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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集团公司成立条件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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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集团公司成立条件是什么?
  
  集团公司是以资本为纽带成立起来的共同行动的一系列公司,一般来说集团公司拥有许多生产和经营机构,规模庞大、财力雄厚。集团公司实际上就是拥有许多下属公司的一个集体公司,因此集团公司的成立条件也非常严格,北京市集团公司成立条件是什么?
  
  一、北京市集团公司成立条件是什么?
  
  (一)不加行政区划名称的集团:
  
  1、企业集团的母公司注册资本5000万以上,至少拥有5家子公司,母 子=6家公司;(海淀区除外)
  
  2、母公司和其子公司注册资本总和在1亿元人民币以上;
  
  3、集团成员单位均具有法人资格。
  
  (二)加行政区划名称的集团:
  
  1、企业集团的母公司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以上,子公司3家以上;
  
  2、母公司和其子公司注册资本总和在5000万元人民币以上;
  
  3、集团成员单位均具有法人资格。
  
  (三)母公司对子公司绝对控股
  
  1、母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企业集团设立登记申请书》;
  
  2、母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3、集团章程;
  
  4、集团成员申请加入集团、承认集团章程的文件;
  
  5、母公司对子公司的持股证明或者出资证明;
  
  6、集团成员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各级集团公司设立条件
  
  (一)全国级集团公司设立条件
  
  1、 企业集团的母公司注册资本在5000万元人民币以上,并至少拥有5家控股子公司
  
  2、母公司与其子公司的注册资本总和在1亿元人民币以上
  
  3、 集团成员单位均具有法人资格
  
  4、子公司没有行业限制
  
  5、集团公司要求的控股标准
  
  6、这里所指的控股,是指绝对控股,即51%以上,成立集团公司,控股关系只能是资本控股
  
  7、企业名称使用中国的,须国务院批准
  
  (二)省级集团公司成立条件
  
  母公司的注册资本为3000万元以上
  
  有三个子公司(即控股企业)
  
  母公司的注册资本与三个子公司的注册资本之和为6000万元以上
  
  (三)市级集团公司成立条件
  
  1、母公司的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以上
  
  2、有三个子公司(即控股企业)
  
  3、母公司的注册资本与三个子公司的注册资本之和为2000万元以上
  
  在注册时母公司需要有1000万以上的注册资本和三个控股企业。集团公司成立的条件比其他公司的成立条件更为严格是因为集团公司组织机构和管理模式较为复杂,相应的设立时的要求也更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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