衅,随意殴打、骚扰他人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寻衅滋事罪的殴打行为带有很大随意性,多表现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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