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6899334 19166418749
 马鞍山律师导航 博望区 花山区 雨山区 当涂 和县 含山
律师团队
>>
  • 马鞍山律师姜律师
  • 马鞍山律师朱律师
  • 马鞍山律师叶律师
  • 马鞍山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马鞍山市区、博望区、花山区、雨山区、当涂、和县、含山 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挪用资金罪挪用公款罪的区别有哪些


马鞍山律师网 www.mas64.com


  单从名称上来看,挪用资金罪与挪用公款罪其实是很相似的,这也导致不少人无法准确进行区分。但其实挪用资金罪挪用公款罪之间还是有很多差异,那到底挪用资金罪挪用公款罪有哪些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就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一、挪用资金罪挪用公款罪的区别有哪些根据本法第384条的规定,挪用公款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的行为、挪用资金罪与挪用公款罪在客观上都表现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资金的行为,在主观上都是挪用的故意,有时犯罪对象也可能都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资金。但是,这两种犯罪也有以下主要区别:(一)侵犯的客体和犯罪对象不同。挪用资金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资金的使用权,对象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资金,其中,既包括国有或者集体所有的资金,也包括公民个人所有、外商所有的资金。挪用公款罪侵犯的客体是公款的使用权和国家机关的威信、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等,既有侵犯财产的性质,又有严重的渎职的性质,因此,本法将挪用公款罪规定本法分则第八章的贪污贿赂罪专章中,而不是“侵犯财产罪”专章中。挪用公款罪侵犯的对象限于公款,其中主要是国有财产和国家投资、参股的单位财产,即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等所有的款项。挪用公款罪和挪用资金罪侵犯的对象不同,客体不同,社会危害性程度也有较大的差别。(二)犯罪主体不同。挪用资金罪的主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但国家工作人员除外。挪用公款罪的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包括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及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因此,本条第2款明确规定,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利有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的,依照本法典第384条关于挪用公款罪的规定定罪处罚。二、挪用资金如何量刑处罚挪用资金超过3个月未还或进行营利活动,数额在3万元以上不满5万元的,为拘役刑;数额为5万元的,为有期徒刑六个月,每增加犯罪数额1万元,刑期增加一个月。挪用资金进行非法活动,数额在1.5万元以上不满2万元的,为拘役刑;数额为2万元的,为有期徒刑六个月,每增加犯罪数额35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挪用资金30万元或挪用资金3万元未退还的,为有期徒刑三年,每增加挪用资金数额8500元或未退还数额每增加45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挪用资金10万元进行非法活动的或挪用资金1.5万元进行非法活动且未退还的,为有期徒刑三年,每增加挪用资金数额5000元或未退还数额每增加20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上文为您总结了两点,包括犯罪主体和侵犯的客体、犯罪对象等等,当然在量刑标准上面规定的也不同。而现实中,挪用单位财产的行为,如果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实施的话,则此时就会认定构成挪用公款罪。但要是一般的公司、企业或者单位工作人员实施的话,则就会认定挪用资金罪。
  
  
  


·知道手机号码欠钱不还怎么办?
      知道手机号码欠钱不还怎么办?债务人欠钱不还的,债权人可以起诉处理。对方无归还诚意,但有偿还能力的,建议采取适当的方式给予压力,迫使还款。如非诉手段无法实现催款效果,则建议立即采取诉讼方式且考虑采取诉讼保全。诉前财产保全就是将对方的账户、房子、车等财产查封上,防止对方转移财产。这一步并非必须的流程,要结合各案的情况及对方的财产情况,如果欠的钱并不多或是对方有偿还能力,或是实在查不到地方财产,可以省去这一步。起诉需向法院提交以下材料:(一)...


·夫妻一方债务由谁承担责任
      夫妻一方债务由谁承担责任如果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则有连带清偿的义务。夫妻共同债务是为维持夫妻共同的家庭生活而产生,应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用一方用个人财产偿还。确定为个人债务的,债权人不得向另一方要求偿还。(1)夫妻共同债务,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或者其中一方为夫妻共同生活对第三人所负的债务。(2)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是否夫妻共同债务,需要看不同情形:1、一方赌博等从事违法行为所借的债务,由于...


·公司债权债务承担协议是什么?
      公司债权债务承担协议是什么? 债务债权是指债务人与债权人的关系,公司债权债务是指将民事中的债务债权与公司结合起来,组成一个新的名词,指的是公司与债务人之间的经济借贷关系,比如应收账款、应付账款等等,同时,公司应该与债权债务人签订协议,那么,公司债权债务承担协议是什么? 一、公司债权债务承担协议书 甲方(转让方):身份证: 乙方(受让方):身份证: 甲方是原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股东,占有公司100%的股权。经甲、乙双方协商...


·借高利贷可以不还吗?
      高利贷最大的特点在于利息的复利算法,计算公式是按照复利终值=本金×(1+利率)^利率获取时间的整数倍,实际上下一期的本金是在算上利息的基础上再计算利益,由此利滚利,时间越长需要还的借款会爆发式的增长。1、利率在24%以内的借款需要偿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2015年颁布的《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双方约定了具体利息时,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银行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个人借款利息如何算比较好
      在个人借款合同中,利息条款的约定是合同的重要内容之一。借款人在借款合同到期后要按合同的约定支付利息,这也是借款人的主要义务之一。那么,在实践中,个人借款利息如何算比较好呢?此外,关于个人借款利息又要注意些什么呢?下面将为您一一讲述。 一、个人借款利息如何算比较好 有的明确约定了利息,有的就没约定利息,有的仅仅口头约定了利息,还有的约定不明确等情况经常出现,也有人把利率约定不明作为利息约定不明来处理。事实上,“利息”是债务人向债权人支付的...


·民间借贷不还钱怎么办可否起诉
      民间借贷不还钱可以起诉解决,起诉费由败诉方承担。起诉要保留好相关证据(如对方的身份证复印件或身份证号、合同、邮件、手机短信、录音、汇款纪录等),及时起诉要他还钱。也要看欠条上面有没有还钱时间,若有,应在还钱时间到后3年内起诉,若没有起诉,则3年的诉讼时效期间已过,同时要看有无证据证明有时效中止或中断的情况。利息不能超过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息的四倍,高于四倍的部分利息无效。若起诉前发现对方有财产,可以申请保全。《民事诉讼法》第三条人民法院受...


·网络借款还不上怎么处理
      网络借款还不上怎么处理网络平台上借的钱一般都不会上央行征信系统,顶多与民间征信系统有合作,如果不想影响个人网络大数据,最好是借钱还上,涉嫌高利贷的平台可与平台协商还本金和合法利息部分,协商不成功,那么可以选择强制上岸,忍受一段时间的暴力催收。但是,千万不要借贷还贷,如此会让借款人陷入恶性循环中,给自己造成更多的麻烦和还贷经济压力。二、网络贷款不还可能有哪些后果1、遭遇罚息和违约金,承担高额逾期费用。首先遭遇到的就是高额罚息,一些金融机构...


·在我国被判缓刑是否可以贷款
      其实我国各地的刑事法庭对于缓刑的宣判也是非常的谨慎的,所有被依法判处缓刑的这部分犯罪分子的犯罪行为一般都是比较轻微的,甚至不排除有一部分完全就是属于胁迫犯罪,自身在整个犯罪的过程当中有和对方对抗过。不过也因为他们自己知道缓刑毕竟也代表着自己是犯罪了,所以比较担心在我国被判缓刑是否可以贷款? 一、在我国被判缓刑是否可以贷款? 根据银行规定的放贷条件来看,并没有规定罪犯是不能够贷款的,因而只要满足了贷款条件,那就是在缓刑考验期间那也是可...


·私募债券是什么意思
      私募债券是什么意思根据规定,债权在按照发行方式区分的时候,可以分为私募债券和公募债券。私募债券的发行相对公募而言有一定的限制条件,私募的对象是有限数量的专业投资机构,如银行、信托公司、保险公司和各种基金会等。那到底什么是私募债券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介绍。一、私募债券是什么意思债券按发行方式分类,可分为公募债券和私募债券。私募债券是指向与发行者有特定关系的少数投资者募集的债券,其发行和转让均有一定的局限性。私募债券的发行手续简单,...


·法律上被担保债权数额是什么
       法律上被担保债权数额是什么 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数额,是《担保法》中规定的提示性条款之一,是抵押合同应当具备的内容。设立抵押权的目的是为了担保主债权的实现,因此,对于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应有明确的约定。 在我国民法中,债权因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侵权行为四种原因而产生,但《担保法》规定的“被担保的主债权的种类”不包括无因管理之债、不当得利之债以及损害赔偿之债。因此我国《担保法》中的“被担保的主债权的种类”,就是指“被担保的主...


·我国公司债券包括a普通债的依据是什么?
      我国公司债券包括a普通债的依据是什么公司的债券是债券持有人和取得相应权益的一个关键凭证,是当前金融市场上反应经济价值的一个体现,属于一种流通的金融性的工具。一般符合国家债券管理条例的公司,都能够依法发行债券。公司除了债券以外,有些公司也会发行债券基金,债券和债券基金是不一样的,下面要带您了解的一个法律常识就是,公司债券包括a普通债的依据是什么? 一、公司债券包括a普通债的依据是什么? 通常来说,债券基金A、B两类的核心区别在认/申购费上...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马鞍山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6899334 19166418749
19166418749
点击这里给马鞍山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