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6899334 19166418749
 马鞍山律师导航 博望区 花山区 雨山区 当涂 和县 含山
律师团队
>>
  • 马鞍山律师姜律师
  • 马鞍山律师朱律师
  • 马鞍山律师叶律师
  • 马鞍山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马鞍山市区、博望区、花山区、雨山区、当涂、和县、含山 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惠州医疗机构校验申请书的填表说明是怎样的


马鞍山律师网 www.mas64.com


  惠州医疗机构校验申请书的填表说明是怎样的?
  
  惠州医疗机构校验申请书的填表说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制
  
  填 表 说 明
  
  一、封面的填写
  
  (一)此表为医疗机构向登记机关申请医疗机构校验时专用。
  
  (二)申请单位,即医疗机构第一名称。
  
  (三)登记号:即《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上的登记号。
  
  (四)申请日期:指此表填写完毕报登记机关校验的日期。
  
  二、医疗机构简况及诊疗科目申请表的填写:
  
  (一)医疗机构名称:指经由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核准的医疗机构全称。医疗机构的名称应由识别名称和通用名称依次组成。(请参照卫生部第35号令《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四十条)。
  
  (二)所有制形式:在后面括号中填写应选项的号码,只能填一个。
  
  (三)隶属关系:在后面的括号中填写应选项目的号码,只能填一个,所选项目需根据设置单位确定。例:该医疗机构的设置单位是省属,那么它的隶属关系填省属(2);若该医疗机构的设置单位是地区属,它的隶属关系填地区属(3);企事业单位下设医疗机构按此确定,不能笼统地划归其他类(9)中。
  
  (四)主管单位名称:即设置单位或系统内卫生主管部门的名称。
  
  (五)服务对象:只选择一项填在括号中。
  
  (六)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医疗机构拥有法人地位者,只填写其法定代表人的情况;医疗机构若无法人地位,则填写具有法人地位的主管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情况及本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情况。其中出生年月日栏,应将日期也填报上,专业栏填写所修专业,不要填工作科室专业名称。
  
  (七)占地面积:按土地使用证面积填写,如无土地使用证,按实际占用数填写。
  
  (八)资金总计:固定资金加流动资金,应与月报表中的资金占用额一致。
  
  (九)固定资金:月报表中的固定资产加待处理固定资产盘亏。
  
  (十)诊疗科目申报表的填写:按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上核准的诊疗科目在申报表中一、二级科目前打“√”或“×”,如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上核准的诊疗科目只有一级科目的,二级科目按实际开设的科目填写。
  
  三、人员情况的填写:
  
  在每项空格中填写相应项目的人数。各科人员数填写完后,认真核对,合计准确。
  
  (一)职工人数:按支付工资的职工(固定工、合同工)统计。包括医院等卫生机构中的幼儿园、托儿所、药厂等附属机构的职工。不包括临时工,计划外用工,离、退休人员;也不包括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服务公司职工。医学院校教育编制主要工作在附属医院的人员也统计在职工总数中。“职工总数”应为“卫生技术人员数”、“其他技术人员数”和“行政后勤人员数”之和。
  
  (二)人员分类:医疗机构的人员按现任职务划分(通过考核及晋升,技术职称与职务应一致,如不一致的情况应以职务为准),不按所学的专业划分。
  
  (三)“人员情况”第一行“其中卫生技术人员数”应为“中医医生”、“西医医生”、“中药人员”、“西药人员”、“检验人员”、“护理人员”、“放射技术人员”、“口腔技术人员”及“其他卫技人员”之和。“人员情况”第一行“其他技术人员数”应为“工程技术人员”和“财会人员”之和。“行政后勤人员数”应为“管理人员”和“其他人员”之和。农村医疗机构需填上乡村医生、村卫生员数。
  
  (四)具有医疗、教学或科研多职称的卫生技术人员还应填写“研究人员”、“教学人员”中相应项目。但其人员数不统计在职工总数中。
  
  (五)“其他中医”指尚未评定技术职称的中医。“其他初级卫生技术人员”包括防疫员、检疫员、消毒员、理疗员、营养员、妇幼保健员、接生员等初级卫生技术人员和中医学徒。
  
  (六)“管理人员”指医疗机构的负责人(正副院长、正副书记)和职能科室(包括院办公室、人保科、医教科、护理部、总务科)的各级管理人员按职称分类计入“管理人员”的各项中,设备科的工程技术人员和财务人员除外。
  
  (七)“其他人员”指除“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行政后勤人员。
  
  (八)“康复治疗人员”指从事运动治疗、作业治疗、语言治疗、物理因子治疗和传统康复治疗人员。
  
  四、仪器设备的填写:
  
  “普通设备”按医疗机构基本标准的医疗设备标准逐项填写名称及实际的数量。
  
  五、业务工作概况的填写:
  
  (一)出院人数:指所有住院后出院的人数。
  
  (二)平均开放病床数:以“实际开放总床日数”被本年日历日数(天或是366天)除所得的商数。
  
  (三)实际占用总床日数:指各院各科每日夜晚12点钟实际占用病床数(即每日夜晚12点钟的住院人数)的总和。包括实际占用的临时床在内。病人入院后于当晚12点钟以前死亡或因故出院的病人,亦应作为“实际占用总床日数”一天进行统计,同时亦应统计“出院者占用总床日数”一天,入院及出院人数各一人。
  
  (四)实际开放总床日数:指本年内各科每日夜晚12点钟开放病床数之总和,不论该床是否被病人占用,都应计算在内。包括因故(如消毒、小修理等)暂时停用的病床,不包括因医院病房扩建、大修理或粉刷而停用的病床。
  
  (五)出院者占用总床日数:指出院者住院日数的总和。
  
  (六)床位周转次数计算公式:
  
  出院人数 / 平均开放病床数
  
  (七)出院者平均住院日计算公式:
  
  出院者占用床日数 / 出院人数
  
  (八)床位使用率(%)计算公式:
  
  实际占用总床日数 / 实际开放总床日数
  
  (九)国家拨款中:经常性拨款指财政拨给医院的差额补助;专款指财政专项拨款。
  
  (十)业务收入:指医院的收入合计,含医疗、药品、试剂和其它收入。
  
  (十一)业务补助和专项补助:指工业及其它部门举办的医疗机构中,由主办单位拨给的业务性补助和专项补助经费。
  
  (十二)集资:指医疗机构以各种名义集资款。
  
  (十三)贷款:指医院向银行或向财政贷、借入的资金。
  
  (十四)收入来源的其它收入包括专用基金中的药品优惠价收入。
  
  (十五)检查费:包括检查收入、放射收入、化验收入。
  
  (十六)门诊收入分类中各栏相加应等于决算报表中门诊药品收入之和,未单独立项的收入均列入其它栏。
  
  (十七)住院收入分类中各栏相加应等于年终决算报表中住院收入加住院药品收入之和。未单独立项的收入均列入其它栏。
  
  (十八)诊疗费:指新医疗收费标准中的门诊、住院诊疗费收入。
  
  (十九)基本工资:工资目开支的工资。
  
  (二十)奖金补贴:指各类奖金支出及业余医疗补贴。
  
  (二十一)药品购置:指药品费支出。
  
  (二十二)设备购置:在专用基金、专项拨款中列支的各种设备购置费。
  
  (二十三)消耗品购置:指卫生材料、其它材料、低值易耗品支出。
  
  (二十四)维修:指在专用基金、专项拨款中列支的各种维修费。
  
  (二十五)其他:指补助工资-业余医疗提成+职工福利+公务费+原材料+业务费+租赁费+其他费用+院长基金支出+集体福利基金支出。
  
  (二十六)平均每一门诊诊疗人次医疗费(元)计算公式:
  
  上一年全年门诊医疗费用总数(元) / (上一年全年门诊诊疗人次总数+急诊诊疗人次总数)
  
  门诊医疗费用包括:挂号费、药费、手术费检查治疗费等收入。
  
  (二十七)平均每一出院者住院医疗费(元)计算公式:
  
  上一年全年出院者住院医疗费用总数(元) / 上一年全年出院总人数
  
  住院医疗费用包括:床位费、药费、手术费、检查治疗费等收入。
  
  (二十八)出院者平均每天住院医疗费(元)计算公式:
  
  平均每一出院者住院医疗费(元) / 出院者平均住院日。
  
  如上所述,便是惠州医疗机构校验申请书的填表说明,希望可以帮助到您。对于医疗机构校检申请书,您一定要仔细认真的填写。因为只有经过审查符合规定的条件,申请才能通过,继而进行登记或者受理。另外,医疗机构校检申请,相关的资料一定要准备齐全,以免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医保与劳保是现在社会关注的重点,这毕竟涉及到每个人自身利益关
      医保与劳保是现在社会关注的重点,这毕竟涉及到每个人自身利益关系。那么,当工伤医疗费实际支出大于保险赔付金额怎么办呢?相信很多朋友都不是很清楚,将在下文中为这个问题进行分析,请您往下阅读。 一、工伤赔偿标准 工伤赔偿标准,又称工伤保险待遇标准。是指工伤职工、工亡职工亲属依法应当享受的赔偿项目和标准。未参加工伤保险期间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二、工伤赔偿项目 1...


·医院国庆节放假几天?
      国庆节是我国现行法定节假日中除春节外放假时间最长的节日,很多上班的朋友都期待着国庆节假期能够好好的休息放松。但是,有的朋友难免会遇到头疼脑热甚至更严重的疾病,医院国庆节放假吗?医院国庆节放假几天?下面我们为您进行详细解答。 国庆节放假安排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1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经国务院批准,现将2021年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和国庆节放假...


·如何避免发生医患纠纷?
      如何避免发生医患纠纷? 一、如何避免发生医患纠纷? 1.严格遵守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恪守医疗服务职业道德,改善服务态度,建立良好的医患关系,预防医疗纠纷的发生。 ⑴医院管理者和医务人员应熟悉掌握常用的卫生管理法律、法规。 ⑵加强医疗服务职业道德教育,增强服务意识。 2.医疗机构应加强质量管理,堵塞漏洞,是预防医疗纠纷的有效措施。 医疗质量事关患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医疗纠纷的发生与医疗质量的高...


·工伤医疗费垫付证明怎么写,垫付之后如何进行报销?
      工伤医疗费垫付证明怎么写,垫付之后如何进行报销? 一、工伤垫付证明 工伤垫付证明 受伤人:___性别:___,在___年___月___日在___工地作业时因___不慎发生工伤,当时送___医院进行治疗,治疗当时本人___为其垫付医药费共___元,(大写: )与本人工作关系: 。后期受伤人不可再到该公司___县温___道建设工程项目部)支付前期医药费用。 工伤员工签字: 垫付人签字: ___年___月___日 二、垫付后如何...


·申请保外就医的情况有哪些
      在对犯罪分子实际判刑开始执行的时候,要是符合了规定的情况,那么此时可以依法申请保外就医。我国对可以申请保外就医的疾病法律作出了规定,同时对申请保外就医的情况也是进行了限制的。那到底可以申请保外就医的情况有哪些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申请保外就医的情况有哪些 保外就医是监外执行的一种。监外执行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由于出现了法律规定的情况,不适宜在监狱执行刑罚而采取的变更执行方法。一般是两种情况:一是罪犯有严重...


·医患纠纷保险真的有用吗
      医患纠纷保险真的有用吗?医患纠纷是近年来越演越烈的一个现象,3月23日刚刚发生的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医生被杀恶性事件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其实,除了这种极端的恶性事件,更多医患纠纷是经济纠纷。而医疗责任保险是有效缓解这类医患纠纷的重要途径。 一位医生表示,医疗本身就是高风险行业,包括手术在内的各种医疗服务不可避免地存在着超出人力所能控制范围的风险。不难设想,假如所有的医疗风险都要由医院甚至医生个人来承担,恐怕不会有人敢去行医。...


·四级医疗事故赔偿金额大概多少
      四级医疗事故赔偿金额大概多少 四级医疗事故赔偿金额的多少,我们可以获得如下几方面的项目进行总结概述: 1、医疗费用: 患者发生来了严重医疗事件后,如果患者出现了人身损害,去医院进行治疗后,按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进行计算。如果需要二次手术或者有其他治疗的,可以依据基本医疗费用,患者可以先去进行预先支付费用。如果后期住院期间产生了相关治疗费用和相关二次手术、其他治疗的费用,患者凭单据进行支付。 2、误工费用: (1)患者上班有收入的,...


·医疗责任险意义是什么?
       一、医疗责任险意义是什么? 1.发展医责险是分散医疗执业风险,减轻赔偿压力的需要 首先在医疗行为中,由于医疗技术的限制、疾病谱的不可预测性和患者体质的差异性,医疗事故或医疗意外经常发生;其次,患者方经常对当前医疗科技允许范围内得以了结果难以接受;再次,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不断增强,更多时候患者在就医过程中遇到问题就会诉诸法律手段。最后,随着医疗侵权诉讼举证责任倒置、损害赔偿范围的扩大与赔偿标准的提高,医疗机构的赔偿风险的压力将进...


·济宁医患调解委员会
      济宁医患调解委员会 一、医患调解委员会的调解步骤 当医疗纠纷发生后,医疗机构及时拨打相关专线报案电话,由电话中心向当地医调委转报案;由医调委安排调解员及时赶赴现场,了解情况,将医患纠纷由医院内引导到医院外解决;根据需要组织评鉴会或合议会对纠纷进行定性、定责、定损、定赔;调解员按公平、公正、合理、合法的调解原则,根据评鉴结果进行调解,签署调解协议;赔处中心根据调解结果向保险公司出具赔款支付通知单,保险公司在约定的时间内,向患者支付保险赔...


·医疗纠纷诉讼是否请律师 一、医疗纠纷诉讼是否请律师 是否
      医疗纠纷诉讼是否请律师 一、医疗纠纷诉讼是否请律师 是否聘请律师是个人自由,并不是诉讼必须聘请律师。 如果当事人认为可以当庭正确引用法律,清晰说明事实的话,就没有必要聘请律师,反之则很有必要。 二、律师收费标准 1、按件收费标准 ⑴ 无财产争议案件:普通民事、经济、行政案件,不涉及财产的,根据案件性质、复杂程度、工作所需耗费时间等因素,在6000—100000元之间协商收取;外地民事、经济、行政案件不涉及财产的,代理费不低于...


·怎样确定医疗事故丧葬费
      怎样确定医疗事故丧葬费一、医疗事故丧葬费如何确定 按照《医疗事故条例》的规定,丧葬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规定的丧葬费补助标准计算。这实际上是要求死者家属提供丧葬费用的证明,并且按照证明的标准进行赔偿。我们可以想象在我国偏远地方的农牧区,这样的赔偿标准是很少的。 丧葬费:包括运尸、租赁追悼场地,骨灰盒和一期骨灰存入费等合理支出。 丧葬费的支出一般应根据当地丧葬费的标准及有关殡葬部门开具的发票确定. 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马鞍山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6899334 19166418749
19166418749
点击这里给马鞍山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