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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采用纸面形式或者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形式。 股票应当载明下列主要事项: (一)公司名称; (二)公司登记成立的日期; (三)股票种类、票面金额及代表的股份数; (四)股票的编号。 股票由董事长签名,公司盖章。 发起人的股票,应当标明发起人股票字样。
·挂名法定代表人 公司法第十三条规定,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经理担任。法人性质上属于法律拟制人格,其对外开展民事活动主要是通过其法定代表人进行,因此要求法定代表人与其所代表的法人之间存在运营、治理上或其他实质关联性,如无实质关联性基础,其对外不具备代表法人的条件,挂名担任法定代表人实质上背离了《公司法》第十三条的立法宗旨。 如果仅仅是名义上担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既未在公司任职、参与实际经营并领取报酬,亦对公司没有决策权,也未发...
·公司股东退股权如何行使? 在公司运营中,公司被大股东把持利用资本多数决原则损害小股东利益现象比较普遍。小股东退出是解决此类争端的较好路径。但往往出现小股东利益受损而拟将股权转让出去时,每每遇到来自大股东方面的阻挠,使得别的购买者望而却步,此时小股东不得不回头向大股东求情受让股权,大股东趁势压价受让小股东股权使得小股东利益受损而求告无门。 《公司法》第七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这句话的字面...
·公司退股的方式是什么? 1.协商解决。公司股东要退股,首先应当和法定代表人或其他股东进行协商,征求他们的意见,拟定股权转让的方案。这样做,一方面尽量扩大公司内部股权转让的范围,另一方面也让股东大会预先形成相对一致的意见。 2.股东大会。股东退出股权,需要进行股权转让,公司其他股东具有优先购买权。股东退出股权(股权转让)需要召开股东大会,根据公司章程的约定,一般需要半数以上股东或者半数以上表决权通过,才可以退出。 3.非公司股东的股权...
·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要点 1、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规定股权转让的条件,限制股东转让股权,其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其效力。 2、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之间转让股权应当通知其他股东,多个股东要求购买股权的,应当按各自持股比例受让。 3、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向非股东转让股权,应当向公司和其他股东告知...
·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发行的原则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必须同股同权,同股同利。 同次发行的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股权转让需要提供的资料 1、出让方《股权转让申请书》及主管部门批复; 2、《股权转让合同书》; 3、出让方股东(董事会)决议; 4、股权变动的公司股东(董事会)决议; 5、原公司章程; 6、验资报告或评估报告; 7、出让方、受让方及股权变动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 8、授权委托书(转让双方)。 ...
·股东退出公司的方式 根据《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可以通过股权转让、退股两种方式退出公司。《公司法》第三十六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股东不得抽逃出资。但这并不是说公司股东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得退出公司。根据《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可以通过股权转让、退股两种方式退出公司。另外,在公司被依法解散的情形下,公司股东也可在依法履行相关清算程序后分配公司财产,因而股东同样可以获得实际上退出公司的法...
·股票的形式及应当载明的主要事项 股票采用纸面形式或者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形式。 股票应当载明下列主要事项: (一)公司名称; (二)公司登记成立的日期; (三)股票种类、票面金额及代表的股份数; (四)股票的编号。 股票由董事长签名,公司盖章。 发起人的股票,应当标明发起人股票字样。 ...
·可以追加未届认缴出资期限即转让股权的股东为被执行人 公司股东在认缴出资期限未届至即转让股权,应视为其以行为明确表示不再履行未届的出资义务,属于未依法履行出资义务即转让股权的情形,依申请执行人申请,应追加其为被执行人。 1.股东对公司的责任与其认缴出资的时间无关。根据公司法第三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对公司债务的承担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不应区分已缴出资或是未缴出资,股东未出资部分亦属于公司财产。 2.“公司债务不能清偿”是股东承担补充责任的前提。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
·公司办理股权转让所需文件 1、股份转让协议书 2、公司原股东会关于股份转让的决议 3、公司新股东会决议 4、公司章程修正案及修改后的公司章程 5、重新选举董事或监事的股东会、董事会决议; 6、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IC卡; 7、新股东身份证明(自然人:身份证;法人或其他组织:营业执照); 8、工商局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
·法定代表人 当事人被聘任为经理并登记成法定代表人,双方已形成了委托关系。根据合同法第四百一十条规定被委托人可以随时解除委托合同,当事人已通过发送电子邮件明确提出要求辞去法定代表人职务,该行为表明双方间已解除了委托合同关系;公司法第十三条规定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经理担任。当事人名义上系该公司法定代表人,但从未在该公司工作亦未领取任何报酬,现有证据并未显示当事人参与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当事人与公司并无实质关联,当事人不具备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