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6899334 19166418749
 马鞍山律师导航 博望区 花山区 雨山区 当涂 和县 含山
律师团队
>>
  • 马鞍山律师姜律师
  • 马鞍山律师朱律师
  • 马鞍山律师叶律师
  • 马鞍山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马鞍山市区、博望区、花山区、雨山区、当涂、和县、含山 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合伙企业出资分割


马鞍山律师网 www.mas64.com


  1、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涉及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中以一方名义在合伙企业中的出资,另一方不是该企业合伙人的,当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将其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对方时,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一)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的,该配偶依法取得合伙人地位;(二)其他合伙人不同意转让,在同等条件下行使优先受让权的,可以对转让所得的财产进行分割;(三)其他合伙人不同意转让,也不行使优先受让权,但同意该合伙人退伙或者退还部分财产份额的,可以对退还的财产进行分割;(四)其他合伙人既不同意转让,也不行使优先受让权,又不同意该合伙人退伙或者退还部分财产份额的,视为全体合伙人同意转让,该配偶依法取得合伙人地位。”

  

  2、依据该条之规定,合伙企业中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合伙企业中的投入必须是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与夫妻个人财产是夫妻财产制的两种不同的表现形式。在合伙企业中,无论是夫妻双方同时作为合伙人加入合伙企业,还是以一方名义出资与他人组成合伙企业,分割财产时的主要根据是要看合伙企业中的投资是夫妻共同财产还是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因此,只要用夫妻共同财产出资与他人组成合伙企业的,不论是以夫妻一方的名义出资还是以夫妻双方的名义出资,在离婚诉讼中均应作为共同财产予以分割。若夫妻之间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约定了合伙企业中共同财产分割问题的,可以根据《合伙企业法》的相关规定办理,而不适用本条规定。

  

  3因为企业的经营状况处于不断的变化之中,原始的出资额外负担已经转化为基于出资而享有的权益,故在离婚时,应对这种权益的价值进行评估,将其价值的一半作价补偿给另一方。此时评估的价值可能多于出资额,也可能少于出资额。如果参与经营的一方不想继续经营而未参与经营的一方想参与到合伙企业的经营中来,应当由夫妻双方与其他合伙人共同协商,协商不成的,应当按照合伙份额转让的一般规定处理,实际操作中可以由参与经营的一方以给予另一方补偿的方式参与到合伙中。同时要注意依法保护其他合伙人的优先购买权,其他合伙人行使该权利时,夫妻一方转让合伙份额的所得应当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应当注意一方为逃避责任而转移合伙企业财产或者与其他合伙人串通转移合伙企业财产的情况,如果发现,应当按照妨碍民事诉讼的有关规定处理。

  

  4、案例一:渠某某申请再审称,1、尽管渠某某、魏某某相互除名最终由法院认定无效,但理由并不充分,渠某某已经对相关案件申请再审。即便双方相互除名无效,也据以可知合伙人之间矛盾无法调和,况且合伙人之间就知情权、合伙事务的执行、企业印章证照保管等发生了一系列诉讼,合伙企业人合的基础已经不存在。2、一、二审判决认为解散AA事务所不是解决合伙人矛盾的唯一途径,合伙人可以通过选择退伙解决,但本案这一方案无法实现。首先,对于退伙,合伙人之间机会平等,渠某某、魏某某均可以退伙,合伙企业是人合企业,其决策机制也是以人数表决,出资多不是不能退伙的理由。其次,魏某某严重侵犯渠某某合法权益,包括知情权、合伙事务执行、利润分配等权利,渠某某如果退伙,其应得到的财产份额一定不能得到保障。最后,魏某某的合伙份额是其夫妻共同财产,其已经离婚没有分割,双方为此也正在诉讼中,其退伙更能解决多方面问题。现在双方都坚持让对方退伙,且一、二审法院也多次调解,退伙的意见无法达成一致。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八十五条第(五)项规定,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者无法实现,合伙企业应当解散。这一规定赋予了合伙人解散合伙企业的充分权利,这是合伙企业人合特征的表现。合伙目的实现,合伙人同样可以解散合伙企业。且在二审期间,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15年12月11日作出处罚决定,撤销了AA事务所专利代理机构注册证,原因是在申请专利代理机构审批时存在弄虚作假的违法行为,尽管对于该决定书,合伙企业有相应的救济程序,但其弄虚作假的违法行为是事实,难以推翻前述处罚决定,存在严重的经营风险,渠某某无法承受相应的连带责任。综上,一、二审判决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案涉合伙企业应当解散。请求撤销二审判决,依法进行再审。

  被申请人AA事务所、魏某某提交意见认为,1、渠某某、魏某某的相互除名行为已经法院确认无效,这仅能证明两合伙人在经营过程中有一些纠纷,并不能成为解散AA事务所的理由。2、合伙企业目前经营正常,员工人数稳定,也提供了一定的劳动就业机会,无论是考虑经济价值还是考虑社会价值,都有存续的必要。两合伙人退伙机会平等,魏某某愿意让AA事务所继续存续,而渠某某坚持认为AA事务所的存续对其是一种威胁,故渠某某可以选择退伙来规避风险,没有必要解散AA事务所。魏某某同意渠某某退出合伙,如果渠某某不愿意退出合伙,而愿意共同经营,魏某某也接受。3、渠某某提出的魏某某的合伙份额系夫妻共有财产的问题,与是否解散AA事务所没有法律上的关联性。4、国知惩戒罚决定撤销了AA事务所的专利代理机构注册证,这一事实并不影响AA事务所正常业务的开展,因为AA事务所的经营范围不限于专利代理,还包括商标、软件注册权、科技项目咨询服务等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中介服务,目前企业的经营状况良好,不存在渠某某所称的经营风险。5、在本案二审判决生效之后,渠某某在就本案申请再审的同时,其又于2016年2月第二次向XX市XX区人民法院提出了解散AA事务所之诉,该案经两级人民法院审理,二审法院于2016年7月25日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了渠某某要求解散AA事务所的诉讼请求。综上,请求驳回再审申请。

  法院经审查认为,渠某某的再审请求不能成立。理由:1、渠某某、魏某某之间的相互除名行为已经生效判决认定为无效。2、根据案涉合伙企业合伙协议,合伙目的是搞活市场经济、方便群众,经营期限是长期。虽然渠某某作为合伙人在2014年1月起未参与AA事务所的经营,且与魏某某之间也存在纠纷,但AA事务所目前仍正常经营,故不存在合伙目的不能实现的情形。本案诉讼期间,渠某某表示其不愿意继续合伙经营、而魏某某表示愿意继续合伙经营,渠某某、魏某某对AA事务所的出资比例分别为10%、90%,案涉合伙企业合伙协议也载明在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的情形下可以解散合伙,据此,二审判决认为解散AA事务所并非解决渠某某、魏某某之间矛盾的唯一途径,渠某某可依法选择退伙,这不影响其合法权益、亦可以使得AA事务所继续存续,合法正确。3、魏某某与韩某之间的离婚后财产纠纷一案正在诉讼中,渠某某以此为由主张解散AA事务所,缺乏事实依据。4、AA事务所陈述其已就国家知识产权局国知惩戒处罚决定提起行政复议,且AA事务所营业范围除专利代理外,还包括其他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故渠某某以此为由主张解散AA事务所,缺乏事实依据。

  

  案例二:田某、杨某系自由恋爱,于2003年10月3日举行结婚仪式,2004年2月15日办理结婚登记,2004年12月11日生育一女儿田蕖。2008年5月29日,双方以“性格不和’为由,在XX县民政局协议离婚。事隔2个多月,于2008年8月8日,双方在XX县民政局办理复婚登记手续。之后双方又产生矛盾,同年9月18日杨某起诉至本院要求离婚。田某、杨某的夫妻共同财产有:田某经营的“XXX”网吧等。

  田某答辩称,“XXX”网吧是田某与他人合伙出资在婚前购买,系合伙财产,也是田某婚前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一审判决分割该网吧,田某不服上诉,二审法院认为:XX网吧”的工商户营业执照、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个人独资企业营业执照、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均登记为田某个人,而网吧使用房屋的房屋租赁合同的一方也是田某个人。田某辩称该网吧系其与孙强的合伙企业,但未能提供与孙强之间存在合伙关系的有效证据。因田某取得“XXX网吧”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的核准时间为2008年10月20日,为其二人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审认定该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并无不当。田某上诉提出“XXX网吧”系合伙财产,婚前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主张,本院不予支持。一审基于田某无固定工作,主要依靠经营“XXX网吧”作为收入来源,判决该网吧由田某继续经营,杨某分得相应的财产份额,并无不当。

  

  案例三:原、被告原系夫妻关系,2012年8月经法院判决双方离婚。原告吕某不服判决,上诉至XX中级人民法院。XX中级人民法院以民事调解书调解结案,调解书的二、三、四、五项对双方财产及债权债务进行了处理,调解书第六项载明:其他事项双方互不追究。但未涉及废旧轮胎加工厂的股权问题,2012年10月16日原告诉来原审法院,请求以现金方式分割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共同出资参股废旧轮胎加工厂100000元的50%即50000元。

  原审法院认为,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以夫妻共同财产投资到合伙企业,投资方成为合伙企业的股东,所入股的资产成为公司的财产。本案中,被告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100000元入股了龙口市废旧轮胎加工厂,该投资股份系夫妻共同财产应予分割。现废旧轮胎加工厂未经营,也未清算,无法确认投资股份现值。庭审中被告表示愿意分割50%的股份给原告,但原告不要股份,只要求被告给付50000元入股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涉及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以一方名义在合伙企业出资的相关规定。经原审法院释明后,原告既不同意受让股份,也不同意获取合伙人地位,而是坚持请求被告给付50000元入股款,该请求于法无据,原审法院依法不予支持。

  上诉人持合伙协议、股东名册、入股款收据等材料诉至原审法院,要求被上诉人给付其投资款5万元。二审法院审理后认定,上诉人在与被上诉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对于以10万元家庭财产投资入股废旧轮胎加工厂的事实是知情且是同意的。现上诉人对于其在一审中提交的以上相关证据及投资入股的事实予以否认,其主张自相矛盾,且证据不足,本院依法不予采信。经查实,废旧轮胎加工厂一直未能启动,也未清算,所投入的股权现值无法确定。因上诉人在一、二审中均不同意分割该股权,也不同意受让股份,故其请要求被上诉人给付其现金5万元的请求没有事实及法律依据。上诉人上诉理由不成立,法院依法不予支持。

  

  


·夫妻离婚后户口自动迁回吗
       一、夫妻离婚后户口自动迁回吗? 女方离婚后,户口不会自动迁回原籍,离婚只是解除婚姻关系,不涉及户口关系,需要自主迁回户口。 可以以投靠父母、子女或者其他亲属的方式迁回,需要当地村(居委)出具你们的关系证明,再去派出所办理。 男女双方的可以在同一户籍地,男方或女方要想将户口迁移走,需要先找到户籍接收地,如投靠父母、子女,自有房产等,接收地同意后,当事人自行到现户籍地公安机关迁出户口,再到接收地公安机关申报户口,然后完成户口迁...


·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包括哪些
      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包括哪些 法定夫妻共同共有财产是指在夫妻双方婚前或婚后未对夫妻财产作出约定或者约定无效的情况下,直接适用法律规定的夫妻财产制度。我国《婚姻法》对夫妻财产制采取的是法定财产制与约定财产制相结合的制度,并明确规定,在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时,才适用法定财产制。法定财产制中又可分为法定共同财产制和分别财产制,剩余共同财产制,联合财产制等。根据我国新婚姻法规定,我国的法定财产制包括了17条规定的法定婚后所得共同制和18条规定的...


·“闪婚闪离族”的财产分割与返还
      短婚分割财产还是要按法律规定来,其中保存购物票据对证明出资,进而证明权属有重要意义,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符合法律规定的应该返还。钻戒等贵重首饰属女性饰品,一般认定为个人专用物品。<{{tjlytel}}> 1、离婚财产分割原则: 一、男女平等原则。 《婚姻法》第二条规定:“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第十三条规定:“夫妻在家庭中地位平等。”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具...


·刑法如何认定事实婚姻?
      刑法如何认定事实婚姻?我国刑法对事实婚姻关系是没有作出规定的,但我国婚姻法司法解释对事实婚姻关系作出了规定,形成事实婚姻关系按非婚同居关系处理。相关法律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1986年3月15日《婚姻登记办法》施行之前,没有配偶的男女,未办结婚登记手续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如起诉时双方均符合结婚的法定条件,可认定为事实婚姻关系...


·离婚财产纠纷的解决方法有哪些
      一般情况下,既然已经离婚,双方应已经解决了包括财产在内的一切问题,然而,由于各种原因,离婚后财产纠纷仍然是离婚后双方不得不面对的问题。那么,离婚后发生财产纠纷怎么办?而离婚财产纠纷的解决方法又有哪些?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离婚后发生财产纠纷怎么办 离婚后,夫妻身份关系消失,夫妻共同财产也就失去存在的基础,必须进行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在离婚时分割,但离婚时未分割或虽进行了分割而后反悔或发生可以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形时,...


·婚前财产离婚后能做赠予吗?
      婚前财产离婚后能做赠予吗?1、婚前财产离婚后能做赠予,公民有对自已财产处分的权利,处分财产时也无需第三人同意。只要赠予是财产所有者自己的意思表示,那么在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时起,赠与关系就建立了。2、根据《民法典》(2021.01.01生效)第六百五十七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


·离婚起诉要多久才能判决
      离婚案件法院一般会在六个月内审结(特殊情况可为十五个月),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期限为三个月。不服一审法院判决上诉的,一般会在三个月内审结(特殊情况可为六个月)。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五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百七十条的规定,...


·起诉离婚开庭后没下判决书可以不签字吗?
      在我国,离婚有两种方式,第一种是协议离婚,双方和平分手,认为这样的感情已经没办法维系,决定以离婚来解决这段感情,并且对于一些财产的分割等离婚的敏感问题也做出了相应的商量,还有一种是诉讼离婚,双方谁也不让着谁,都互相焦灼着,最后只能通过法律的手段来完成。那么起诉离婚开庭后没下判决书可以不签字吗? 一、起诉离婚开庭后下判决书结果不满意可以不签字吗 首先,拒绝签字是当事人的权利,但是当事人不签字会影响法院判决的效力。根据《民事诉讼法》第7...


·起诉离婚两年自动离婚吗
      如果婚姻关系处理不好的话,最坏结果就是通过法院诉讼来进行离婚。走庭审程序的话,往往会投入大量的时间,物力、人力和精力。所以导致很多人在离婚诉讼的过程当中认为只要提交诉讼,那么到了一定的时间以后,婚姻关系就会自动解除。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起诉离婚两年自动离婚吗? 一、起诉离婚两年自动离婚吗? 1、离婚纠纷建议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只有诉讼解决,具体委托律师代理。2、2年以后自动离婚没有法律规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二条...


·国家赔偿案件受理条件有哪些?
      如果我们国家机关的工作人员在执行公务的时候侵犯了老百姓的合法权益,给我们造成了严重的损失,根据我国国家赔偿法的规定,我们是可以主张国家赔偿,申请国家赔偿我们的损失的,那么国家赔偿案件受理条件有哪些呢,我们来看一下。 一、国家赔偿案件受理条件有哪些? 1、赔偿请求人应当是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受到损害的公民死亡,其继承人及其他有抚养关系的亲属有权要求赔偿;受到损害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终止,承受其权利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有权要求...


·离婚协议要列出婚前财产吗?
      离婚协议要列出婚前财产吗? 一、离婚协议要列出婚前财产吗? (1)写明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真实意思表示; (2)写明双方现有房产及其他不动产的名称和详细地址,离婚后所有权归谁所有, 以及动产如何分割、债权债务如何处理等意见; (3)有子女的,应写明子女的姓名、年龄,以及离婚后子女抚养权的归属, 未直接抚养的一方应付抚养费的数额、支付时间、方式以及探视权等。 二、离婚协议书的生效时间 签好离婚协议只是登记离婚的第一步,即双方...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马鞍山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6899334 19166418749
19166418749
点击这里给马鞍山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