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6899334 19166418749
 马鞍山律师导航 博望区 花山区 雨山区 当涂 和县 含山
律师团队
>>
  • 马鞍山律师姜律师
  • 马鞍山律师朱律师
  • 马鞍山律师叶律师
  • 马鞍山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马鞍山市区、博望区、花山区、雨山区、当涂、和县、含山 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有限公司的清算程序是怎样的


马鞍山律师网 www.mas64.com


  有限公司的清算程序是怎样的
  
  一般公司只有在经营不下去要破产的时候,才会涉及到清算。而清算主要也就是对公司的财产、债务等情况作出清查,这是破产之前必须要进行的一个环节,同时清算也要自己的程序。那通常有限公司的清算程序是怎样的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介绍。
  
  一、有限公司的清算程序是怎样的
  
  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经过下列程序:
  
  1、成立清算组。
  
  2、登记债权。债权人申报期债券,应当说明债券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
  
  3、通知或公告债权人,清算组应当在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60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3次。
  
  4、确定并实施清算方案。清算组制定的清算方案,应报股东会或有关主管机关确认。确认后,清算组即可按清算方案执行。
  
  5、制定清算方案,财产处理应依下列顺序安排:第一顺序,支付清算费用、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第二顺序,按第一顺序清偿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公司财产在未按第一顺序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
  
  6、制作清算报告。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制作清算报告,其内容大体包括:
  
  (1)公司解散原因及日期;
  
  (2)清算组的组成;
  
  (3)清算的形式;
  
  (4)清算的步骤与安排;
  
  (5)公司债权债务的确认和处理;
  
  (6)清算方案;
  
  (7)清算方案的执行情况;
  
  (8)清算组成员履行职责情况;
  
  (9)其他有必要说明的内容。
  
  7、注销登记并公告。清算结束,应将经股东会或有关主管机关确认的清算报告及确认文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二、什么情况要进行清算?
  
  (一)公司自行清算的启动。
  
  公司法上的清算是指非因破产原因而在破产程序之外进行的清算,即公司的解散清算。根据《公司法》184条规定,公司因下列情形而解散的:
  
  1、公司章程规定的解散事由出现;
  
  2、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3、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4、股东请求而被司法解散,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
  
  (二)公司强制清算的启动。
  
  强制清算主要指在公司自行清算无法启动时,通过公权力的介入而开始的一种解散清算。现行法律规定,主要指通过人民法院指定清算组开始清算。
  
  1、提请强制清算的主体:债权人和公司股东;
  
  2、强制清算启动事由:逾期不成立清算组的;故意拖延清算的;违法清算可能严重损害债权人和股东利益的。
  
  我国的公司类型主要是两种,即有限公司和股份公司,其中不同类型的公司清算程序是不同的,上文中我们为您带来了有限公司的清算程序内容,各位可以适当了解一下。现实中,只有在一些特定的情况下才需要对公司进行清算,这方面的内容我们也一并在上文中作出了介绍,希望可以为你提供一些帮助。
  
  


·诉讼时效因破产中断吗?
       一、诉讼时效因破产中断吗? 一般不会因为破产而直接中断,诉讼时效中断,必须是因为债权人主动行使其债权才能发生中断效果,如直接对债务人主张权利,或向司法机关、仲裁委等主张权利,或债务人主动放弃诉讼时效抗辩的权利(即“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的情形)。债权人无法以默示的不作为而产生诉讼时效中断的效果。结合上述分析,诉讼时效中断效果的发生必须是债权人主动主张其债权,才能产生中断的效果的。仅因法院裁定进入破产重整程序,是无法当然的认为债务人(...


·个人申请破产可以不用还债吗?
      个人申请破产可以不用还债吗?一、个人申请破产后债务怎么办?个人申请破产后,我们可以视为其已经不具有了还债能力。那么此时对于其的债务问题,就可以从不具有还债能力进行分析。债务应当清偿。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由此可见,债务人必须偿还债务是肯定的。但目前社会上债务得不到偿还有两种情况,一种是无力偿还,另一种是有能力而拒不偿还。实践中,债务人无力偿还又有...


·公司申请破产员工工资怎么发放?
      公司申请破产员工工资怎么发放? 一、公司申请破产员工工资怎么发放? 公司破产了员工的赔偿标准怎么样?公司应当支付员工补偿除了拖欠的职工工资以外还有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费用。应当划入职工个人帐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债务人所欠员工的工资、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需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


·公司破产清算要多久以及清算的顺序是什么
      公司破产清算要多久以及清算的顺序是什么 一、公司破产清算时长 企业破产清算的时间,法律上并没有规定,并非法律遗漏,而是因为企业破产的情况很复杂,有的破产一年都未必能够清算完毕,更不要提说有多少个工作日能够结束。因为破产可能重整,重整就意味着继续经营,这个时间下去就不好说了。 而如果企业最终因为没有财产可分配,直接就可以进入结束阶段了。但清产核资又是一个漫长的过程。 所以说,如果企业进入破产清算,最好的计时单位是月,通常这个周期至少都在...


·破产债权未申报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破产债权未申报的法律后果是什么1、债权人未申报债权,将丧失《企业破产法》规定的债权人参与破产程序的所有程序性权利,包括参加债权人会议权利、表决权、异议权、接受分配财产权利等。2、债权人未按期申报,已分配的财产不对其补充分配。即便其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此前已进行的分配仍不再对其补充分配,且债权人还应承担因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的相关费用。3、如债务人进入重整程序,债权人未按期申报债权,在重整计划执行期内债权人不得行使任何要求偿债...


·企业破产清算法人责任是什么?
      企业破产清算法人责任是什么?一、企业破产清算法人责任是什么? 法定代表人仅仅是对外的一个代表,本身并非要承担公司的债务。因为根据法律规定,能担任法定代表人的人选很多,很多根本就不是股东身份。另外,如果是法定的破产清算,公司本身的债务和股东个人债务是不一样的,不能混为一谈。除非出现出资不到位等情况,那么也是在出资不到位数额部分承担连带责任。 二、企业破产清算的程序是怎样的? 1、成立清算组。人民法院应当在宣告企业破产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


·企业破产是法人负责还是股东?
      企业破产是法人负责还是股东?在公司法里,有限责任公司是指股东仅以其投入到公司中的财产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一种制度。投资人只需要用其投资到公司的财产承担风险,而不会涉及到其他的财产。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若股东已向公司缴纳...


·企业破产案件中的律师服务
      在办理公司、企业破产的案件中,律师可以提供以下法律服务:    第一,代理或协助债权人或债务人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    申请宣告破产可以由债权人提出也可以由债务人提出。律师在办理此项事务时应着重注意,协助债权人在一定的期限内向法院申报债权并说明债权的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法院在受理破产案件后应当停止债务人财产的其他民事执行程序,并且债务人除正常的生产经营所必需外对部分债权人的清偿无效。    第二,协助债权人或债务人参加...


·民法总则清算期间法人还存续吗
      民法总则清算期间法人还存续吗 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颁布,《民法总则》将被废止。《民法总则》清算期间法人还存续吗的问题在《民法典》中有对应规定。下面我们给您整理一下这方面的资料。 一、什么叫公司清算 ? 指公司解散时,为终结现存的财产和其他法律关系,依照法定程序,对公司的财产和债权债务关系进行清理、处分和分配,以了结其债权债务关系,从而剥夺公司法人资格的法律行为。公司除因合并或分立而解散外,其余原因引起的...


·破产清算法人个人财产
      一、什么是破产清算? ? 根据《公司法》、《企业破产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破产清算指宣告企业破产以后,由清算组接管公司,对破产财产进行清算、评估和处理、分配。清算组由人民法院依据有关法律的规定,组织股东、有关机关及有关专业人士组成。有关机管一般包括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政府主管部门、证券管理部门等,专业人士一般包括会计师、律师、评估师等。 二、破产清算法人个人财产需要参与清算吗 要看这个企业在工商注册登记时的企业性质。如果是有限责任制...


·因为疫情破产,产生的劳动纠纷该怎么办?
      因为疫情破产,产生的劳动纠纷该怎么办? 1、为节约成本,被企业裁员之后,补偿是怎么计算的? 经济性裁员的补偿按照劳动法第47条的规定,由用人单位按照劳动者在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满6个月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支付相当于员工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2、如果被裁,补偿金中是否包含每月应有的补助和奖金? 经济性裁员可依法获得经济性补偿金,经济性补偿金的计算标准应当按照被裁...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马鞍山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6899334 19166418749
19166418749
点击这里给马鞍山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