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6899334 19166418749
 马鞍山律师导航 博望区 花山区 雨山区 当涂 和县 含山
律师团队
>>
  • 马鞍山律师姜律师
  • 马鞍山律师朱律师
  • 马鞍山律师叶律师
  • 马鞍山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马鞍山市区、博望区、花山区、雨山区、当涂、和县、含山 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房价贵,买房难,租房也难,有时候好不容易找到个可以租房的地方


马鞍山律师网 www.mas64.com


  房价贵,买房难,租房也难,有时候好不容易找到个可以租房的地方,担忧会因为一些其他的外部原因而不得不提前退租,那么,提前退租违约金怎么算?该怎样去支付出租人这个违约金呢,我们为您整理出了相关情况以供参考。
  
  一、提前退租违约金怎么付
  
  房屋租赁合同未到期,承租人单方面解除租赁合同的,应当按租赁合同承担违约责任。租赁合同没有约定违约责任的,要赔偿出租人的损失。就租房提前退租怎么收违约金为在合同剩余期间无法出租而导致的租金收益损失。即如果合同剩余期限内房子没有出租出去,承租人要支付剩余期间的租金;如果合同剩余期限内房子出租出去了,承租人只需要负担出租出去之前的租金损失。
  
  合同条款应该对此有所约定,有约定从约定;没有约定,租房提前退租怎么收违约金一般情况是相当于一个月的租金。租赁合同里都有押金条款的,押金是一个月的租金,也就是说提前退租,押金就不退了。这是《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规定的。
  
  二、租房合同要注意些什么
  
  1、不能“签”口头协议。
  
  租房一定要签订租房合同,租房合同要细。即使你不了解房屋租赁合同常用版的详细内容是什么,但是你要明确水费、电费、煤气费、电话费、光缆电视收视费、卫生费和物业管理费等由谁支付、并列明租住前的各项数字,以区分责任。房屋维修及费用也最好写在合同里,以避免以后麻烦。还要查看上次的水电气以及物管还有光纤电话费等结清没有。
  
  2、在租赁期间内对房屋的修缮义务及费用应由谁承担。
  
  如果在使用过程中,房屋及其附属设备出现问题或故障,应由谁维修,费用应由谁承担,这是双方需要提前明确的,否则,一旦出现问题,极易产生纠纷。
  
  3、房屋租赁合同中的出租人一般是房屋的所有人,但并不限于所有人。
  
  凡对标的物享有合法的使用权的人,都有权将其使用的标的物转由他人使用,成为出租人。承租人不得以出租人不享有房屋的所有权为由主张合同无效,拒绝支付租金,只能要求出租人承担不履行合同的违约责任。
  
  同时,《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六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4、确认房产证上的人和你签合同的人是不是一样,查看出租人的房产证明和有效身份证明是否一致。
  
  租房者首先应请房东出示身份证件、户口本原件,因为现在不少骗子都使用假身份证行骗;其次请房东出示房屋权属证明原件,加产权证或是使用权证,若产权证正在办理过程中,那么应当出示与原产权单位签署的购房合同。
  
  5、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这一条款规定了承租人的转租权,说明承租人只要有出租人的合法授权,也可以行使部分出租人的权利,只是其权利的行使要受到一定的限制。
  
  6、租金的支付方式及期限。
  
  这也是双方应重点考虑的问题,三个月一付还是半年一付甚或一年一付等,双方应予明确约定,否则,极易产生矛盾。
  
  7、租金收取和;物业管理费收取约定要明确。
  
  租金由出租人收取,是承租人使用房屋的对价;物业管理费则由物业管理公司收取,是物业公司以自己的经营活动为所有业主、租户提供服务所收取的费用,二者不是一个法律关系,不能混为一谈。但如双方在合同中对于此项无具体约定,则出租人无权要求承租人支付物业管理费。
  
  8、签订租赁合同时要仔细阅读合同条款,对于模糊内容要详加询问,并落实于字面。
  
  在双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时最好将屋内所有物品详列一份清单,作为其合同附件收好。并注明如果出现破损,维修费用由谁来承担。这些看似不起眼的细节其实很重要。在签租房合同时,还要明确租房日期、租房期限、租金、租金变更方式等,避免使用模糊语言,你想租一年的就不要签半年合同,防止房东中途提高价格。
  
  9、审查合同主体是否合格,即出租人与承租人是否具备相应的条件。
  
  审查租赁的客体是否合格,即出租人的房屋是否为法律、法规允许出租的房屋。审查房屋租赁手续是否完备。房屋产权证明并非是合法出租的充分条件,还应按有关规定办理房屋租赁许可证,租赁合同也要进行租赁登记方可生效。
  
  10、出租方不能按照约定交付标的物或交付的标的物不符合约定条件应承担的责任。
  
  如果出租方不能按照约定交付标的物或交付的标的物不符合约定条件,例如房屋面积与合同约定有误差,应视为出租方交付的标的物有瑕疵,承租人可要求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可以采取书面形式通知对方要求解除合同,也可以双方经协商减少租金,变更合同内容。
  
  提前退租违约金怎么付已经在上文中说的很清楚了,一般都是看签订合同是约定的为准则,如果当时签合同的时候并没有商议到这一类情况的话,就按一般方法支付违约金,我们也为各位朋友们整理出了一些签订租房合同时候的注意事项,竭诚为您服务。
  
  


·征地补偿费分配办法是什么?
      征地补偿费分配办法是什么? 征地补偿,这个是法律规定的内容,土地是国有资源,是国家才拥有所有权的,任何人都不可能拥有所有权,所以农村总是会有一些农民说着土地是我的,这些说法都是错误的。但是我们拥有土地的使用权。关于征地补偿费分配办法是什么 一、征地补偿费分配办法是怎样的 征地政策征地流程征地补偿征收决定 征地补偿费是怎样分配的呢?征地补偿费的分配办法需要遵循怎样的原则呢?征地补偿费的分配要有哪些要求呢?下面华律我们将为您带来征地...


·异地羁押讯问的规定是什么?
      异地羁押讯问的规定是什么?1、依法被拘留、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凭《拘留证》、《逮捕证》收押。2、在侦查阶段,跨县级以上行政区域异地羁押的,凭《拘留证》、《逮捕证》以及两地看守所共同的上一级公安监管部门的审批手续收押。3、改变管辖的,凭办案机关改变管辖的法律文书和指定管辖决定书收押。4、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执行追捕、押解任务需要临时寄押的,凭《通缉令》或者县级以上送押机关的公函,并经寄押地县级以...


·在我国现在买房有没有国有土地使用证
      现在我国有少数的省市对商品房的产权证明实行了土地使用证跟房产证两证合一的这种政策,所以当地的市民们只需要办理一个证件,等于房子包括土地的产权证明就有了确切的法律保障了。所以也导致其他省市的有些市民们就特别的疑惑,在我国现在买房有没有国有土地使用证? 一、在我国现在买房有没有国有土地使用证? 正常情况下必须要有两证,土地证没用那是不行的,如果是一手商品房 ,办不下来土地证极大可能是开发商和当地国土资源局或者某部门有纠纷,还有就是资质不齐全...


·在什么地方办理房产证更名
      在什么地方办理房产证更名房产证过户需买家拿着购房合同、购房发票、身份证、房产证、土地证、税费缴纳证明、户口本(暂住证)等证件到当地房管局办理过户即可。二、房产交易及过户的相关手续:1、买卖双方建立信息沟通渠道,买方了解房屋整体现状及产权状况,要求卖方提供合法的证件,包括房屋所有权证书、身份证件及其它证件。2、如卖方提供的房屋合法,可以上市交易,买方可以交纳购房定金(交纳购房定金不是商品房买卖的必经程序),买卖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或称房...


·最新云南省红河州屏边县征地统一年产值补偿标准
      最新云南省红河州屏边县征地统一年产值补偿标准   云南省国土资源厅批准《昆明市征地补偿标准(修订)》,各市政府下发相应的征地补偿标准,并确定时间开始执行。爱土拆迁律师团将云南省红河州屏边县最新征地补偿标准分享给您:   云南省楚红河州屏边县土地共有三类:   一类区片范围:玉屏镇(县城规划区内),平均补偿标准:41998元/亩。   二类区片范围:新现乡、新华乡、湾塘乡、白河乡、白云乡、和平乡六个乡政府所在地的集镇规划区内,平均...


·房地产企业土地使用权的取得方式有哪些
       土地的使用肯定会涉及土地使用权,那么,房地产企业土地使用权的取得方式有哪些,在有关法律规定的允许下,土地使用权的获取除了转让就是竞拍,对于不同的方式虽说本质上会存在较大的差异,但是在实际的运用中,还是企业间的商业竞争。 土地使用权(Land Use Rights)是指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农民集体和公民个人,以及三资企业,凡具备法定条件者,依照法定程序或依约定对国有土地或农民集体土地所享有的占有、利用、收益和有限处分的权利。土地使...


·土地经营权能不能继承?
      农村土地经营权能不能继承?通过家庭承包方式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只能属于农户家庭,不属于某个家庭成员。当农户家庭的成员全部死亡,该土地承包经营权即归于消灭,并不能作为该农户家庭成员的遗产处理。通过家庭承包方式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权利主体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其本质特征是以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农户家庭为单位实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农户成员以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为前提。也就是说,家庭承包方式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属于农户家庭,而不是属...


·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取得途径有哪些
      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取得途径有哪些?主要有:出让、划拨、转让。对城镇国家所有的土地,我国按照土地所有权与使用权分离的原则,实行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制度,对城镇国有土地,公民可以通过下列方式获得土地使用权。1、通过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国家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出让的行为,出让的具体办法有协议出让、招标和拍卖三种。公民可以依法作为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受让人,通过协议、招标或拍卖的方式签订土地使用权...


·土地股权转让合作协议
      土地股权转让合作协议 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 本合同双方当事人: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转让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和其他附着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拟转让标的物 甲方以出让(划拨)方式取得位于 ,地号为 的地块的...


·新房什么时候办土地使用证?
      我国土地分为国家共有和集体所有,而个人只有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证就是确认权利的证据,一般如果购买了新房,就需要取得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才能合法居住。那么新房什么时候办土地使用证呢?可能很多人不太了解其中的规定,下面我们来讲解一下土地使用证吧。 一、土地使用证 土地使用证是确认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家依法实行土地登记发证制度。依法登记的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可...


·土地确权出现了错误本人不能到场怎么办找什么部门解决?
      土地确权出现了错误本人不能到场怎么办找什么部门解决? 按照正常的土地确权流程,土地确权时,村委会必须先和你或者你的家人取得联系,告知村里的土地确权事宜,以及需要你们参与的工作。   一般有以下3种情形:   1、你回到当地,参与土地确权,完成自家土地确权工作;   2、你无法赶回,写委托书找人代为确权;   3、你无法赶回,不委托他人确权,或者村委会没有办法和你取得联系,先暂时按照二轮土地承包合同里的面积和四至关系进行备注登记...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马鞍山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6899334 19166418749
19166418749
点击这里给马鞍山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