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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如何确定子女由谁抚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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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确定子女子女直接抚养主体的基本考量

  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儿童利益最大化的原则,是贯穿于民法典的基本原则,也是处理离婚后子女直接抚养归属问题的出发点,在此前提下,再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

  2、确定子女抚养的具体办法

  第一,对不满两周岁子女的抚养。《民法典》第1084条第3款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这是因为不满2周岁的子女多数还在母乳喂养期。现实生活中,也有一些孩子出生后因各种原因没有母乳喂养。对于这种情况,当夫妻离婚时,如何判定孩子的抚养归属?司法实践中审判人员通常掌握的标准是以2周岁为界限。2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裁决随母亲生活。因为,2周岁以下的子女年纪太小,事多,带起来较为复杂、麻烦,宜由有细心、耐心的人直接抚养比较好;2周岁以下的子女表达能力很差,而孩子是从母亲体内生出,母亲与孩子有一种天然的联系与感觉。此时期的孩子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宜。但是这一原则也不是一成不变的,实际生活中如果母亲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可以由父亲直接抚养:(1)母亲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2)母亲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没有不利影响的;(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如母亲的经济能力及生活环境对抚养子女明显不利的,或母亲的品行不端不利于子女成长的,或因违法犯罪被判服刑不可能抚养子女的。

  第二,2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民法典》第1084条第3款规定:“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在当事人双方自愿、合法的前提下,协商决定:未成年子女由父亲直接抚养,或者由母亲直接抚养,或者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由父母双方轮流抚养,对上述几种抚养方式的解决,法院都是准许的。

  如果当事人双方因子女抚养问题达不成协议,法院应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及最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原则妥善的做出裁决。

  第三,已满8周岁子女的抚养。《民法典》第1084条第3款规定:“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在离婚时,不管是父母协商确定由谁抚养,还是人民法院判决决定,都要事先听取8周岁以上子女的意见,在子女提出自己的意见后,再根据其年龄、社会经验、认知能力和判断能力等,探求、尊重其真实的意愿。

  第四,子女直接抚养归属的变更。父母离婚后,在一定条件下,可以根据父母双方或子女的实际情况的变化,依法对直接抚养子女的归属予以变更。直接抚养子女归属的变更,有两种形式;(1)双方协议变更。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直接抚养关系,只要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和保障子女合法权益,则应予准许。(2)一方要求变更。应当注意的是,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直接抚养关系,双方对此不能达成协议时,应另行起诉。


·“子女抚养权”纠纷情形之三
      3、八周岁但未成年的孩子 对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孩子,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应当尊重孩子的真实意愿。 但是这并不是说八周岁以上未成年孩子可以随意选择随谁生活,法院一般在父方母方同争抚养权,且双方都具有抚养孩子的条件时,才考虑孩子个人的意见。...


·离婚后怎么处理子女监护权纠纷?
          1、监护权归属对方,以后看不到孩子怎么办?监护权归属对方后,未享有监护权之一方,仍然享有与未成年孩子见面接触的权利,也就是所谓“探视权”,如何与孩子面会交往?时间如何?方式如何?地点如何?都可以由父母亲加以协议,当然,如果父母协议不成也可以要求法院来处理。
    经常会遇到一种情况,就是取得监护权的一方,会用手段妨害他方探视的权利,许多人遇...


·法院判决后子女的抚养权能否变更?
      李长城系某国有企业职工,95年与张红结婚,婚后二人生活幸福,并育有一儿李爱。随着家事增多,二人经常发生争议。98年李长城出差,偶然遇到初恋情人王某,由于对自身婚姻的不满,再加上情人的善解人意,李旧情复发,很快二人走到一起。不久王某随李长城来到李所居住的城市,并租了一间房子,偷偷同居在一起。很快张红知道此事,双方闹得不可开交,李长城提出离婚。2000年法院判决二人离婚,孩子归张红所有。判决生效后不久,李长城就同王某组成了家庭。因离婚后心情...


·“子女抚养权”纠纷情形之八
      8、有两个孩子抚养权怎么分配?   对于有两个孩子的父母,可以先协商决定孩子抚养权的归属,协商不定时,可以选择通过诉讼的方式争取孩子的抚养权,如果两个孩子都过了哺乳期时,法院一般情况会判决一人一个,这是法院出于经济责任分摊、孩子成长、家长精力这些角度考虑的;如果还在哺乳期,原则上会交由母亲抚养。...


·什么证据可以帮助你取得子女抚养权?
          一、双方基本条件的取证。即使夫妻双方的基本条件,如工资收入、教育程度等差异不大但并不表示就没有差。比如,一方的思想品质,就在争取孩子抚养权方面尤为重要,因为直接抚养方的思想品质,会直接影响下一代的健康成长。因此,取得这一方面的证据,是比较重要的。
    二、双方父母基本条件的取证。城市生活节奏较快,很多时候,真正带孩子的往往不是夫妻任何一方...


·中止探望权的诉讼
        父母对子女的抚养义务也不因为父母的离异而免除。同样 ,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对子女的探视权也不应该轻易被剥夺或者限制。
      首先,直接抚养孩子一方不能因为另一方不支付抚养费或者没有按时支付抚养费为理由而任意剥夺其探望权。因为中止抚养费须经人民法院裁定,其他任何机关、任何人包括父母双方都不能中止未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探望子女的权利。当事人在履行生效判决、裁定或者调...


·“子女抚养权”纠纷情形之一
      1、哺乳期内的孩子   虽然在实际生活中婴儿哺乳期因人而异,但司法实践中通常将“哺乳期内的子女”理解为两周岁以下的婴幼儿。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以及《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司法解释(一)第四十四条规定,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但母亲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可随父亲生活:1)母亲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2)母亲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3)...


·抚养权争议案件的分析
      涉及子女抚养案件产生的原因主要有四方面:
    
      1、子女抚养案件主要来自于双方对子女抚养权的争夺。现在由于计划生育国策,基本上是独生子女,所以夫妻双方对子女一般都主张抚养的权利。但也有夫妻双方都不愿意抚养孩子的情况,其原因主要有二,一是双方均考虑再婚,嫌孩子是累赘;二是双方经济条件太差,无力抚养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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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未取得孩子抚养权该怎么做
      

由于目前大多数夫妻只生育有一个子女,因此在夫妻离婚时对子女抚养权的争夺便显得尤其激烈。然而不管激烈到什么程度,终究会有一方可能得不到直接抚养孩子的权利。...


·离婚诉讼中男女双方争取孩子抚养权
      

    最高人民法院在1993年11月3日发布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该意见较为详细地规定了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时处理孩子抚养问题的意见。
1、夫妻双方的基本条件:
夫妻双方的工资、文化学历等差距不大,但这并不表示就没有差距。比如:一方的思想品质,在争取孩子抚养权方面尤为重要,因为抚养方的思想品质会直接影响下一代的健康成长。


·“子女抚养权”纠纷情形之二
      2、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孩子   对两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首先应由父母双方协议决定。因此,当父母双方对抚养未成年子女发生争议时,法院应当进行调解,在当事人双方自愿、合法的前提下,协商决定:未成年子女由父方抚养,或随母方生活,或者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由父母双方轮流抚养,对上述几种抚养方式的解决,法院都是可以准许的。   如果当事人双方因子女抚养问题达不成协议时,法院应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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