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6899334 19166418749
 马鞍山律师导航 博望区 花山区 雨山区 当涂 和县 含山
律师团队
>>
  • 马鞍山律师姜律师
  • 马鞍山律师朱律师
  • 马鞍山律师叶律师
  • 马鞍山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马鞍山市区、博望区、花山区、雨山区、当涂、和县、含山 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新婚姻法 房产在离婚时如何分割?


马鞍山律师网 www.mas64.com


  2021年1月1日起《民法典》正式施行,《婚姻法》同时废止。
  
  谈到房产问题,无疑是涉及到离婚案件。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若房产属于共同财产,则在离婚时应当采取均等分割的原则,但根据司法实践,房产是否属于共同财产是比较难以界定的。房产在离婚时如何分割呢?
  
  一、房产在离婚时如何分割
  
  1、夫妻双方其中一方在婚前已经付清全部房款,并获得房产证的,或婚后一方父母赠送给自己的孩子,并未公证说明赠送给夫妻双方的,属个人财产,离婚时对方无权要求分割。
  
  2、房产由夫妻双方在婚后共同出资购买,且在婚姻存续期内获得房产证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无论房产证上写的是双方的名字还是其中一方的名字,都应该合法分割。
  
  房子价值按离婚时市价估计,不由买房时房价来定。若离婚时涉及房屋贷款尚未还清,则需要将尚未归还的贷款部分扣除,由得房方独自偿还剩余的贷款。
  
  3、夫妻其中一方在婚前支付部分房款,婚后由夫妻双方共同还贷,在婚姻存续期内取得房产证的情况现在比较多,这种情况认为房屋不是完全的夫妻共同财产,房产证的取得时间并不影响财产的权属划分。
  
  也就是说,婚前支付的部分属于个人财产,婚后共同还贷的部分属于共同财产,分割时按婚前婚后出资比例,参照市价而定。
  
  4、未过户的二手房或继承房,这类在离婚时还没有过户的房子,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二手房未过户则涉及案外第三人,在离婚时不予分割,继承房未过户则还属于其中一方父母的财产,离婚后过户属于个人财产。
  
  5、夫妻双方没有所有权的房子,这类房子包括子女名下的房子和公租房之类只有使用权的房子。
  
  子女名下的房产属于子女个人,在夫妻双方离婚时,不予分割;而公租房不属于任何私人所有,夫妻离婚时也是无权分割的。
  
  二、离婚时夫妻财产如何分割
  
  1、双方协商决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2、男女平等。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一条第二款: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
  
  3、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4、给予补偿的原则。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条: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5、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离婚时房产的分割需要遵守以上五种原则,这五种原则是确实房产是否属于共同财产的原则。这五种原则简单的说就是房产证上没有自己的名字不代表该房产不能进行分割。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时,应当才参考这五种原则后进行宣判。
  
  


·疫情期间房贷能延期还款?
      疫情期间房贷能延期还款?疫情期间房贷能延期还款,但具体要以银行的政策为准。对因感染新型肺炎住院治疗或隔离人员、疫情防控需要隔离观察人员、参加疫情防控工作人员以及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人群,金融机构要在信贷政策上予以适当倾斜,灵活调整住房按揭、信用卡等个人信贷还款安排,合理延后还款期限。依据相关法律的规定,疫情期间申请延期还款的,申请人需要的材料包括申请人身份证明、延期还款申请书、延期还款类型等。根据《关于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防控新型...


·要是有需要租赁房屋的话,此时需要与对方签订书面的房屋租赁合同
      要是有需要租赁房屋的话,此时需要与对方签订书面的房屋租赁合同才行,按照我国《民法典》中的规定,如果当事人之间约定的房屋租赁期限超过了6个月的话,那此时就必须要签订书面的租赁合同才行,具体房屋租赁合同是怎么写的呢?我们带来房屋租赁合同样本一份,供你参考了解。 房屋租赁合同样本 出租方: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承租方: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乙方为在开发区设立__________公司而租用甲方房...


·2023年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政策要注意些什么
      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政策要注意些什么?  (一)拆迁补偿方式  1.货币补偿,指的就是双方协商,最后确定补偿金额。  2.房屋产权调换,指的是拆迁人用自己建的房屋产权与被拆迁人进行产权调换,也就是他征收你的房屋,要赔偿一套房子给你住才行,拆迁房屋的评估价和调换房屋的市场价格需要进行差价结算,就是说如果你是农村地区的房子拆迁,赔偿一套城市的房子给你,你是需要付差价的。  3.货币补偿和产权置换相结合补偿,有的你农村地区经济比较发达,房屋比较值...


·二手房市场也逐渐在人们的视野中活跃
      二手房市场也逐渐在人们的视野中活跃,得到人们的青睐,相比较商品房更经济实惠,在人们的购买力范围内。但我们在进行二手房交易的时候,要仔细,注意细节,在签署合同的时候注意各项事项,不然会有所损失。下面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二手房买卖定金合同范本。 二手房买卖定金合同范本: 甲方:(出售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预购方)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乙方向甲方预订二手房事宜,订立本...


·农村房屋买卖合法么,买卖农村房屋合法吗
      我们发现,有不少农村居民被城市的高工资、好的社会福利待遇、便利的交通等亮点吸引选择居住在城市,在此同时很多的城市居民由于无法忍受城市的雾霾而选择在农村买房居住。那么,究竟农村房屋买卖合法么?以下是具体介绍。一、农村房屋买卖合法么?现行关于房屋买卖的所有法律、法规和规章都只适用于城市,专门针对农村房屋买卖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基本没有,因此我们只能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寻找依据。根据有关规定: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法等法律和国...


·北京个人房屋租赁合同
      北京个人房屋租赁合同 出租人(甲方): 证件类型及编号: 承租人(乙方): 证件类型及编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风险提示:确定出租人对房屋具有所有权或者处分权 实践中,有的出租人对房屋并不具备所有权或者处分权,导致租客入住以后被真正的房主“驱逐”,而这时所谓的出租人往往已不见踪影。所以: 1、若出租人是房东...


·离婚房产更名需要的材料有什么?
      离婚财产中涉及到金额最大很多都是房屋问题,房产分割成为了离婚纠纷发生的源头之一,而离婚时对于房产的分割可以遵守一定的原则双方协商或者是到法院诉讼解决,一般来说房屋分割的方式比较多,最常见的就是一人获得房屋一人获得补偿,获得房屋的一方就需要办理离婚房产更名相关的手续。 一、离婚后房产证更名需要的材料有以下几种: 1、关于房产分割的离婚协议书(协议离婚时); 2、离婚财产归属协议,权利人一方申请登记的,需要提交经公证的离婚财产归属协议...


·商品房买卖还没网签会备案吗
      商品房买卖还没网签会备案吗?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网签是不能备案的。网签和备案有着本质的区别,网签只是房地产管理部门为规范房地产企业规范销售房屋,防止开发企业捂盘以及一房多卖而建立的一个网络化管理系统。而备案是根据我国建设部所颁发的《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商品房预售实行许可证制度。开发企业进行商品房预售,应当向城市、县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该办法第十条同时规定:商品房预售,开发企业应当与承购人签...


·竹溪县土房拆迁赔赏费标准有哪些规定
      竹溪县土房拆迁赔赏费标准有哪些规定依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给予的补偿。拆迁补偿的方式,可以实行货币补偿,也可以实行房屋产权调换,还可以选择货币补偿和产权置换相结合的补偿方式。《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


·根据法律规定房产女婿有继承权吗?
      根据法律规定房产女婿有继承权吗?根据法律规定房产女婿没有继承权,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1、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父母、配偶、子女。2、第二顺序继承人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3、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4、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5、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


·一、二手房解除房屋买卖合同的条件有哪些?
      一、二手房解除房屋买卖合同的条件有哪些?(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不可抗力一般是指当事人签订合同时不能预见、不可避免、不能克服的事件,一般指地震、台风等,在合同的履行过程当中发生此类事件,导致房屋灭失。(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示不履行主要义务。比如卖方不想卖房,并明确告知买方房子不卖了,则买方就可以提出解除合同。(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比如卖方不办...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马鞍山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6899334 19166418749
19166418749
点击这里给马鞍山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