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6899334 19166418749
 马鞍山律师导航 博望区 花山区 雨山区 当涂 和县 含山
律师团队
>>
  • 马鞍山律师姜律师
  • 马鞍山律师朱律师
  • 马鞍山律师叶律师
  • 马鞍山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马鞍山市区、博望区、花山区、雨山区、当涂、和县、含山 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婚内一方不尽抚养义务离婚可否不分财产?


马鞍山律师网 www.mas64.com


  生活当中,许多家庭夫妻双方一旦发生矛盾,另一方就抛弃家庭离家而去,留下另一方独自抚养子女,赡养老人。那么,如果婚内一方不尽抚养义务离婚可否不分财产呢?社会对此普遍持有支持和反对两种观点,我们为整理了相关资料,希望能帮到正处于困惑的你。一、婚内一方不尽抚养义务离婚后可以分得财产根据《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1062条的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即使双方长期分居两地,但双方并未离婚,分居期间各自所得财产应为夫妻共同财产。这也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中第4条的规定:“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适用的婚后所得财产,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所以若果尽抚养义务一方起诉未尽抚养义务一方离婚,被告中抚养子女的花费中有原告的财产份额,被告是以其夫妻共同财产来抚养子女,可视为原告履行了抚养义务,因此不应支持其要求经济补偿的诉请。另外,根据《民法典》第1067条的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抚养费的请求主体只能是子女,若子女尚未成年,被告可以作为法定代理人代为向原告请求给予孩子抚养费。但本案中原告的子女均已成年,不需要被告代为请求,应由孩子单独请求,所以综合以上两点,不应对被告的请求予以支持。二、婚内一方不尽抚养义务离婚可以不分或少分财产根据民法的公平原则,虽然双方分居期间所得的财产虽为夫妻共同财产,但二人分居两地,各自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保管、使用,诉讼中被告根本无法处置分居期间原告所得并保管使用的那部分共同收入财产来完成原告对子女的抚养义务。若子女已成年,不再需要抚养,但之前原、被告对子女的共同抚养义务,均由被告一人完成,无形中加重了被告的抚养负担。另外根据《民法典》第1067条的规定,抚养子女为父母的法定义务,不能因任何主客观原因而停止抚养的立法精神,以及社会最基本的公序良俗原则,虽然被告也有抚养孩子的义务,但若因原告离家外出而免除了其之前抚养子女的法定抚养义务,这对独自抚养子女成人的被告来说太不公平了。况且本案中被告为了抚养孩子,付出了巨大的艰辛,导致生活十分困难。根据《民法典》第1088条的规定:“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伴随着我国离婚率逐年上升,司法实践中,经常出现婚内一方不尽抚养义务的情况。多年后一方申请离婚,如果此时子女已成年,按照司法审判惯例,将会免除一方在离家期间抚养未成年子女的法定义务,无需付抚养费,这明显对另一方不公平。因此,法院应根据《民法典》的精神解决婚内一方不尽抚养义务离婚可否不分财产的问题,支持尽抚养义务一方多分财产或获取补偿的请求。
  
  
  


·一、结婚前必须做婚前体检吗?
      一、结婚前必须做婚前体检吗? 自从2003年10月1日《婚姻登记条例》正式实施,“强制婚检”被“自愿婚检”取而代之。 二、婚前体检应当注意什么? 1.婚检要尽量与婚期拉开时间距离,一旦检出问题,能争取时间治疗。婚检证明的有效期是三个月。 2.婚检时带上双方户口本、身份证和一口寸免冠照片三张,另外还要有双方单位的介绍信。 3.婚检时女性要避开月经期,月经干净三天后再婚检,否则女性的尿液中含有大量红细胞,医生会怀疑其有肾炎、结石等...


·子女抚养费数额该如何确定
      您也看到了,在不同的家庭里面,关于子女抚养费的数额是不同的,有的高而有的却比较低,其实对于子女抚养费数额,我国法律中没有做出统一的规定,需要根据实际的情况才能确定。那到底子女抚养费数额该怎么确定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子女抚养费数额该如何确定 子女抚育费的数额,考虑以下三个方面: ①子女的实际需要; ②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 ③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离婚后,不和子女一起生活的父/母一方,根据收入状况分为: ①有固...


·假离婚的法律分析
      常见的假离婚有如下几种情况:
    第一,为了子女的户口而假离婚。城市男性与农村女性结婚或者两个不同地方的人结婚的家庭中往往存在这种现象。按照现有的政策,子女的户口一般随母亲,因此,为了给孩子落城市户口,男女双方达成离婚协议,孩子由男方抚养,等孩子的户口落到城市户口之后再去复婚。
    第二,为了分房而假离婚。现在的分房政策以男方为主...


·离婚起诉后多久下传票
      离婚起诉后多久下传票 一般来说是在5日内,法院的做法一般是将传票、送达回证与起诉书副本等材料一起发出给被告,而民诉法规定的起诉书副本送达时间为立案之日起五日内。《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三条: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 二、提起诉讼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1、向法院起诉离婚,须是婚姻关系的一方,其他任何第三人均不得以诉讼当事人的身份提起离婚诉讼;2、提起离婚诉讼的一方,须与被告具有合...


·起诉离婚第二次能离吗?
      起诉离婚第二次能离吗 没有法律规定第二次起诉离婚必须判离,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准予或不准离婚应以夫妻感情是否破裂作为区分的界限。 如果起诉离婚的一方以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为由起诉要求离婚,但又未能向法院提供据相关证据来证实,要承担法院再次不准予离婚的后果。因此,第二次起诉离婚时,应准备好证明夫妻感情确实破裂的证据,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做好充分准备,才能获得法院的支持。 二、夫妻感情破裂的认定及证据 (一)证明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女方不拿抚养费怎么处理?
      要是夫妻在离婚的时候对孩子的抚养问题做出了协商,那之后就需要按照协商好的内容来履行各自的抚养义务。此时如果是由男方直接抚养孩子的话,那么女方就要支付抚养费。不过要是女方不拿抚养费怎么处理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女方不拿抚养费怎么处理 《婚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


·离婚不仅仅是两个人分开那么简单
      离婚不仅仅是两个人分开那么简单,还会涉及到财产分割,如果双方买了房子还有房子归属问题,那么,如果情况是结婚前盖的房子离婚房子怎么分配?在有关法律条文中,有没有具体的说明呢?下面请跟随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 结婚前盖的房子离婚房子怎么分配? 结婚前父母给盖的房子,如果房产证是你自己的,可以视作婚前财产而不予分割。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二条规定,父母在双方结婚前的出资,视为对自己子女的赠与,另有约定除外;父...


·离婚官司女方陈述技巧是怎么样的?
      在日常生活中,技巧十分重要。同样,虽然离婚是十分严肃且正规的程序,但在离婚官司中,离婚双方还是可以通过一些技巧已达到有利于对杨判决的效果。人们就会咨询我们:离婚官司女方陈述技巧是怎么样的?下文会为您详细介绍。 离婚官司女方陈述技巧是怎么样的 一、上法院打官司之前,首先应做好准备工作,主要体现在诉讼证据的准备和家庭财产的保护方面; 对于绝大多数当事人来说,由于第一次诉讼,因此,没有收集、整理证据的意识。但法院审理案件,诉讼中心围绕“...


·离婚中的遗弃家庭成员
      离婚中的遗弃家庭成员 遗弃罪的主体要件 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法律上的扶养义务是:夫妻有互相扶养的义务;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父母子女之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父母对子女仍有抚养相教育的义务;养父母与养子女、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均与生父母与其子女之间的抚养、赡养义务相同,但是养子女和生父母间的权利和义务,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其...


·提起离婚诉讼的费用要好多
      协议离婚,夫妻在诉讼离婚中需要支出的费用是比较多的。而在一方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的时候,就需要预交一定数额的诉讼费。那究竟提起离婚诉讼的费用要好多 呢?而此时又该怎么去法院交离婚的费用?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起诉离婚需要多少钱? 1、法院要收到少起诉离婚的费用? 离婚案件按规定,每件10-50元;如果涉及分割财产,财产的总额不超过一万元,不另收费用,超过一万元,超过部分增收1%作为诉讼费;该诉讼费由谁承担,在案件结束时,...


·办了结婚证多久能离婚
      离婚自由,没有时间限制。离婚登记提交的证件材料:1、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2、双方的结婚证。3、双方当事人的离婚协议书。4、双方当事人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彩色照片。男女双方自愿离婚,并对子女抚养和财产处理达成协议的,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离婚登记。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五十五条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条件是: (一)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 (二)要求离婚的夫妻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三)双方均具有完全...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马鞍山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6899334 19166418749
19166418749
点击这里给马鞍山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