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6899334 19166418749
 马鞍山律师导航 博望区 花山区 雨山区 当涂 和县 含山
律师团队
>>
  • 马鞍山律师姜律师
  • 马鞍山律师朱律师
  • 马鞍山律师叶律师
  • 马鞍山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马鞍山市区、博望区、花山区、雨山区、当涂、和县、含山 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房屋买卖的税费具体有哪些


马鞍山律师网 www.mas64.com


  在进行房屋买卖的时候,不仅仅是当事人达成一直就可以了的,还需要到房管部门办理房屋过户手续,之后才算完成交易。这个过程中就会涉及到税费的问题,那到底房屋买卖的税费具体有哪些?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房屋买卖的税费具体有哪些
  房屋买卖税费标准如下:
  契税:买受人承担,居住房屋个人1.5%、单位3%,非居住房屋3%;
  合同印花税:买受人承担,0.03%;
  权证印花税:买受人承担,5元/本;
  交易手续费:每平方米3元,全部由开发商承担;
  登记费:买受人承担,住房每套80元、非住房每套300元;
  配图费:买受人承担,居住房屋25元;非居住房屋1:500地籍图每幅65元、1:1000地籍图每幅92元、1:2000地籍图每幅120元;
  抵押登记费:纯公积金贷款100元,组合贷款及商业贷款200元;
  公证费:50万元以下部分,按房价的0.3%,不足200元按200元计;50万-500万按0.25%;
   二、房产转让相关税费是什么?
  个人出售房屋取得收入,需要缴纳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印花税、土地增值税和个人所得税。其中,出售房屋取得的收入,包括货币收入、实物收入和其他收入。
  (1)要按照约定的房屋成交价格计算缴纳营业税。营业税按照销售不动产税目计算缴纳,适用税率为5%。从2005年6月1日起,对个人购买住房不足两年转手交易的,销售时按其取得的售房收入全额征收营业税;对个人购买普通住房超过两年(含两年)转手交易的,销售时免征营业税;对个人购买非普通住房超过两年(含两年)转手交易的,销售时按其售房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
  (2)要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
  (3)要缴纳印花税,适用税率为万分之五。
  (4)由于出售房屋属于有偿转让房地产的行为,还需要按照出售房屋取得的收入计算缴纳土地增值税。
  (5)扣除房屋原值、合理费用以及缴纳的上述税费以后,就是个人出售房屋取得的应纳税所得额,个人还需要就这一应纳税所得额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适用20%的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我们就为您介绍到此。既然要实际到房屋的过户问题,那么此时税费的交纳就是不可避免的,一般会根据房屋的性质、具体成交的价格等等,确定一些税费的具体数额。要是你对此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房产开发商什么行为可属于欺诈
      房产开发商什么行为可属于欺诈 一、房产开发商什么行为可属于欺诈 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以下情况可以认定为“欺诈行为”: 1、销售现房时,将伪劣房屋冒充合格甚至优质房屋销售的; 2、销售现房时,故意隐瞒房屋真实面积,以牟取暴利的; 3、一般的合格房屋冒充优质工程从而骗取优质工程加价的; 4、销售明知不能进入房地产市场进行公开销售的房屋的; 5、虚标最低价、清盘价等欺骗性价格进行销售的; 6、故意隐瞒开发商真实身份,或冒充其他开...


·安置房不管是在发放还是日常购买过程当中,必须有着严格的购买流
      安置房不管是在发放还是日常购买过程当中,必须有着严格的购买流程和选房流程,否则的话,在安置房购买过程当中,就会造成一定程序上的混乱。其实对我国公民来说也是如此,即使您购买的是安置房,但是对于房子的性质和其他方面毕竟都是有所要求的。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安置房选房流程是怎么规定的? 一、安置房选房流程是怎么规定的?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


·本人不方便管理出租房屋时可委托他人代理或委托中介公司出租。委
      本人不方便管理出租房屋时可委托他人代理或委托中介公司出租。委托他人时应签订详细的房屋委托出租合同,写明委托事项、房屋信息、出租意愿、房主信息、收款细则等。双方需要遵守合同法,内容越详细越能避免纠纷,最好有交割清单,还可以拍照、录像作为证据留存。以下是较详细的房屋出租委托合同: 房屋出租委托合同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方: (以下简称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方: (以下...


·离婚房子归女方再复婚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呢?
      离婚房子归女方再复婚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呢? 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这种情况下房产属于女方的婚前财产。在法院的判决书生效之日起房产即已经归属于女方了。再次结婚,婚前财产除非二人协议约定为共同财产,否则永远不会转变为夫妻共同财产。上文所说的约定指婚前财产约定,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婚前财产公证”,它是指男女双方协议对各自婚前所有财产做出的不作为婚后共有财产的约定。对婚前财产所有权的归属做出约定在婚前、婚后均可办理,不受登记与否的限制。 二、...


·公司房屋租赁合同违法需要承担什么责任
      公司在进行生产之前必定是要进行房屋的租赁,来维持自身的生产与经营有确定的场所。在进行房屋租赁时,应该要与出租人签订公司房屋租赁合同,以此来保障在承租人与出租人出现违法行为时,维护合法一方的权益。那么公司房屋租赁合同违法需要承担什么责任,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 一、违反房屋租赁合同的责任: 1、出租人的违约责任 (1)未按约定将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交付承租人使用的,应当支付违约金;给承租人造成损失的,还应负责赔偿。 (2)交付的房屋及其...


·对于父母双亡房子谁继承?
      对于父母双亡房子谁继承?父母双亡,其房产由子女继承处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来进行处理。根据《继承法》第10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能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继承法》第12条还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在遗产继承中,被继承...


·没有商品房预售许可是否可以销售
      没有商品房预售许可是否可以销售 一、没有商品房预售许可是否可以销售 建设部2004年7月20日发布施行的《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中规定:“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不得进行商品房销售。”因此,房地产开发企业,在未取得销售许可证前,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销售。无证销售是违法行为,所签任何协议将不受法律保护。 二、购房者如何检验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应该注意以下几方面问题: 1、许可证(副本)必须是原件,复印件无效。 2、许可证上载明...


·其实在现实生活当中,我国绝大多数公民所住的房子属于国家推出的
      其实在现实生活当中,我国绝大多数公民所住的房子属于国家推出的保障房。因为毕竟我国的商品房的房价太高,所,针对一些符合国家住房条件的人员来说,可以按照自己的实际情况,申请一下保障房,各地对保障房的居住条件也是有所限制的。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南京保障房申请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南京保障房申请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1、每一住房困难家庭或者单身居民只能申请购买或者租赁一套保障性住房,或者选择申请货币补贴。 2、已婚居民应当以家庭为单位申请...


·房产官司律师怎么收费
      房产官司律师怎么收费 一、房产官司律师怎么收费 1、现在律师收费实行的是政府指导价,律师自主定价的形式。 2、具体指导价由各个省制定,所以各个省得收费标准并不一致; 3、关于房产纠纷,可能涉及的类型有行为诉讼和财产诉讼两类,如果是行为诉讼,涉及解除合同的,可能并不涉及标的金额,收费相对较低;如果涉及财产诉讼,比如给付类诉讼,则需按照给付金额计算律师费,相对会比行为诉讼要高。 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案件依照争议标的,在规定的比例幅度...


·最新商业房物业费收取标准 ?
      最新商业房物业费收取标准 ?一、最新商业房物业费收取标准 物业费收取标准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四个标准。但是每个地方的收取标准有点差异,具体的物业费收取标准要按当地物价局公布。针对不同的物业,存在不同的收费,部分物业存在政府指导价。在四级物业费收取标准中,除基础设施、公共秩序维护、保洁服务必须达到相应的标准外,对房屋管理、设施维修养护、绿化养护管理和综合管理服务也有一定的规定,物业公司必须符合所有的条件,才能向业主收取相应的费用...


·购房网签和备案是一样的吗?
      购房网签和备案是一样的吗?1、购房网签和备案是不一样的,两者存在着本质的区别,网签是房地产管理部门为规范房地产企业房屋销售行为,维持房地产市场的正常秩序,防止开发商捂盘及“一房多卖”而建立的一个网络化管理系统。而备案是根据我国建设部所颁发的第六条规定:商品房预售实行许可证制度。开发企业进行商品房预售,应当向城市、县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该办法第十条同时规定:商品房预售,开发企业应当与承购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马鞍山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6899334 19166418749
19166418749
点击这里给马鞍山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