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6899334 19166418749
 马鞍山律师导航 博望区 花山区 雨山区 当涂 和县 含山
律师团队
>>
  • 马鞍山律师姜律师
  • 马鞍山律师朱律师
  • 马鞍山律师叶律师
  • 马鞍山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马鞍山市区、博望区、花山区、雨山区、当涂、和县、含山 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职工在缓刑期间待遇是怎样


马鞍山律师网 www.mas64.com


  若单位职工犯罪的话,此时需要区分不同的情况,给予职工相应的待遇。而最终被法院判缓刑的,按照规定单位在缓刑期间也是要保障职工待遇,那究竟职工在缓刑期间待遇是怎样的呢?接下来,我们就来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职工在缓刑期间待遇是怎样的
  (一) 原固定职工触犯刑律缓期执行或监外执行期间,仍留在原单位工作并提供正常劳动的,应发给生活费。生活费标准按企业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发给。 经劳动保障部门批准暂行不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困难企业中的上述人员的生活费,可按最低工资标准的60%发给。(二) 国家和省统一规定的物价补贴是否发给,由企业自行决定。(三) 原固定职工因犯错误,受开除留用处分人员的生活费标准,也按上述规定执行。
  二、缓刑期内犯罪能适用缓刑吗
  司法实践中,有的法院在对缓刑考验期内又犯罪的被告人按照数罪并罚的原则进行判决时,有时考虑到被告人的认罪态度好以及退赃、赔偿、缴纳罚金等情节,仍然适用了缓刑,笔者认为这种做法违反了我国刑法关于缓刑适用的原则,是不可取的。刑法第七十二条规定,适用缓刑的条件为“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被告人在缓刑期间又犯罪,已经从事实上证明其缺乏应有的悔罪表现,继续危害社会,从而表明对其前罪适用缓刑本身就是错误的,如果后罪数罪并罚后再适用缓刑,那就是错上加错。缓刑是对判决宣告的刑罚有条件地不执行, 而刑法第七十七条规定,对于缓刑考验期内犯新罪的犯罪分子,应当按照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据此,数罪并罚后宣告的刑罚必须是实际执行的刑 罚,而不能一缓再缓。况且,第七十七条第二款还规定“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公安部门有关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情节严重的,应当 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那么,缓刑考验期内新的犯罪就更应该导致刑罚的执行。主观恶性和人身危险性程度是评价犯罪分子社会危害性 的两个重要因素。如同累犯一样,在缓刑考验期内再犯罪的犯罪分子,往往具有较大的主观恶性和较强的人身危险性,因而其社会危害性较之初犯、偶犯来说显然更 大。对于这样的犯罪分子,必须施以实刑惩罚,才能起到有效的震慑作用和改造作用,达到刑罚的目的。综上,对于缓刑考验期内再犯罪的犯罪分子,不应再适用缓刑。实践中要是在缓刑期间再犯新罪的话,那此时就不能再适用缓刑了,通常是将两罪进行数罪并罚,然后再来执行刑罚。实践中,要是职工犯罪被判缓刑,同时仍留在原单位工作并提供正常劳动的话,那用人单位应发给其相应的生活费才行。
  
  
  


·绿化工程质保期是多长时间
      依据合同约定。一般都会写在合同里,最少一年。绿化工程的质保期开始时间:按照竣工验收报告上的日期,当绿化工程施工结束以后,施工方要提交竣工验收申请,邀请甲方、监理、设计方一起进行现场验收,如果均正常,都要在竣工验收报告上签字,从这一天起就进入养护期了。如果此次验收不合格,各方会提出整改意见,一般有限期时间,到时再进行验收、签字,总之,以多方签过字的竣工验收报告上的时间为准。法律依据:《建设工程合同司法解释》第三条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且建...


·劳动合同法对培训费的规定是什么?
      劳动合同法对培训费的规定是什么?在什么情况下,用人单位都不能收取劳动者培训费;1、岗前培训,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不得收费,更不得约定违约金和服务期;2、专项培训,也叫专业技能培训,企业应垫付培训费,但是可以和劳动者约定服务期和违约金,如果劳动者在服务期内离职的,用人单位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该劳动者按照双方的约定支付相应违约金;3、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本人注:...


·西安市家庭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是什么?
      西安市家庭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是什么 在我国的传统观念中,家庭在每个人心目中都具有最重要的地位,在通俗意义上讲,我们的住宅就是家庭的所在,所以我们对于住宅的装修装饰是十分注重的。家庭装饰工程的质量问题,影响着住宅的使用性能和安全性。接下来,我们将针对西安市家庭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为您做出详细的介绍。 西安市家庭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是什么? 一、设计 (一)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必须进行设计,并出具完整的施工图设计文件。 (二) 承担建...


·休息天加班做一休一工资怎么算?
      休息天加班做一休一工资怎么算?休息天加班做一休一工资的计算是按照平时工资的两倍来发放,因为本来对于劳动者获得一些报酬的规定,就是他工作多长时间就因此获得对应的一个报酬,如果说是休息日今天加班的话,那么是属于额外的时间,因此会多发放。工资报酬是劳动者在向用人单位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从用人单位获得的劳动报酬。一般来说,劳动者没有向用人单位提供正常劳动的情况下,是没有工资的。但是,由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相比,处于弱势地位,为了维护劳动者的利...


·电力安装工程承包方式有哪些
      电力安装工程承包方式有哪些? 我们常常都能见到各地都在修建房屋,知道的人都清楚,修建房屋的人是专门的建筑企业,他们就是开发商确定的具有资质的承包商。因此,这样的概念延伸到电力安装工程承包,您就很容易理解了。也即是说一个项目业主将电力安装工程承包给了具有相关资质的企业。那么,电力安装工程承包方式有哪些? 一、什么是承包方式 承包方式承包方式指工程发包方,一般即招标方与承包方,一般即投标中标方二者之间经济关系的形式。承包方式有多种多样...


·办理工伤认定需要什么手续?
      办理工伤认定需要什么手续? 办理工伤理赔所需材料如下: 1.用人单位需提供《工伤认定结论通知书》、病历原件及复印件、发票原件、事故当事人身份证复印件、住院医疗费用汇总清单、住院医疗药品汇总清单; 2.转外就医需提供工伤职工身份证复印件、医疗机构出具的转院证明经社保处同意后前往治疗; 3.假肢、义眼、镶牙和代步等辅助器具需提供《安置、配置辅助器具》审批表; 4.职工因工死亡的,还需提供死亡证明,供养亲属户口本、身份证或户籍证明,...


·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管理中常见的问题是那些 一、建
      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管理中常见的问题是那些 一、建筑工程质量存在常见的问题 1、工程设计质量不高 目前,很多工程设计对质量控制不够重视。很多的业主为了省设计费,没有聘请专业设计院设计房屋,而是请一些“炒更”设计人员设计。这样,部分工程的设计文件不齐全,工程结构设计计算书和图纸不吻合,部分工程的抗震概念设计不周全,结构体系和构造措施不尽合理,构件设计不符合规范要求。比如,在屋面防水的设计中,带女儿墙的屋面发现有局部泛水檐高度...


·做了工伤鉴定后多长时间拿到赔偿
      在日常的工作中难免会遇到一些磕磕碰碰,如果在工作中不小心受了伤,在向公司申请赔偿之前需要先做工伤鉴定来确定工伤受伤的等级,根据相应等级了解具体的赔偿标准。那么做了工伤鉴定后多长时间拿到赔偿相信也是您比较关心的问题,下边具体给您讲一下。 在工伤认定之后及时提交工伤待遇申请的资料,一般会在30天左右能拿到工伤赔偿。工伤认定之后,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等,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即已经购买了工伤保险的),一般在申请报销或申请支付的次月初...


·劳动合同必须写工资吗?
      劳动合同必须写工资吗?必须写明工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证件号码;(三)劳动合同期限;(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六)劳动报酬;(七)社会保险;(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这一规定是在《劳动法》规定的基础上增...


·一、劳动法规定17岁算不算童工?
      一、劳动法规定17岁算不算童工? 依照中国《劳动法》定义,童工是指未满16周岁,与单位或者个人发生劳动关系从事有经济收入的劳动或者从事个体劳动的少年、儿童。而青少年工人是指任何超过上述定义的儿童年龄但不满十八岁的工人。 因此,满了十七岁不算童工。 公司不应使用或支持使用符合上述定义的童工。如果发现有儿童从事符合上述童工定义的工作,公司应建立、纪录、保留旨在救济这些儿童的政策和措施,并将其向员工及利益相关方有效传达。公司还应给这些儿...


·江苏省最新工伤工亡赔偿标准是怎样
      江苏省最新工伤工亡赔偿标准是怎样 抚恤金 标准如下: 1、配偶抚恤金计算公式:工亡职工本人工资 40%/月=配偶抚恤金。 2、其他亲属抚恤金计算公式:工亡职工本人工资 30%/人/月=其他亲属抚恤金 3、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如下: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国家统计局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马鞍山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6899334 19166418749
19166418749
点击这里给马鞍山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