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6899334 19166418749
 马鞍山律师导航 博望区 花山区 雨山区 当涂 和县 含山
律师团队
>>
  • 马鞍山律师姜律师
  • 马鞍山律师朱律师
  • 马鞍山律师叶律师
  • 马鞍山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马鞍山市区、博望区、花山区、雨山区、当涂、和县、含山 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虽则社会观念的进步,离婚,已经是当代社会中的人们不得不面对的


马鞍山律师网 www.mas64.com


  虽则社会观念的进步,离婚,已经是当代社会中的人们不得不面对的一个问题了,而离婚最重要的一个问题就是财产分割,这往往是引起离婚纠纷的原因之一,新婚姻法更加明确了婚姻财产分割这一块,那么离婚财产分割孩子算吗?今天就给您分析一下这个问题。
  离婚财产孩子有份吗
  
  首先答案是否定的。夫妻双方的财产分割是指基于夫妻双方婚姻存续期间或者其他途径得到的譬如工资,利息,奖金,房租,股票收益等等收益获得的实物或者货币形式的财产性物质。离婚需要夫妻双方的所有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当然有一方明确表示放弃的除外 ),分割是夫妻双方的事,
  无关第三人(包括成年或者未成年)。当然如果是夫妻双方和自己的的成年子女共同生活没有分家的,首先要理清属于子女的财产后再进行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这实际上是家庭财产的分割,不是夫妻共同财产的范畴。 所以孩子是不可以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一般来说,家庭财产是由夫妻两人通过劳动积累的,未成年人尚未参加劳动,无经济收入,因此,在父母离婚时,无权分得家产。但是,离婚时不能将属于未成年人的财产当作家产分割。根据法律规定,下列财产属于未成年人个人所有:(1)获得的奖金,如因成绩优异而获得的奖学金,因见义勇为而获得的政府奖励等。(2)接受赠与而得的财产。赠与人明确表示将赠与物赠给未成年人个人的,应当认定该赠与物为未成年人的个人财产。(3)继承遗产而得的财产。按照继承法规定,爷爷奶奶外公外婆可以通过立遗嘱的方式让孙子女、外孙子女继承自己的遗产。(4)人身损害而得的财产。未成年人因健康、身体遭受侵害致残的,有权要求加害人等赔偿义务人赔偿,包括赔偿医疗费、护理费、营养费、残疾赔偿金、后续治疗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其中的营养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属于被侵害的未成年人个人财产。(5)享有智力成果而得的财产。《未成年人保护法》第36条规定:“国家依法保护未成年人的智力成果和荣誉权不受侵犯”。所以,未成年人通过发明专利、发表文章、绘画作品等智力成果获得的报酬属于其个人的财产。《民法通则》第18条规定:“监护人应当履行监护职责,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除为被监护人的利益外,不得处理被监护人的财产。”因此,父母无论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还是离婚时,都不得擅自处理属于未成年人个人所有的财产,更不得强行占为己有。通过以上内容可以知道,离婚财产分割孩子算吗的答案是否定的。但是孩子会牵扯到抚养费的问题,且在财产分配原则上也会照顾孩子,对于抚养孩子的一方可以在财产份额上给予适当多分,也可以在财产种类上将房子等生活特别需要的财产分给抚养孩子的一方。而且夫妻财产分割时也不能分割子女的私有财产。
  
  
  


·国家征收山林多少钱一亩?每亩补偿标准是多少?
      国家征收山林多少钱一亩?每亩补偿标准是多少? 一、农村山林征收多少钱一亩? 具体征收补偿情况,应咨询当地政府。 二、林地补偿标准每亩价格 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中没有关于征占用林地的统一补偿标准,《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规定,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


·离婚又复婚财产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离婚又复婚财产算夫妻共同财产吗?离婚又复婚,复婚之前的财产属于婚前财产。因为离婚使婚姻关系终止,复婚所组成的婚姻关系并不具有法律的延续性,是两个行为,它们是各自独立的两个婚姻关系。根据规定,离婚时所分割的财产,在生效后即属于个人所有,除非当事人自愿,否则在下一个结婚的婚姻关系中依然为个人所有。而复婚实际上就是第二次结婚,离婚时分割的财产属于婚前财产。复婚后取得的财产在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有下列...


·一、夫妻一方婚外情重婚罪吗?
      一、夫妻一方婚外情重婚罪吗? 婚外情和重婚罪本质上有很大区别,就拿法律上来说,婚外情目前是道德问题,重婚罪就是犯罪行为,是否构成重婚要看证据。 认定重婚罪的主要情形: 1、有配偶者又与第三人结婚。 这种情况比较容易认定,因为婚姻一方进行了两次结婚登记,属于您都比较容易理解的重婚情形。 分居两年以上的夫妻在未解除夫妻婚姻关系之前不可以再次与他人进行结婚登记,否则构成重婚。 2、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 这是针对婚姻中出现的...


·上海起诉离婚律师费怎么收取?
      许多夫妻在离婚时都会尽可能地为自己争取更多的利益,因而才会有许多与离婚财产分割有关的民事诉讼案件。在案件的审理过程中,如果有律师的参与可能会为当事人争取到更多的利益,那上海起诉离婚律师费怎么收取?下面我们将为您作一个详细的介绍。 一、上海起诉离婚律师费怎么收取? 1、以一个数额起价,再根据超过一定数额的争议财产加收一定费用。比如,某律师的收费标准是五千元起价。也就是说,不论案件争议金额再小,甚至没有争议共同财产,起价的收费额就是五千。如...


·一、离婚后没有公正共同财产怎么分割?
      一、离婚后没有公正共同财产怎么分割? (1)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均等分割。也就是说,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属于个人专用的物品,一般归个人所有。 (2)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共同财产,分割时各归管理、使用方所有;相差悬殊的差额部分,由多得财产的一方以与差额相当的财产抵偿另一方。 (3)已登记结婚尚未共同生活,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或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


·孩子的后妈有抚养责任吗?
      孩子的后妈有抚养责任吗?1、如果孩子与后妈形成继子女关系,则具有抚养义务。如果形成了抚养关系就必须抚养继子女。形成抚养关系的条件是:抚养关系形成时,继子女应当是未成年人;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必须要有长期共同生活的事实条件;有长期的抚养时间存在。如果具有抚养义务人不履行法定抚养义务,可以向法院起诉。2、继父母子女关系是指由于父母一方死亡或父母离婚,另一方在婚,从而形成的子女与生父或生母的再婚配偶间的亲属关系。在亲属法中,这种关系属于姻亲关系...


·没有孩子抚养权的父母应承担哪些责任?
      到目前为止,全国的综合离婚率达到30%左右,这是一个相当高的比例。离婚,除了财产的分割问题,还有孩子的抚养权问题。无数的离婚夫妻为了孩子的抚养权问题而闹上法庭。对于那些没有孩子抚养权的父亲或者母亲,他们应当肩负哪些责任和义务?下面我们就简单的和您聊一聊。 一、没有孩子抚养权的一方有哪些权利和义务? (一)离婚后孩子的探视权 父母与子女的关系并不会因为父母的离婚而解除,在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 《婚姻法...


·一、夫妻离婚家庭财产怎么分配?
      一、夫妻离婚家庭财产怎么分配?现行《婚姻法》第17条到第19条明确了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以列举式和概括式的方式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内容。该法也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有协议分割和判决分割两种做法。离婚时,双方有合法婚姻财产约定的,依约定。一方的特有财产归本人所有。夫妻共有财产一般应当均等分割,必要时亦可不均等,有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依法判决。《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 “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财产以及婚...


·一、离婚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的方法有哪些?
      一、离婚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的方法有哪些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应当均分。在实践中,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一般采用如下方法:(1)实物分割。即财物可以分割的情况下,在不影响其财产的使用和用途的前提下,对财产进行分割,双方各自根据其分割的份额取得应得的财产。(2)价金分割,即将共有物变卖或者拍卖,夫妻双方就变卖、拍卖取得的价金进行分割。(3)作价补偿。即由夫妻一方取得财物,根据财物的价值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二、离婚案件中,涉及财产分割的,应当注意以...


·离婚小孩抚养权转移怎么办理?
      在现代社会,离婚已经是一个司空见惯的事情,在双方办理离婚手续时,有小孩的,会明确孩子抚养权的归属,如果是归女方抚养,则男方要按时支付一笔抚养费。而抚养权一旦确定,不是一成不变的,可以变更。那么离婚小孩抚养权转移怎么办理?下面我们通过我们的这篇文章了解下吧。 一、离婚小孩抚养权转移怎么办理? 离婚时抚养权的归属,可以双方协商,一旦协商不成,则需由法院判决。法院判决抚养权归属,一般根据有利于子女成长原则进行:主要考虑以下因素:夫妻双方...


·是不是不做亲子鉴定,法院就不能认定亲子关系了?
      不是。当事人拒绝做亲子鉴定的,人民法院可以适用推定的方式判断亲子关系是否存在。 夫妻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确认亲子关系不存在,并已提供必要证据予以证明,另一方没有相反证据又拒绝做亲子鉴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推定请求确认亲子关系不存在一方的主张成立。 当事人一方起诉请求确认亲子关系,并提供必要证据予以证明,另一方没有相反证据又拒绝做亲子鉴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推定请求确认亲子关系一方的主张成立。 ...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马鞍山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6899334 19166418749
19166418749
点击这里给马鞍山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