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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仲裁调解书不服,能否起诉到法院申请撤销仲裁调解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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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当事人提出证据证明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一)没有仲裁协议的;(二)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的;(三)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五)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人民法院经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决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撤销。人民法院认定该裁决违背社会公共利益的,应当裁定撤销。”第五十一条第二款规定:“调解书与裁决书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基于仲裁调解与仲裁裁决均是通过仲裁方式解决民事纠纷,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都具有强制执行力。为保障仲裁当事人获得平等司法救济的权利,制度设计上,法律赋予司法对仲裁进行监督,不应狭义的理解为仅是对仲裁裁决的监督,还应包含对仲裁调解的监督。《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一条规定:“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提出证据证明调解违反自愿原则或者调解协议的内容违反法律的,可以申请再审。经人民法院审查属实的,应当再审。”民事诉讼法对诉讼调解规定了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再审,而无论是诉讼调解或仲裁调解,都存在违反自愿原则或者调解协议的内容违反法律,以及损害当事人、案外人利益甚至社会公共利益的可能。故有必要赋予仲裁调解当事人申请撤销仲裁调解书,获得司法救济的权利。


·鉴定费是否属于 《 民间借货司法解释》 第 29 条规定的“其他费用”
      《民间借贷司法解释》第29 条规定:“出借人与借款人既约定了逾期利率,又约定了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出借人可以选择主张逾期利息、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也可以一并主张,但是总计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货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此条规定中的“其他费用”是否包含鉴定费,实践中有不同观点。有观点认为,“其他费用”应包含鉴定费,出借人与借款人明确约定其他费用中包含鉴定费,应当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自治,应纳人利率上限控制范围内。我们认为,...


·当事人对法院的管辖权有不同意见,如何提管辖异议?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可以提出异议。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
立的,裁定驳回。
  需要注意的是,当事人并不是在任何时候都可以提出管辖权异议的。当事人提出管辖权异议的时间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
    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


·一般情况下民事诉讼多久立案?
      一般情况下民事诉讼多久立案? 一、民事诉讼立案时间是多久? 民事诉讼立案时间一般为七日内。 《民事诉讼法》中有规定: 第一百一十二条 人民法院收到起诉状或者口头起诉,经审查,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认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裁定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其他相关规定: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三十五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


·不满物业收取停车费,单个业主能否提起诉讼?
      某小区物业公司引进了新的道闸系统,识别车辆牌照,控制小区车辆进入,并且向小区业主收取小区内公共道路周边的停车费用,如果不交纳停车费就阻止车辆进出小区。 小区业主李先生认为,物业公司在没有得到小区三分之二业主同意的前提下,强行向业主收取停车费的行为不合法,经多次与物业公司沟通无果,故以物权保护纠纷为由,将物业公司诉至法院,要求法院判令物业公司停止向小区所有业主收取小区内公共道路周边的停车费用。 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必须符合法律...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应向哪个人民法院提起?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法人或其他组织以它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住所。因此,如果欲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 起民事诉讼,应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不知对方下落的婚姻或债权债务案件该如何?
      女方的户口已经迁到男方这边,现在女方已经离开男方家一两年了,男方至今也不知道女方在哪,推测最近过年女方会回娘家过年。问如何起诉? 在找不到女方的情况下,想要起诉离婚,如果选择直接起诉,那么法院很难送达相关材料,只能公告送达,然后很可能缺席判决,这样的话大多情况下不会第一次就判离。如果先宣告失踪,然后再起诉离婚会相对容易一些。 在债权债务中也经常会遇到债务人躲着不见人,使得债权人很无措。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是2年,在债务...


·如何提出反诉?
          在民事诉讼中,双方当事人的权利是平等的。原告有提起诉讼的权利,被告有反驳原告的诉讼请求以及提起反诉的权利。
    反诉就是在已经由原告起诉而开始的民事诉讼程序的争议和理由有牵连的保护自己的民事权利和合法利益的要求。 如:甲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乙归还借款1000元,这个诉就是本诉,甲是本诉的原告,乙是被告。在诉讼开始后,乙提出要求甲归还因为租住自己房屋的租金费120...


·哪些案件必须向特定的人民法院起诉?
      下列案件由特定的人民法院管辖,其他法院无管辖权,当事人必须向特定的人民法院起诉:   (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 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起诉后,法院不立案怎么办?
      人民法院收到起诉状或者口头起诉,经审查,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认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裁定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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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仲裁调解书不服,能否起诉到法院申请撤销仲裁调解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当事人提出证据证明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一)没有仲裁协议的;(二)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的;(三)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五)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人民法院经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决有...


·立案登记中的释明制度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登记立案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对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自诉,人民法院应当予以释明”以及第七条等内容,可视为对立案登记中释明的原则性规定,但是释明事项、释明的具体内容及要求等并没有明确的规定,亟待对释明规则进行系统性构建和研究。
    释明的最低限度是立案法官遇到相应情形时必须进行释明的事项,主要是指对可能造成失权后果的程序性事项必须释明。如当事人主体不适格,立案法官应向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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