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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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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Q

  

  在什么情况下用人单位应当和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A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竞业禁止条款
      一、限制范围条款。包括时间、地域、限制领域等。限制领域,如从事某种技术、产品、经营、服务等的企业或工作岗位。地域是指在约定的地域内不得从事限制领域的工作。时间是指离职后多少年内,不得从事限制领域的工作。关于限制领域的具体内容可以结合本行业或本企业的特点,另外制定内容详尽的附件。   二、禁止劝诱离职。离职后不得诱使其他知悉企业商业秘密的员工离职。此条款意在防范近年频繁出现的员工集体叛离给企业带来严重损失的行为。   三、补偿...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何时签订劳动合同?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Q 用人单位未及时签订劳动合同需要承担的风险? A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


·公司载明的“薪酬保密”条款是否合法有效?
      薪酬保密制度是企业的一项管理手段,是指用人单位与每个员工单独约定薪酬,并规定不得打探他人的薪酬,发放薪水的时候也会采用一定措施不使其公开。企业采用薪酬保密制度的目的是有利于其根据每个员工的能力、工作态度及工作岗位灵活决定薪金水平,员工之间也不会因薪水的差异而产生矛盾,从而减少员工与企业、员工与员工之间的矛盾。目前国家法律法规中既没有规定薪酬必须保密,也不禁止企业采用保密制度。 用人单位以劳动者严重违反规章制度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


·劳动合同终止之手续办理
          在与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合同后,用人单位需要出具书面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需要与别人交接工作,并将自己的工资与财务部结算清楚。在用人单位的协助下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的转移手续。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


·什么是法定竞业禁止?
      法定竞业禁止主要是针对员工在职期间对企业忠实义务而派生出来的一项重要义务,义务主体主要限于企业的高级管理人员。 各国的商事组织法中都有针对董事、经理、合伙人等高级管理人员竞业禁止义务的规定。前述人员的竞业禁止义务主要包括:不得为自己或者第三人从事与公司营业范围相同的业务;不得向公司转让自己的产品或其它财产,也不得受让公司的产品或其它财产;或者从事其它与公司竞争的行为。我国《公司法》第59条规定:"董事、监事、经理应当遵守公...


·我国有关竞业禁止的法律法规
      我国有关竟业禁止的立法散见于《公司法》、《合伙法》等法律文件中。 《公司法》第61条规定:董事、经理不得自营或为他人经营与其所任职公司同类的营业或者从事损害本公司利益的活动。从事上述营业或活动的,所得收入应归公司所有。《公司法》第70条规定,国有独资公司的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经理,未经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者国家授权的部门同意,不得兼任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或者其他经营组织的负责人。 《合伙法》第3...


·保密、竞业协议的设计
      通常保密协议应包括以下条款:   一是对第三人合同义务条款。此条款主要针对新聘用员工。   企业在聘用新员工时应调查其在进入本企业前是否承担了对原企业的保密义务及竞业禁止义务。如未承担此类义务,应在合同中明确声明或保证,如“乙方保证在甲方工作期间使用任何知识均与前受聘单位无关,乙方承担甲方交付的任何工作或任务,均不会侵犯前受聘单位的商业秘密”。如承担了对前单位的保密义务,则应保证在本企业工作期间不利用前单位的保密信息为本企业...


·董事、经理竞业禁止行为的效力认定
      董事、经理所为的竞业禁止行为的效力认定

  公司法规定了竞业禁止条款,具体讲就是董事、经理不得从事与本公司营业性质相同的商业行为,不得自行处理与自身利益有关而又可能与公司利益相冲突的事务。由于董事、经理在公司中的特殊地位,他们享有公司生产、经营的指挥权,掌握公司的业务秘密,是公司业务的决策人,董事、经理是公司委任的重要管理人员,因此必须遵守公司章程,忠实履行职务,维护公司利益,不得利用在公司的地位和职权为自己谋取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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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跳槽拉走客户需赔偿公司
      员工承认,曾经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为公司保守商业秘密,但这是合同中的不平等条款。合同规定了自己应当承担保守商业秘密的义务,但公司并未对此予以经济补偿。作为一项权利与义务不对等的条款,在法律上应该是无效的。 双方为赔偿事宜发生纠纷,分别向仲裁委员会申请提起劳动争议仲裁。仲裁委员会认为,李某的行为已经违背了竞业禁止原则。仲裁委员会指出,李某作为公司的员工,向被告隐瞒其同时服务于另一家公司的事实,这种行为违背了双方劳动合同中对于保密事项...


·《竞业限制协议》注意事项
      在形式上,使用《竞业限制协议》的单独文本或在劳动合同中单章约定;在内容上,明确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应保密事项,补偿金标准、支付周期、支付方式,违约金计算标准或具体金额等项目;在用语及行文风格上,避免诘屈晦涩,尽量使文本通俗易懂,逻辑清晰。 严格遵守劳动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避免采用劳动纪律、规章制度、员工手册等形式规定竞业限制事宜;严格采取一对一方式与员工协商、签订《竞业限制协议》;以真实的劳动关系为基础与劳动者...


·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员工需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是什么?
      员工违反竞业限制协议的,公司可以采取以下方式要求赔偿: 1、按照协议约定,要求员工支付相应的违约金。 2、依法要求员工,赔偿公司实际损失。 3、公司在要求员工支付违约金或赔偿损失时,可同时要求员工停止违约行为,继续履行竞业限制协议。 4、当公司与员工协商不成时,公司可以收集证据资料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员工支付违约金或赔偿损失,同时继续履行竞业限制协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三条 劳动者违反竞业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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