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6899334 19166418749
 马鞍山律师导航 博望区 花山区 雨山区 当涂 和县 含山
律师团队
>>
  • 马鞍山律师姜律师
  • 马鞍山律师朱律师
  • 马鞍山律师叶律师
  • 马鞍山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马鞍山市区、博望区、花山区、雨山区、当涂、和县、含山 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刑事赔偿案件委托手续中的委托书是如何写的?


马鞍山律师网 www.mas64.com


  刑事赔偿案件委托手续中的委托书是如何写的?
  
  一、刑事赔偿案件委托手续中的委托书是如何写的?
  
  委托人:(下称“甲方”)
  
  受托人:(下称“乙方”)
  
  【甲方应认真审慎阅读以下条款,不清楚之处可要求乙方及承办律师进行解释说明,如签署本协议,视为甲方已充分知晓、理解其内容,并承担相应的义务和责任】
  
  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就以下条款达成一致,以资共同遵守:
  
  一、甲方因事宜委托乙方为其提供本协议约定的法律服务。
  
  二、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指派律师、律师担任案中的代理人,代理权限以《国家赔偿法》、《律师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另行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为准。
  
  三、双方约定,甲方向乙方支付律师费(大写)元,该笔律师费可直接付至以下账户,亦可通过POS机刷卡支付,如以现金方式支付,应及时索取律师费发票:
  
  户名:
  
  开户行:
  
  账号:
  
  四、如甲方中途解除本协议,已收律师费不予退还,应付而未付的律师费,甲方仍应支付;乙方收取甲方支付的律师费后,应开具律师费发票,甲方亦可向乙方财务或承办律师索取发票。
  
  五、依照相关规定,国家赔偿案件严禁实行风险代理收费,故双方在本协议中不得约定风险代理收费事宜。
  
  六、依照相关规定或经双方协商确定,本案〖属于〗〖不属于〗重大、疑难、复杂案件。
  
  七、承办律师向甲方提供的分析、判断、建议或意见,均不可理解为乙方或承办律师就该案做出了成功或胜诉的保证。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九、双方在本协议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可向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起诉。
  
  甲方:(签章)乙方:
  
  住址:地址:
  
  联系人电话/传真:
  
  Email手机〖必填〗:
  
  承办律师电话:
  
  签署日期:年月日
  
  综合上面所说的,刑事赔偿案件作为受害方是可以委托给律师来进行办理的,但在办理的过程中就需要写一份委托书,从而注明清楚所要委托的事项,以及还有所协商的相关条款,只要双方签字之后就会产生法律的效益,而对于委托人就要在自己的权限之内帮助受委托的人。
  
  
  


·如何区分犯罪中止跟未遂
      如何区分犯罪中止跟未遂1、发生的时间不同。犯罪未遂发生在已经着手实施犯罪以后,犯罪预备阶段不存在犯罪未遂。犯罪中止则要求必须在犯罪过程中放弃犯罪,即在实施犯罪预备或者在着手实施犯罪以后,达到即遂以前放弃犯罪,均能构成犯罪中止。2、未能完成犯罪的原因不同。在犯罪未遂中,犯罪未能得逞是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犯罪的实际结果违背行为人的本意,即欲为而不能为。在犯罪中止中,行为人出于自己的意志而主动放弃当时可以继续实施和完成的犯罪,即能为而不...


·抢劫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抢劫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1、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依《刑法》第17条规定,年满14周岁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该罪的主体。2、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具有将公私财物非法占有的目的,如果没有这样的故意内容就不构成本罪。如果行为人只抢回自己被骗走或者赌博输的财物,不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不构成抢劫罪。3、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和公民的人身权利。对于抢劫犯来说,最根本的目的是要抢劫财物,侵犯人身权利,只是其使...


·危险驾驶罪量刑从重处罚的情节有哪些?
      危险驾驶罪量刑从重处罚的情节有哪些?1.有严重超员、超载或都超速驾驶,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使用伪造或者变造的机动车牌证等严重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为的。2.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驾驶的。3.造成交通事故且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或者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4.驾驶载有乘客的营运机动车的。5.逃避公安机关依法检查,或者拒绝、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6.血液酒精含量达到200mg/100ml以上的。7.曾...


·2023年新刑法强奸罪年龄是如何规定的?
      一、新刑法强奸罪年龄是如何规定的? 新刑法对强奸罪年龄的规定,与刑法修正前没有变化,还是十四周岁。 法律依据: 《刑法》第十七条 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


·新刑法对私分国有资产罪的处罚标准是怎样的?
      新刑法对私分国有资产罪的处罚标准是怎样的?新《刑法》对私分国有资产罪的处罚标准具体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六条 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违反国家规定,以单位名义将国有资产集体私分给个人,数额较大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违反国家规定,将应当上缴国家的罚没财物,以单位...


·刑事案件致人死亡有谅解书可以判缓刑吗
      对方出具刑事谅解书只是缓刑的条件之一,具体要根据案情和相关证据,不是法院判处缓刑的最终认定标准,可能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管制、拘役的犯罪分子,不至危害社会的,法院可以根据案件实际,判处缓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


·网络诈骗罪知情不报会构成包庇罪吗
      网络诈骗罪知情不报会构成包庇罪吗?在许多情况下,明知身边的亲戚朋友在进行违法活动,但是碍于情面,不便于向相关部门检举揭发。还有一种情况是,明知身边有人犯了罪,但进行包庇,也不进行揭发。知情不报与包庇罪有没有什么联系呢?接下来,律师将和您分享网络诈骗罪知情不报会构成包庇罪吗? 包庇罪与知情不报的概念 包庇罪是指明知是犯罪的人而向司法机关作假证明,掩盖犯罪分子的罪行以使其逃避法律制裁的行为。知情不举是指明知是犯罪分子而没有主动告发、检举。 ...


·醉驾刑事责任怎么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
      醉驾刑事责任怎么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


·行贿受贿罪标准是怎样的
      一、行贿受贿罪标准是怎样的 数额在3万元以上不满20万元的,属于“数额较大”,数额在1万元以上不满3万元,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其他较重情节”,应予立案,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多次索贿的;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损失的; (二)数额在20万元以上不满300万元的,属于“数额巨大”,数额在10万元以上不满20万元,涉嫌上述三种情形之一的,属于“其他严重情节”,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电信诈骗100万判刑多少年?
      电信诈骗100万判刑多少年?电信诈骗100万判刑10年以上有期徒刑。犯罪分子实施电信诈骗100万以上一般会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以牟利为目的,盗接他人通信线路、复制他人电信码号或者明知是盗接、复制的电信设备、设施而使用的,依照《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二、相关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五条:以牟利为目的,盗接他人通信线路、复制他人电信码号或者明知是盗接、复制的电信设备、设施而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


·诈骗犯罪中止量刑的标准是什么?
      诈骗犯罪中止量刑的标准是什么? 一、诈骗犯罪中止量刑的标准是什么? 量刑标准是,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 诈骗罪的处罚标准: 1、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二、犯罪中止指什...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马鞍山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6899334 19166418749
19166418749
点击这里给马鞍山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