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6899334 19166418749
 马鞍山律师导航 博望区 花山区 雨山区 当涂 和县 含山
律师团队
>>
  • 马鞍山律师姜律师
  • 马鞍山律师朱律师
  • 马鞍山律师叶律师
  • 马鞍山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马鞍山市区、博望区、花山区、雨山区、当涂、和县、含山 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批准逮捕是否告知家人吗?


马鞍山律师网 www.mas64.com


  一、批准逮捕是否告知家人吗?
  
  
  依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进行逮捕后,是会在逮捕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逮捕人家属的。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九十条 公安机关对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决定,认为有错误的时候,可以要求复议,但是必须将被拘留的人立即释放。如果意见不被接受,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提请复核。上级人民检察院应当立即复核,作出是否变更的决定,通知下级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执行。
  
  
  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逮捕人的时候,必须出示逮捕证。
  
  
  逮捕后,应当立即将被逮捕人送看守所羁押。除无法通知的以外,应当在逮捕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逮捕人的家属。
  
  
  二、《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
  
  
  《刑事诉讼法》
  
  
  第八十五条 公安机关要求逮捕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写出提请批准逮捕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必要的时候,人民检察院可以派人参加公安机关对于重大案件的讨论。
  
  
  第八十六条 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可以讯问犯罪嫌疑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
  
  
  (一)对是否符合逮捕条件有疑问的;
  
  
  (二)犯罪嫌疑人要求向检察人员当面陈述的;
  
  
  (三)侦查活动可能有重大违法行为的。
  
  
  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可以询问证人等诉讼参与人,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辩护律师提出要求的,应当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
  
  
  第八十七条 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由检察长决定。重大案件应当提交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
  
  
  第八十八条 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应当根据情况分别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对于批准逮捕的决定,公安机关应当立即执行,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不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说明理由,需要补充侦查的,应当同时通知公安机关。
  
  
  第八十九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当公民做出了任何的违法行为后,都将会给其他公民或者社会治安的秩序造成恶劣的影响,所以公安机关是会对犯罪行为进行立案调查的,如果已经充分掌握了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和证据时,也是可以申请将犯罪嫌疑人进行逮捕,这样也可以预防犯罪嫌疑人再次做出违法行为。
  
  
  
  


·夫妻共同财产怎么分别立遗嘱?
      夫妻共同财产怎么分别立遗嘱?夫妻共同财产只能分别对自己具备所有权的财产进行遗嘱处理,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另一方所有的部分,是不可以处分的。根据我国《继承法》规定,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一人或数人继承,但不得处分他人所有的财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38条规定“遗嘱人以遗嘱处分了属于国家、集体或他人所有的财产,遗嘱的这部分,应认定无效”。从以上法律规定可以看出,立嘱人有权处分的...


·离婚财产公证需要男方签字吗?
      离婚财产公证需要男方签字吗?离婚财产公证需要男方签字,当然也可以不进行公证。只要双方签字并且协议在民政部门备案就生效。双方自愿签订,不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对双方发生效力,当事人可选择是否公证,公证与否不影响合同的效力,除非双方明确约定公证生效。公证的作用有二,一是公证协议内容的合法有效性,二是公证双方无威胁、胁迫等情形,是自愿签署。如果有条件,建议进行公证。夫妻签订的婚内财产协议书并非以公证为生效要件。很多人认为,婚内财产协议需要公证...


·离婚时女方名下的财产如何分割?
      离婚时女方名下的财产如何分割? 一、离婚时女方名下的财产如何分割? 离婚时女方名下财产,如果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应协商后进行分割;属于个人财产的,归一方所有。 相关法律规定:《民法典》(2021.01.01生效)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


·家庭冷暴力怎样认定
      家庭冷暴力怎样认定我们常见的家庭暴力行为其实主要是以积极的伤害行为为表现的,但您可能不知道其实在家暴行为中还包括了冷暴力,即以消极的态度实施暴力行为。实践中,对家庭冷暴力也是需要进行认定的,那么家庭冷暴力怎样认定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家庭冷暴力怎样认定所谓“家庭冷暴力”,是指夫妻双方产生矛盾时,漠不关心对方,将语言交流降到最低限度,停止或敷衍性生活,懒于做一切家务工作等“非暴力不合作”、“冷处理”的非正式暴力行为。家庭冷暴力...


·法院宣告婚姻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对于婚姻的状态,常见的肯定是有效,但现实中也不乏一些无效的婚姻或可撤销的婚姻。对于其中无效的婚姻,按照我国的规定要申请人民法院宣告才行。那具体来说,法院宣告婚姻无效的情形有哪些呢?如果你有这方面的疑惑,那就看下面我们为您做的介绍吧。 一、法院宣告婚姻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人民法院宣告婚姻无效有两种情况: (1)人民法院根据婚姻当事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宣告婚姻无效的申请,经审查确属无效婚姻的,依法做出宣告婚姻无效的判决。 (2)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


·父母包办婚姻不想办婚礼合法吗?
      在很多农村,有着包办婚姻的习俗,双方父母强行将子女与别人家接亲。这种行为严重侵害了年轻人的切身利益,子女没有人身自由,不能尊重子女的意愿选择生活,是违法行为。那么,父母包办婚姻不想办婚礼合法吗?下面就让我们为您整理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包办婚姻是违法犯罪行为 包办婚姻违法甚至可能构成犯罪。我国《婚姻法》明确规定,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公民有权依照法律和自己的意愿决定结婚和离婚,任何人都不得横加干涉和强制。包办婚姻...


·申请强制执行抚养费需要什么材料?
      现如今的中国社会,各大城市离婚率居高不下,而离婚率居高不下带来的问题多种多样,其中最严重的一个问题就是关于离婚夫妇的孩子的归属权和抚养权的问题,夫妻双方离婚对孩子的伤害是最大的,而且还留下孩子的抚养问题,那么如果一方不履行抚养义务,那么另一方申请强制执行抚养费需要什么材料呢?申请强制执行抚养费需要什么材料根据《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


·和老婆离婚怎么赔偿,离婚赔偿的法定条件
      根据我国《婚姻法》中规定,一方存在法律规定的过错导致离婚,无过错方可以要求赔偿。在实践中男方出现过错要多一些,那么和老婆离婚怎么赔偿?对于这个问题,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和老婆离婚怎么赔偿 1、物质损害赔偿; 2、精神损害赔偿。 二、离婚赔偿的法定条件 离婚赔偿的法律条件: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具体说来,离...


·夫妻一方要起诉离婚应去哪个法院
       夫妻中的一方要是想通过诉讼的方式结束婚姻关系的话,此时要先确定应该向哪个法院起诉,这关系到离婚案件是否会被受理的问题。那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一方起诉离婚应去哪个法院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解答。 一、起诉离婚应去哪个法院 根据法律及司法解释规定,具体情形有: (一)下列离婚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被告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 被告...


·法律上如何申请分居离婚
      法律上如何申请分居离婚 我国婚姻法中没有申请分居离婚的这条规定。夫妻双方分居满两年是判决离婚的法定条件。 离婚的方式有两种: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 1、协议离婚是双方当事人的法律行为,据新婚姻法第31条和《婚姻登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协议离婚须符合以下条件: (1)协议离婚的男女双方须有合法的夫妻身份。 (2)协议离婚的双方当事人须为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 (3)协议离婚的双方当事人须有离婚的合意。 (4)协议离婚时必须对...


·子女抚养费计算方法是怎样的
      离婚案件中,除了要解除夫妻双方的婚姻关系,还有就是子女抚养权的归属,同时,就会涉及离婚子女抚养费的问题,那未成年子女抚养费计算方法是怎样的呢?而离婚后没有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又该怎么给抚养费呢?下面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吧。 一、子女抚养费计算方法是什么 离婚子女抚养费计算,标准是什么?我国《婚姻法》规定,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一般情况下不抚养孩子的一方不需另付教育费,医疗费。子女抚养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马鞍山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6899334 19166418749
19166418749
点击这里给马鞍山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