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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医疗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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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医疗费。
  
  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计算,凭护支付。
  
  结案后确需继续治疗的,按照治疗必需的费用给付。
  
  (2)误工费。
  
  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三倍以上的,按照三倍计算;
  
  无固定收入的,按交通事故发生地国营同行业的平均收入计算。
  
  (3)住院伙食补助费。
  
  按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4)护理费。
  
  伤者住院期间,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按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
  
  无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
  
  (5)残疾赔偿金。
  
  根据伤残等级,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
  
  自定残之月起,赔偿20年。
  
  但5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最低不少于10年;
  
  70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6)残疾用具费。
  
  因残疾需要配制补偿功能的器具的,凭医院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
  
  (7)丧葬费。
  
  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的丧葬费标准支付。
  
  (8)死亡赔偿金。
  
  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补偿10年。
  
  对不满16周岁的,年龄每小1岁减速1年;
  
  对7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1年,最低均不少于5年。
  
  (9)被抚养人生活费。
  
  以死者生前或残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抚养的、没有其他生活来源的人为限,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居民生活困难补助标准计算,对不满16周岁的人抚养到16周岁。
  
  对无劳动能力的人抚养20年,但5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1年,最低不少于10年;
  
  70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对其他的被抚养人抚养五年。
  
  (10)交通费。
  
  按照当事人实际必需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11)住宿费。
  
  按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标准计算,凭据支付。
  
  交通事故中的赔偿主要涉及到两个方面,一个是人身损害方面的赔偿,另一个则是财产损失的赔偿。而在人身损害赔偿中,就不能忽略精神损失费的赔偿。根据《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的规定来看,要是交通事故给受害人或者死者家属造成了精神方面的损害,那么此时他们就可以要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也就是我们说的精神损失费。
  
  


·医患保密的意义是什么?
      医患保密的意义是什么 1、有利于完善相关立法,切实保护患者合法权益 根据上述所提到的相关规定,并且与国外发达国家对隐私权的保护相比,我国法律中对于隐私权其实并没有一个明确的规定,大多都是从名誉权着手的。而且,在一些医疗法规、规章中,患者隐私权概念比较模糊,毕竟临床医疗中,很多因素是不好掌控的,怎样算是侵犯患者隐私,这类案例应该如何解决等问题没有一个健全的法律来规范。因此,保护患者隐私,尊重患者隐私权有利于我国相关立法更加完善。当患者在...


·医疗事故应具备的条件包括什么
      医疗事故应具备的条件包括什么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医疗事故的构成要件如下:1、医疗事故的主体必须是合法的医疗机构;2、医疗机构违反了相应的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操作不规范导致损害;3、医务人员在诊疗过程中存在过失;4、患者实际发生了人身损害后果;5、医疗行为与患者的损害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法律依据:《侵权责任法》第五十七条 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未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第五十八条 患者...


·工伤认定医院病历证明能替代医疗证明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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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赔偿三级乙等的赔偿项目有哪些
      医疗事故赔偿三级乙等的赔偿项目有哪些?医疗事故赔偿,按照下列项目和标准计算:1、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2、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3、住院伙食...


·医保可以报人流吗
      无痛人流手术的费用是不可以报销的,但是无痛人流术前检查费用还是可以报销的。生育、计划生育方面的费用是不能在医保报销的,也就是人流手术的费用是不可以报销的。计划生育手术可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必须生育保险满1年,有办理准生证。如果是自己不愿意要,做的人流,是没得报。如果是因为婴儿畸形等其他原因需要人流,才可以报销。《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实施细则》 第八条参保人员在协议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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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鉴定去哪儿做?
      医疗事故鉴定去哪儿做? 构成医疗事故必须具备4个条件,即提供医疗服务的必须是合法的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要有违法、过失行为;必须有严重、明显的不良后果;违法行为与不良后果之间必须有因果关系。申请医疗事故鉴定则有三种途径。一个是直接委托医学会进行鉴定,再有是向当地的卫生行政部门申请,由卫生行政部门把鉴定的申请移交到医学会。第三个是由人民法院来委托。 医疗事故鉴定分首次鉴定和再次鉴定。首次鉴定由医院所在辖区的各区县医学会来组织,如果医患...


·索要医疗事故保险费需要注意什么问题
      索要医疗事故保险费需要注意什么问题 1、投保方在索赔时要带全所需的必要单证。 索赔伤残案件时要带的单证有:保险单、伤残鉴定表、有关部门的证明;索赔死亡案件时要带:保险单、死亡证明、户口注销证明等。 2、索赔时效: 保险索赔必须在索赔时效内提出,超过时效,被保险人或受益人不向保险人提出索赔,不提供必要单证,视为放弃权利。同时险种不同,时效也不同。如我国《保险法》第26条规定:人寿保险的索赔时效为5年;其他保险的索赔时效为2年。索赔...


·不构成医疗事故就不赔偿吗
      不构成医疗事故就不赔偿吗 一、不构成医疗事故就不赔偿吗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49条规定:“不属于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 如果医疗机构有过失,但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不构成医疗事故,那么患者的人身损害谁来赔偿? 在司法实践中,对《条例》第49条的理解有一个观点和原则,就是对不构成医疗事故的其他医疗侵权纠纷不能适用《条例》的规定处理,应当按照《民法通则》和人身损害赔偿的司法解释规定处理。 《民法通则》第106条规定...


·海口医疗纠纷赔偿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海口医疗纠纷赔偿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在发生医疗纠纷,为了确定患者受损程度,提出会申请进行司法鉴定,在司法鉴定结果出来后,医疗单位需要根据鉴定结果支付相应的赔偿费用。各地的赔偿标准是不一样的,今天我们给您带来的是海口医疗纠纷赔偿标准的规定。 一、海口医疗纠纷赔偿标准: (1)一级乙等医疗纠纷为一级伤残,赔偿指数100%; (2)二级甲等医疗纠纷为二级伤残,赔偿指数90%; (3)二级乙等医疗纠纷为三级伤残,赔偿指数80%; (...


·医疗损害赔偿的条件
      医疗损害赔偿的条件发生医疗纠纷的原因有一部分原因是不知道是否应该找医院赔偿,因为要求医疗损害赔偿是有条件的,那么申请医疗损害赔偿的条件有哪些呢?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医疗损害赔偿的条件 1、过错医疗行为 由于医疗行为具有高度专门性的特点,所以就一般性的诊治活动而言,医生享有高度自由裁量权,患者应当予以配合,当然医生应谨慎注意患者的健康利益,否则该行为违法。 2、损害后果 损害后果是指病员生命健康权所遭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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