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6899334 19166418749
 马鞍山律师导航 博望区 花山区 雨山区 当涂 和县 含山
律师团队
>>
  • 马鞍山律师姜律师
  • 马鞍山律师朱律师
  • 马鞍山律师叶律师
  • 马鞍山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马鞍山市区、博望区、花山区、雨山区、当涂、和县、含山 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土地使用证委托领取授权书范本怎么写?


马鞍山律师网 www.mas64.com


  土地使用证委托领取授权书范本怎么写? 一、土地使用证代领授权书范本
  委托人: _____ _____ ,女, _____年 _____月 _____日出生,现住 _____市,户籍地: _____ _____ _____ _____ _____ _____,身份证号: _____ _____ _____ _____。
  委托人: _____ _____,男, _____ _____年 _____月 _____出生,现住 _____市,户籍地: _____ _____ _____,身份证号: _____ _____。
  受托人: _____,女, _____ _____年 _____月 _____ _____日出生,现住 _____ _____ _____,身份证号: _____ _____。
  委托事项:委托人 _____ _____因身体不适,不能亲自前往 _____ _____市办理位于 _____ _____市 _____ _____地的土地使用证领取手续事宜。特委托 _____ _____领取该土地使用证。
  受托人有权以我的名义办理上述土地使用证的领证等相关事宜的一切文书,受托人在上述权限范围内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合同、协议)我均予承认,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权利和义务。 受托人无转委托权。
  委托人:
  二o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二、土地使用证代办授权书范本
  委托人: ×××,身份证编号: ×× ×× ×× 住址:××××××
  被委托人: ×××,身份证编号: ×× ×× ×× 住址:××××××
  准 备 购 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房 屋 ( 房 产 证 号 为 :_____________), 现 因 本 人 工 作 繁 忙 , 不 能 亲 自 办 理 相 关 手 续 , 特 委 托 ____________作为我的合法代理人全权代表我办理如下事项:
  1:代为办理该房产立契过户,税务登记及与之相关的一切手续
  2:代为领取房产证
  3:代为签署与交易有关的合同文件等
  4:代为办理银行放款手续及贷款资金的划转,解冻等与之相关的一切手续 对委托人在办理上述事项过程中所签署的有关文件,我均予以认可,承担相应的 法律责任.
  委托期限:自签字之日起至上述事项办完为止
  委托人有转委托权
  委托人: ×××
  ××××年××月××日
  在土地使用证委托领取或代办的授权书中必须详细的介绍其代为办理或领取的权限,最好能将委托缘由也写入其中。而这份授权书只能用作土地使用证的代领或代办,不能做其他之用。授权他人代为证件办理或领取的手续相对较繁杂,故而能自己办理的就由本人亲自办理。
  
  
  


·集体土地使用证过户夫妻间是否要登记?
       在农村里一般都是以家庭作为分配集体土地的单位,每个家庭能够得到的土地使用都是有限的,而实际的土地需要办理的使用证上面往往都是户主而不会把成员的名字也加上,但是如果实践中有需要过户给夫妻。那么,集体土地使用证过户夫妻间是否要登记? 一、集体土地使用证过户夫妻间是否要登记? 尽管过户的对象是夫妻也是要依法进行登记才能变更相应的信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土地所有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人民...


·江西征地补偿新标准具体内容是什么?
      江西征地补偿新标准具体内容是什么? 一、江西征地补偿新标准具体内容是什么? 由于没有公布最新政策,因此,2017年江西最新征地补偿标准和流程仍然沿用2014年出台的《江西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以及2015年经过调整后的《江西省县(市、区)分区域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江西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 《江西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 第十九条 征收国有土地上的房屋,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对被征收人给予公平...


·如何确定土地承包经营权归属?
      如何确定土地承包经营权归属?一、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概念 土地承包经营权就是公民集体对集体所有或国家所有由全民所有制或集体所有制单位使用的国有土地的承包经营权。该项权利的权利主体为公民或集体;权利客体为集体所有土地或国家所有由全民所有制单位或集体所有制单位使用的国有土地;权利内容由合同约定。土地承包经营权(以下简称为“承包经营权”)是反映我国经济体制改革中农村承包经营关系的新型物权。 承包经营权就是承包人(个人或单位)因从事种植业、林业、畜...


·征地拆迁行政复议有哪些问题?
      征地拆迁行政复议有哪些问题? 一、行政复议的受理,行政复议机关应该出具受理通知书;不予受理的,应该出具不予受理书面通知 《行政复议法》明文规定:行政复议的受理,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出具受理通知书;对不予受理的行政复议申请,行政复议机关也应当书面告知申请人。然而笔者在承办北京市拆迁维权案件的过程中多次发现:北京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受理行政复议案件后,不给申请人任何的书面材料;不受理行政复议的,也拒绝给申请人出具书面通知,致使申请人无法进一步行使...


·最新山西省长治市长治县征地补偿标准
      最新山西省长治市长治县征地补偿标准  根据《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全省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的通知》(晋政发[2013]22号)文件规定,爱土征地拆迁律师团将山西省长治市长治县的征地补偿标准分享给各位网友:  山西省长治市长治县的土地共分为四类:  一类区片范围:西北丘陵区  补偿标准:水田/水浇地:86996元/亩;旱地/园地:43498元/亩;林地:21749元/亩;牧草地和其他农用地...


·青岛征地补偿标准有哪些相关政策
      青岛征地补偿标准有哪些相关政策国家为了某些建设工程或者其他公共项目的需要对一些土地进行征收,根据我国征地管理工作相关规定,政府需要对农村居民给予一定的征地补偿,每个省市的征地补偿标准是有所差异的,今天我们就以青岛市为例为您介绍青岛征地补偿标准的相关内容。 青岛 征地补偿标准 国家建设征用土地,建设单位应支付土地补偿费、青苗和附着物补偿费、安置补助 费,标准如下: 一、土地补偿费 1、征用耕地、蔬菜地,根据国家规定的价格政策,按该土地征...


·福建省农村土地承包法管理办法规定
      福建省农村土地承包法管理办法规定 福建省农村土地承包法管理办法规定 第一条 为稳定和完善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赋予农民长期而有保障的土地使用权,维护农村土地承包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村社会稳定,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农村土地,是指农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   第三条 国家实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  ...


·土地征收中的这几个公告没见到一定不能签字
      一、土地征收中的这几个公告没见到一定不能签字  1、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中的公告  第一,房屋征收范围公告,或称“暂停公告”。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16条对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后在征收范围内停止一系列不当增加补偿费用行为的规定,实践中各地都做了更进一步的细化规定。  第二,房屋征收决定公告。  根据《条例》第13条之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后应当及时公告。公告应当载明征收补偿方案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等事项...


·林岳征地补偿多少钱一亩?
      林岳征地补偿多少钱一亩? 日常生活中,许多人不清楚征地补偿是怎么回事,当面临征地补偿时往往会不知所措,不知道怎么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其实,当国家或政府进行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或城市化建设时会征用个人使用土地,这时要向个人进行征地补偿,而具体征地补偿是怎么回事,国家最新规定如何,例如林岳征地补偿多少钱一亩,下面将为您详细解答。 征地补偿新标准2017 土地征收补偿标准由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附着物补偿费和青苗补偿费构成。 一、征地补...


·农村宅基地自建房拆迁安置协议的内容有哪些
      一、农村宅基地自建房拆迁安置协议的内容有哪些? (1)拆迁补偿方式,货币补偿金额及其支付期限; (2)安置用房面积、标准和地点; (3产权调换房屋的差价支付方式和期限; (4)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 (5)搬迁补助费和临时安置补助费或停产停业损失费发放标准和支付方式; (6)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的方式; (7)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条款。 二、农村自建房拆迁的主要问题有哪些? 1、农村房屋拆迁没有直接的法律法规和规...


·国家征地补偿新标准葡萄树是怎么样的?
      国家征地补偿新标准葡萄树是怎么样的?《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马鞍山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6899334 19166418749
19166418749
点击这里给马鞍山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