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6899334 19166418749
 马鞍山律师导航 博望区 花山区 雨山区 当涂 和县 含山
律师团队
>>
  • 马鞍山律师姜律师
  • 马鞍山律师朱律师
  • 马鞍山律师叶律师
  • 马鞍山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马鞍山市区、博望区、花山区、雨山区、当涂、和县、含山 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构成信用卡诈骗罪的处罚是什么


马鞍山律师网 www.mas64.com


  如果行为人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使用作废的信用卡、冒用他人信用卡或者恶意透支,侵犯了信用卡管理制度和公私财产所有权,可能会被认定为信用卡诈骗罪,从而受到刑事追究。那么到底实践中构成信用卡诈骗罪的处罚是什么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介绍。
  
  一、构成信用卡诈骗罪的处罚是什么
  
  1、触犯信用卡诈骗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2、触犯信用卡诈骗罪,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所谓情节严重,是指诈骗数额巨大或者具有其他严重情节。
  
  (1)这里的数额巨大,根据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是指诈骗5万元以上。
  
  (2)至于其他严重情节,主要是指:
  
  ①利用先进的技术手段伪造后又使用的;
  
  ②使用信用卡进行诈骗的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
  
  ③多次使用信用卡进行诈骗,屡教不改的;
  
  ④因其诈骗行为造成他人公私财物的巨大损失的;
  
  ⑤因其行为造成恶劣影响的等等行为。
  
  3、触犯信用卡诈骗罪,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所谓情节特别严重,是指诈骗数额特别巨大以及其他特别严重情节。
  
  (1)数额特别巨大的起点标准,根据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是指50万元。
  
  (2)至于其他特别严重情节,主要是指:
  
  ①以利用信用卡进行诈骗犯罪为常业的;
  
  ②属于累犯、惯犯或多次作案的;
  
  ③具有多个情节严重的情形的;
  
  ④因其诈骗行为造成他人特别严重的经济损失或其他特别严重后果的;
  
  ⑤利用诈骗财物进行其他严重刑事犯罪的,因其行为造成特别恶劣影响的等等行为。
  
  二、触犯信用卡诈骗罪会判几年
  
  1、根据刑法第一百九十五条规定,触犯信用卡诈骗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2、恶意透支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但在公安机关立案后人民法院判决宣告前已偿还全部透支款息的,可以从轻处罚,情节轻微的,可以免除处罚。恶意透支数额较大,在公安机关立案前已偿还全部透支款息,情节显著轻微的,可以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
  
  需要注意的是,使用伪造的信用卡、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作废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信用卡,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在5000元以上的行为或者恶意透支1万元以上就可能会被追诉。一旦被诉信用卡诈骗罪,面临着最高无期徒刑的处罚,所以要谨慎,最好请专业的刑辩律师为你进行最好的辩护,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宣判无罪释放是否当庭释放
      宣判无罪释放是否当庭释放 一、宣判无罪释放是否当庭释放? 宣判无罪释放都是当庭释放的,无罪释放司法机关对在押的被告人宣布无罪时,解除其被拘禁束缚的状态,恢复其人身自由的行为。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无罪释放有如下几种情况: (1)公安机关对于被拘留的人,依法讯问时发现其不构成犯罪,必须立即释放,并发给释放证明; (2)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对于各自决定逮捕的人,公安机关对于经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的人,依法讯问时发现其不构成犯罪,均...


·成立累犯什么情况下能缓刑
      累犯什么情况下能缓刑被依法认定为累犯的,无论在什么情况下都是不能被判缓刑,因为其不符合缓刑的条件。适用缓刑的对象和条件:1、适用缓刑的对象必须是被判处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这说明,判处三年以上徒刑的罪犯,不能缓刑。2、犯罪分子确有悔改表现,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即法院认为不关押也不致于再危害社会。以上两条缺一不可。此外,刑法规定,对累犯,不论其刑期长短,一律不能适用缓刑。法律依据:《刑法》第七十四条 对于累犯和犯罪...


·适用缓刑需要什么条件才行
      对于一些案件,法官在最后判刑的时候,往往会同时对罪犯适用缓刑,但有一些案件中却不会。一般律师在辩护的过程中如果条件符合的话,其实都是会为被告人争取缓刑的。那这里适用缓刑需要什么条件才行呢?要是你不清楚的话,可以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首先,犯罪分子被判处的是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只要被判处的刑罚不是拘役,或者有期徒刑的刑期超过3年,就不符合适用缓刑的对象条件,不能适用缓刑。这是缓刑的对象条件。第二,要看犯罪分子有无真实的悔罪表现,是否...


·非法采矿罪会被该怎么处理
      涉嫌非法采矿罪的,有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侦查终结之后,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最后由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刑法》规定,非法采矿,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刑法》第三百四十三条 非法采矿罪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擅自进入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和他人矿区范围采矿,或者擅自开采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


·有的股东抽逃出资构成犯罪吗
      有的股东抽逃出资构成犯罪吗不一定,虚假出资、抽逃出资案(刑法第159条) 公司发起人、股东违反公司法的规定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虚假出资,或者在公司成立后又抽逃其出资,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1、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给公司、股东、债权人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累计数额在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2、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1)致使公司资不抵债或者无法正常经营的;(2)公司发起人、股东合谋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的...


·现在死刑的执行方式都有哪些
      现在死刑的执行方式都有哪些 一、现在死刑的执行方式都有哪些 1、静脉注射:向死刑犯的静脉中连续注射致命的药剂。犯人躺在行刑椅子上脚踝、腿、手腕、胸部和头部都被绑住。犯人的身上连有心脏监视器。行刑人一般给犯人注射麻醉剂———使犯人失去知觉,肌肉松弛剂———使犯人的心肺松弛,剧毒的氯化钾使心脏停止跳动。 2、电椅:当使用电刑时,犯人被绑到一个特制的椅子上,行刑一般由三人或更多的人执行,他们面前各有一个电按钮,实际上只有一个按钮是连在电...


·2023抢夺罪多久判刑处罚
      2023抢夺罪多久判刑处罚 一、抢夺罪多久判刑处罚 构成抢夺罪的必要条件是: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情节严重的,才构成犯罪。数额不大,或者没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不构成犯罪。 《两高关于办理抢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 抢夺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八万元以上、二十万元至四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


·敲诈勒索团伙如何定罪
      敲诈勒索团伙如何定罪 ?一、敲诈勒索团伙如何定罪 敲诈勒索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必须具有非法强索他人财务的目的。如果行为人不具有这种目的,或者索取财物的目的并不违法,如债权人为讨还久欠不还的的债务而使用带有一定威胁成分的语言,催促债务人加快偿还等,则不构成敲诈勒索罪。 从客观构成上讲,本罪表现为行为人采用威胁、要挟、恫吓等手段,迫使被害人交出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迫使被害人交出财物的行为。威胁,是指以恶意相通告迫使被害人处分...


·贩毒能不能缓刑 贩毒可以适用缓刑吗
      贩毒能不能缓刑贩毒罪是否缓刑要看其犯罪的情节。1、缓刑适用的对象必须是被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被判处超过3年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由于他们的罪行较重,社会危害性较大,不适宜放在社会上执行,所以不能适用缓刑。2、适用缓刑的犯罪分子必须是犯罪情节比较轻微,悔罪表现比较好,放在社会上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3、根据我国的规定,对于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不能适用缓刑。因此,贩卖毒品罪如果依法被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同时满足毒...


·招摇撞骗罪牵连犯的处罚是什么?
      招摇撞骗罪牵连犯的处罚是什么?中国刑法中没有牵连犯的规定,理论上一般认为对牵连犯不实行数罪并罚,而是从一重罪处断。但也有学者认为,对牵连犯应当并罚。司法实践中的做法也很不一致,对于牵连犯的认定有紧有松,对于牵连犯的处罚,既有从一重罪处断的,也有实行数罪并罚的。牵连犯,是行为人实施某一犯罪,而其手段行为或者结果行为又触犯其他罪名的情况。例如,以伪造公文的形式骗取他人'财物,诈骗财物的目的行为构成诈骗罪,伪造公文的手段行为构成伪造公文罪,两...


·拘役30天在哪里执行
      根据《刑法》拘役的刑期是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因此如果判处犯罪分子拘役30天的话也是有可能的。那么被判拘役30的,应该在哪里执行刑罚呢?针对这个问题,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拘役30天在哪里执行 拘役由公安机关在就近的拘役所、看守所或者其他监管场所执行。会见已决犯,应在其服刑产所——一般为看守所会见(每月2次,每次30分钟)。在执行期间,受刑人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因此,也可以在其回家时去看望。 法律依据: 《刑法...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马鞍山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6899334 19166418749
19166418749
点击这里给马鞍山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