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6899334 19166418749
 马鞍山律师导航 博望区 花山区 雨山区 当涂 和县 含山
律师团队
>>
  • 马鞍山律师姜律师
  • 马鞍山律师朱律师
  • 马鞍山律师叶律师
  • 马鞍山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马鞍山市区、博望区、花山区、雨山区、当涂、和县、含山 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交强险无责代赔适用条件包括哪些


马鞍山律师网 www.mas64.com


  交强险无责代赔适用条件包括哪些?无责代赔只能针对交强险,因为这属于交强险简化处理的一种机制。发生无责代赔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换言之也不是任何情况下的交强险赔偿都可以适用无责代赔。那么交强险无责代赔的适用条件包括哪些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交强险无责代赔适用条件包括哪些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双方或多方事故,可适用“无责代赔”处理机制:(一)两方或多方机动车互碰,各方均投保交强险;(二)交警认定或根据法律法规能够协商确定事故责任,“一方无责、一方全责”或“多方有责、多方无责”;(三)无责方车号、交强险保险人明确。二、交强险无责代赔流程是怎样的(一)出险后,仅涉及财产损失不涉及人员伤亡的,由全责/有责方向承保公司报案,无责方不必向承保公司报案。接报案时应提醒客户注意记录对方车牌号、被保险人名称、驾驶证号码、联系方式、交强险保险公司等信息。当事人根据法律法规自行协商处理事故或要求自行协商处理的,应指导客户填写《机动车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协议书》。(二)由全责/有责方保险公司进行查勘、定损,拍摄事故照片,出具查勘报告、定损单,查勘报告和定损单应由当事人签字确认。(三)对于本应由无责方交强险承担的对全责/有责方车损的赔偿责任,一律由全责/有责方承保公司在本方交强险无责任财产损失代赔偿限额内代为赔偿。三、交强险无责代赔注意事项有哪些(一)当事人协商确定事故责任的,应通过查勘、比对等方式,对事故原因和协商结果进行核实。第三方车辆不明,不能证明无责方确实存在,按找不到第三方的情况处理。(二)无责代赔仅适用于车辆损失部分的赔偿。涉及人身伤亡的案件,对于全责/有责方的车辆损失仍然适用无责代赔机制;对于人员伤亡损失,全责
  /有责方保险公司原则上不予代赔,仍应由无责方被保险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向其承保公司索赔。如果无责方不予配合,受害人可直接向无责方保险公司索赔。无论是否涉及人员伤亡,无责车辆均不参与对其他无责车辆和车外财产损失的赔偿计算。(三)对于不符合无责代赔条件,仍需无责方自行向其承保公司索赔的,应及时告知各方当事人。经过上文的详细解答,您应该已经知道交强险无责代赔的适用条件具体包括哪些了吧,与此同时我们还为您整理了交强险无责代赔其他方面的知识,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如果你在这方面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无责交强险赔对方多少?
      无责交强险赔对方多少?怎么赔? 我们都知道,现在的道路四通八道,然而交通事故也越来越多,所以现在国家对醉驾和酒驾也查的特别的严格,主要就是为了防止少一点的交通事故,那在一起交通事故中自己没有责任应怎么赔,那就一定要来了解一下无责交强险赔对方多少?怎么赔?下面就来听听我们的看法。 一、无责交强险赔对方多少?怎么赔? 针对无责情况下: 1.如医疗费及财产损失,如已经得到赔偿就不能赔了。 2.另死亡伤残是可以累加赔偿的,因为人是无法...


·民事诉讼中证据交换规则是怎样的
      民事诉讼中证据交换规则是怎样的关于证据交换规则是《民事诉讼法》所没有规定的新的制度。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并没有交换证据的义务,而只有向法院提供证据的责任,因此规则规定这一内容是缺乏基本法律的根据的。如果法官要求当事人进行交换,而当事人依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予以拒绝,这种抗辩是否能够成立,在法律上如何认定,则不无疑问。 问题的关键在于,《规则》第38条规定:“交换证据的时间可以由当事人协商一致并经人民法院认可,也可以由人民法院指定。...


·开车接电话怎么处罚
      开车接电话怎么处罚 在道路上行驶本就需要小心,但是我们经常在道路上看见司机一边接电话一边开车,这样司机很不容易专心开车,很有可能发生交通事故,所以对此有处罚规定。那么我们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开车接电话怎么处罚,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开车接电话怎么处罚 开车拨打、接听电话的,按照《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应当一次扣3分。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第十一条 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交通违法行为之一,一次...


·一、公车私用交通事故怎么赔偿?
      一、公车私用交通事故怎么赔偿? 公车私用交通事故的,由用人单位赔偿,但当事人未进行工作相关的活动的,由当事人承担赔偿责任。公车私用行为无疑是职务行为,而执行公务期间,应是指从踏上执行该公务的路程开始到完成公务返回单位或家中时为止,职工驾驶车辆正常上下班不属于“私车公用”。在执行公务期间造成损害后果,我国法律、司法解释有明确规定,该规定主要体现于《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四条“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


·申报死亡交强险赔偿多少钱
      出车祸是一件很不幸的事情,但是大部分人对于出了车祸这件事情的第一个想法一定都是去找保险公司,看看能不能申请赔偿,以此来减低自己的经济损失。那么死亡交强险赔偿多少钱呢?这个险最高赔付可以达到12.2万元。当判定车主有责任时:出事故后,交强险最高赔付12.2万元(死亡伤残最高陪11万、医疗费用最高赔1万、财产损失最高赔2千元),无论车主责任大小,凡是“有责任”,交强险的赔偿就以各项的最高限额来赔偿。当判定车主无责任时:出到事故后,交强险最高...


·商家逾期交付婚纱照定金能退么
      商家逾期交付婚纱照定金能退么?可以退,因为商家家已经迟延履行,可以要求其双倍返还定金。定金在法律范围中属于担保条款,根据相关法律定金不可以退还,但是如果定金超出法定标准,双方认可同意是可以退回的,如果双方存在争议,那么就需要双方协商解决,或者是向相关部门投诉。所以如果当事人在定金单签字了,那么具有法律约束的协议就成立了,但是这个时候当事人要注意到底是定金还是订金。这两个词的意义是完全不同的。虽然订金和定金只是一个字的差别,但是它们的法律...


·商业车险生效时间是什么?
      商业车险生效时间是什么时候开始?根据《保险法》第十三条的规定:“投保人提出保险要求,经保险人同意承保,保险合同成立。保险人应当及时向投保人签发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 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应当载明当事人双方约定的合同内容。当事人也可以约定采用其他书面形式载明合同内容。 依法成立的保险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投保人和保险人可以对合同的效力约定附条件或者附期限。”一般在成立时生效的,但有附条件或者附期限的,按照其约定。 随着人们生活的提高,人...


·新婚姻法汽车分割是怎么规定的?
      离婚率的增高,带来的是由离婚产生的纠纷也越来越多。在离婚的案件中,发生纠纷最多的部分是在房产分割,但是,汽车也是婚姻财产的一部分,对于汽车的分割也应该同样引起重视。那么,新婚姻法汽车分割是怎么规定的?我们将在本文中进行详细的解答。 新婚姻法汽车分割是怎样规定的: 第一,如果是婚前的汽车,那还是婚前财产; 第二,如果是婚后的,那么一般平分。 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


·一、交通事故智力评残等级标准有哪些?
      一、交通事故智力评残等级标准有哪些?(一)一级智力残疾(极重度):IQ值在20或25以下。适应行为极差,面容明显呆滞;终生生活需全部由他人照料;运动感觉功能极差,如通过训练,只在下肢、手及颌的运动方面有所反应。(二)二级智力残疾(重度):IQ值在20~35或25~40之间。适应行为差;生活能力即使经过训练也很难达到自理,仍需要他人照料;运动、语言发育差,与人交往能力也差。(三)三级智力残疾(中度):IQ值在30~50或40~55之间,适...


·交通肇事逃逸可以拘留吗
      首先说明一下什么是拘留。顾名思义,拘留即使拘禁扣留。一般是公安机关单位在一些特殊时刻对需要接受审查侦测的人进行的扣留行为。拘留分为行政拘留和刑事拘留。行政拘留是指那么违反国家治安处理处罚法的行为进行处罚扣留,这种行为为一般的违法行为,拘留是给予这种违法行为最严厉的处罚。国家法律规定,治安拘留的最长时间为15天,如果时间满了15天,那么就是释放被拘留人,一般由公安机关决定。被拘留人如果对拘留存在异议的,可以向法院提出行政的服役或者行政的诉...


·黄灯时汽车是否能通行
      黄灯时汽车是否能通行 一、黄灯时汽车是否能通行 根据相关的规定,交通信号灯由红灯、绿灯、黄灯组成。红灯表示禁止通行,绿灯表示准许通行,黄灯表示警示。 但在黄灯情形下,红变黄、绿变黄情形下车辆能否行使通过,并没有明确规定。 对在绿灯变黄灯警示情形下,未越停止线的车辆应当减速停止行进,已经越过停止线的车辆可以继续行使,驶过路口。否则应当视作违章。 在红灯变黄灯时,车辆应当做好启动准备,在变绿灯前,不能驶过停止线。因此红变黄、绿变黄情形下,...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马鞍山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6899334 19166418749
19166418749
点击这里给马鞍山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