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6899334 19166418749
 马鞍山律师导航 博望区 花山区 雨山区 当涂 和县 含山
律师团队
>>
  • 马鞍山律师姜律师
  • 马鞍山律师朱律师
  • 马鞍山律师叶律师
  • 马鞍山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马鞍山市区、博望区、花山区、雨山区、当涂、和县、含山 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创业板上市企业的标准


马鞍山律师网 www.mas64.com


  

我国创业板对于上市企业的标准,目前主要有如下规定:
(1)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中国证监会")依据发行审核委员会的审核意见对申请人的发行上市申请作出核准或不予核准的决定。中国证监会对创业企业股票发行上市的核准,不表明其对创业企业所所发行的股票的价值或者投资人的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
(2)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市场上市的企业(简称"申请人")应当是合法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司制企业应当先改制设立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可以改制设立股份有限公司,也可以依法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
(3)判断申请人是否符合"在同一管理层下,持续经营2年以上"的发行条件时,主要考虑下列因素:
①申请人在提出发行申请时,开业时间是否在24个月以上;
②申请人是否符合管理层稳定的要求,即法定代表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以及控股股东,在提出发行申请前24个月内是否曾发生重大变化。
③申请人是否符合主业突出和持续经营的要求,即在提出发行申请前24个月内,是否不间断地从事一种主营业务,该种主营业务是否有实质进展。



  

高级管理人员包括公司的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控股股东是指在行使表决权时,可以推荐半数以上的董事或者主要负责人的股东;可以行使或者控制有表决权股份的数量超过公司股东名册上所列的第一大股东在名义上所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的数量的股东;或以其他方式事实控制公司的股东。



  

(4)判断原企业(包括非公司制企业和有限责任公司)是否属于整体改制,是否可以持续计算营业记录时,主要考虑下列因素:



  

①是否进行过经营性资产的剥离;



  

②发起人的出资方式、出资金额对营业纪录可比性的影响;



  

③是否按照资产评估结果进行帐务调整,并按照高速后的资产值折股。



  

(5)判断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是否可以连续计算营业记录时,主要考虑下列因素:



  

①是否进行过资产剥离;



  

②是否以经审计的净资产额作为折股依据。



  

(6)判断申请人是否符合"在最近2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财务会计文件无虚假记载"的发行条件时,主要考虑下列因素:



  

①在提出发行申请前24个月内,是否曾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②在提出发行申请前24个月内,财务会计文件中是否有虚假记载。



  

(7)判断申请人是否符合《创业企业股票发行上市条例》规定的上市条件时,主要考虑下列因素:



  

①首次公开发行新股后,股本总额是否达到人民币2000万元;



  

②首次公开发行新股后,持有股票面值达人民币10万元以上的股东是否达到200人;



  

③首次公开发行新股后,公开发行的股份是否达到公司股份总额的25%以上;



  

④首次公开发行新股后,本次发行前的股东持有的股份是否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35%以上。



  

(8)判断申请人是否符合发行上市条件时,还应考虑下列因素:



  

①在申请股票发行时的审计基准日,其经审计的有形净资产是否达到人民币800万元;



  

②最近两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主营业务收入净额合计是否达到人民币500万元,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主营业务收入净额是否达到人民币300万元;



  

③在申请股票发行的审计基准日,资产负债率是否不高于70%;



  

④招股说明书、上市公告书是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信息披露的规定;



  

⑤是否已聘请主承销商进行辅导;



  

⑥是否已聘请保荐人。



  

这里的有形净资产是指总资产减去总负债减去无形资产(不包括土地使用权)后的净值。主营业务收入净额是指主营业务收入减去折扣与折让后的净额。



  

(9)判断申请人是否符合发行上市条件时,还会关注下列因素:



  

①申请人产品的科技含量;



  

②申请人的发展潜力和成长性;



  

③全部或大部分资产是否为现金、短期投资和长期投资;



  

④在提出发行申请前12个月内,是否进行过合并、分立、资产置换、资产剥离等重大资产重组行为;



  

⑤在提出发行申请前12个月内,是否进行过增资产扩股;



  

⑥主营业务收入是否主要来自关联交易;



  

⑦是否与控股股东或并行子公司存在同业竞争;



  

⑧是否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建立和健全组织机构;



  

⑨是否已按照《创业企业股票发行上市条例》的规定设立独立董事,强化法人治理结构;



  

⑩发起人的数量;



  

⑾认股权或股票期权的设置;



  

⑿会计师出具的审计报告是否为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



  

(10)判断独立董事是否符合要求时,应当关注下列因素;



  

①董事会中的独立董事是否达到2名;



  

②独立董事是否具备相应的任职能力和独立性。


·香港创业板上市基本要求
      

◆业务性质:属于香港联合交易所认为合适上市者。

◆营业纪录:申请人需证明在上市文件日期之前24个月期间的活跃业务纪录。主要经营一项业务而并非两项或多项不相干的业务。联交所可以于下列情况下放宽上述24个月的规定:申请人属于天然资源开发公司;为新成立的项目公司;或在联交所接受的特殊情况下。

◆预计市值:上市市值需达港币4600万元。

◆持股比例:公司在上市时的市值不超过港币10亿元,则最...


·关于“两高五新”企业
      所谓的“两高五新”是指:高科技、高成长、新经济、新服务、新能源、新材料、新农业。
(1)高科技:企业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
(2)高增长:企业增长高于国家经济增长,高于行业经济增长;
(3)新经济:互联网与传统经济的结合、移动通讯、生物医药;
(4)新服务:新的经营模式,例如:金融中介、物流中介、地产中介;
(5)新能源: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资源的综合利用;
(6)新材料:提高资源利用效率的材料;节约...


·如何准备创业板上市?
      

创业板为广大创业企业创造了加速发展的良机。虽然创业板上市门槛会比主板低很多,但是,对于创业企业而言,从公司股权结构、法人治理结构到财务制度的整合,使之符合上市要求,至少需要半年以上的时间。有上市计划的创业企业应当立即准备起来。须知经过上一轮创业板上市热潮以及最近几年创业企业的迅猛发展,符合创业板上市条件的创业企业可以万计,只有尽早做好上市准备,才能在创业板上市的最初竞争中胜出。

那么,创业企业应当如何准备创业板上市...


·创业板上市企业的标准
      

我国创业板对于上市企业的标准,目前主要有如下规定:
(1)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中国证监会")依据发行审核委员会的审核意见对申请人的发行上市申请作出核准或不予核准的决定。中国证监会对创业企业股票发行上市的核准,不表明其对创业企业所所发行的股票的价值或者投资人的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
(2)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市场上市的企业(简称"申请人")应当是合法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司制企业应当先改制设立股...


·创业板历程
      

创业板推出十年历程回顾

2008年1月17日,争取今年上半年推出创业板。

2007年8月22日,《创业板发行上市管理办法》(草案)获国务院批准。

2004年5月17日,证监会同意深交所设立中小企业板块。

2001年11月,主板市场整顿好后才推出创业板市场。

2000年10月,深市停发新股,筹建创业版。

2000年5月,国务院原则同意证监...


·创业板上市的好处与代价
      

一、创业板上市的好处。

  1、筹集到股本资金。
  2、所筹集的资金无固定利息支出,具体分红派息方案视企业经营情况及资金是否充裕而定。
  3、企业取得上市地位,将提高自身信用状况,有利于今后再融资,且银行业务方面亦将获得许多意想不到的便利,如延期支付贷款、可无须支付或减少支付利息等。
  4、企业通过上市,可提高知名度,利于企业产品推销及获取更廉宜的原材料。
  5、取得经验,与国际市场...


·创业板上市条件
      

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的规定,创业板上市的发行条件包括:

1、发行人应当是依法设立且持续经营三年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经营时间可以从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
2、发行人的注册资本已足额缴纳,发起人或者股东用作出资的资产的财产权转移手续已办理完毕。发行人的主要资产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
3、发行人应当主要经...


·创业板发行上市的核心要求
      

1、成长型、创新型、科技含量较高的企业;
2、应当主要经营一种业务;
3、符合国家环保政策;
4、财务指标符合要求:
(1)两套标准:最近两年连续盈利,最近两年净利润累计不少于一千万元,且持续增长;或者最近一年盈利,且净利润不少于五百万元,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少于五千万元,最近两年营业收入增长率均不低于百分之三十。
(2)发行前净资产不少于两千万元;发行后股本总额不少于三千万元。
5、募集资金应当...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发行条件
第三章 发行程序
第四章 信息披露
第五章 监管与处罚
第六章 附  则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 总  则

...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马鞍山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6899334 19166418749
19166418749
点击这里给马鞍山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