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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输合同中承运人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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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运输合同中承运人依法享有以下权利:

  一、收取合理运费的权利。《合同法》第二百九十二条规定“旅客、托运人或者收货人应当支付票款或者运输费用。”支付运费,是托运人的义务,承运人收取费用,承担货物运输责任,是承运人的权利,但承运人只能收取经物价部门确定的费用。

  二、享有留置运输的货物的权利。这种权利的享有是有特定条件的。《合同法》第三百一十五条规定“托运人或者收货人不支付运费、保管费以及其他运输费用的,承运人对相应的运输货物享有留置权,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也就是说,只有在托运人或收货人又不支付运费、保管费的情形下才能行使留置权。

  三、享有提存货物的权利。承运人提存货物,是在收货人不明或者收货人无正当理由拒绝领受货物的情形下,提存的数额应与应收取的费用等值。《合同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难以履行债务的,债务人可以将标的物提存。”

  1、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

  2、债权人下落不明;

  3、债权人死亡未确定继承人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未确定监护人;

  4、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另外,《合同法》第三百一十六条也规定“承运人可以提存货物。”

  四、处置无人认领的货物。承运人在经告知和公告后,仍无人认领的货物,在履行法定程序后,可以处置该无人认领的货物,处置后扣除运费和其他与货物运输必须的费用,剩余的上缴国库。


·客运合同的法律定义
      《合同法》规定,客运合同是承运人将旅客从起运地点运输到约定地点,旅客向承运人支付票款的合同。该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客运合同自承运人向旅客交付客票时成立,但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按交易习惯的除外。”从该条的规定可以看出,旅客取得的车(船、机)票是客运合同的书面形式,其旅客支付票价款是发出要约,承运人交付票据是承诺,双方的真实意思的表示是票据,所以“自旅客取得客票时客运合同成立”。但是,也有例外,如按乘车习惯或乘车前征得司机、售票员同意,先上...


·客运合同中承运人的义务
      在旅客运输合同中承运人依合同法的规定应履行下列义务:

  一、按照运输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告知旅客因故不能正常或按规定期限运输的原因,并承担因此而给旅客造成的损失。

  二、按照客票规定的时间、路线,安全正点将旅客运送到客票上确定的地点。

  三、为旅客提供旅途上必要的服务和生活方便。

  四、在旅客运输过程中,在保证其他旅客不发生安全事故的情况下,尽力救助急病、分娩、遇...


·运输合同的法律定义
      运输合同是旅客委托承运人将旅客自己或者货物从起运地运输送到约定地点。由旅客、托运人或者收货人支付票款或者运费的合同。

  运输合同以运输工具区分有“公路运输合同、铁路运输合同、航空运输合同、水上运输合同”四大类。从运输对象分或划分可为“旅客运输合同、货物运输合同”两大类。从运输方式上可分为“单一运输合同、联合运输合同”两种。

  《合同法》对运输合同作了如下的一般规定:

  一、从事公共运...


·货运合同中托运人的权利
      在货物运输合同中,托运人享有下列权利:

  一、要求承运人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将托运的货物运到目的地。《合同法》第二百九十条规定“承运人应当在约定期间或者合理期间内将旅客、货物安全运输到约定地点。”承运人为了保证托运人货物的安全、准时,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运输路线或者因合同中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时,按通常的运输路线将货物运到目的地,承运人延迟运到,要承担违约责任和延迟期间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

  二、在承运人...


·货运合同中收货人的义务
      《合同法》规定,货运合同中收货人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按合同法约定的计算方式支付应当支付的运输费用。

  《合同法》二百九十二条规定“旅客、托运人或者收货人应当支付票款或者运输费用。”收货人收到承运人运送的货物,表明承运人按合同约定已将委托人交付的货物运到目的地,收货人依合同约定收取了货物,支付运费是应履行的义务。

  二、按合同的约定提取货物。

  《合同法》第三百...


·客运合同中旅客的权利、义务
      依据旅客运输管理的相关规定,在旅客运输合同中旅客享有以下权利:

  一、依客票上载明的时间、班(车)次,座位号乘坐规定的交通运输工具到达客票上指定的目的地。

  二、享有按规定数量携带免费行李的权利。

  三、享有按规定携带一名规定高度以下的儿童。

  四、享有接受承运人提供的旅途必要的服务。

  五、旅途过程中,享有在规定期间内变更乘坐运输工具、座位号的权...


·货运合同托运人的义务
      《合同法》第三百零五条规定:“货物运输需要办理审批、检验等手续的,托运人应当将办理完有关手续的文件交给承运人。”这样,承运人才能够按时地完成托运任务。
      如实告知义务。《合同法》第三百零四条规定:“托运人办理货物运输,应当向承运人准确表明收货人的名称或者凭指示的收货人,货物的名称、性质、重量、数量、收货地点等有关货物运输的必要情况。因托运人的过错遗漏了重要情况,造成承运人损失的...


·客运合同中承运人的赔偿责任
      《合同法》第二百零二条规定“承运人应当对运输过程中旅客的伤亡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伤亡是旅客自身健康原因造成的或者承运人证明伤亡是旅客故意、重大过失造成的除外。”前款规定适用于按照规定免票、持优待票或者经承运人许可搭乘的无票乘客。

  依合同法的规定,承运人承担的赔偿责任是无过错责任,在客运过程中,旅客发生伤亡、行李发生损失、承运人不能证明是旅客自身的行为所致,都应赔偿旅客的损害。在客运合同履行过程中,承运人的首要义务是在...


·货物运输合同的法律定义
       货物运输合同,即通常所说的货运合同,是委托人将需要运送的货物交给承运人,由承运人按委托人的要求将货物运送到指定地点交付给委托人或者收货人,并由委托人或收货人支付运费的合同。

  委托人与承运人签订货运合同,应当按照合同法及相关规定办理。

  一、委托人应当向承运人准确表明收货人的名称或者住址或者收货人,以及所交付运输的货物的名称、性质、重量、数量、送达地点等有关货物运输的相关情况。

  ...


·运输合同中承运人的权利
      运输合同中承运人依法享有以下权利:

  一、收取合理运费的权利。《合同法》第二百九十二条规定“旅客、托运人或者收货人应当支付票款或者运输费用。”支付运费,是托运人的义务,承运人收取费用,承担货物运输责任,是承运人的权利,但承运人只能收取经物价部门确定的费用。

  二、享有留置运输的货物的权利。这种权利的享有是有特定条件的。《合同法》第三百一十五条规定“托运人或者收货人不支付运费、保管费以及其他运输费用的,...


·货运合同中托运人的义务
      在货物运输合同中,托运人应履行下列义务:

  一、托运人应按承运人的要求如实申报有关货物运输的必要情况。《合同法》第三百零四条规定“托运人办理货物运输,应当向承运人准确表明收货人的名称或者凭指示的收货人,货物的名称、性质、重量、数量、收货地点等有关货物运输的必要情况。”因托运人的过错遗漏了重要情况,由托运人承担损失的赔偿责任。

  二、需要办理审批手续而后才能办理货物托运的,托运人应向承运人提交经审批、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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