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6899334 19166418749
 马鞍山律师导航 博望区 花山区 雨山区 当涂 和县 含山
律师团队
>>
  • 马鞍山律师姜律师
  • 马鞍山律师朱律师
  • 马鞍山律师叶律师
  • 马鞍山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马鞍山市区、博望区、花山区、雨山区、当涂、和县、含山 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创业板上市条件


马鞍山律师网 www.mas64.com


  

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的规定,创业板上市的发行条件包括:



  

1、发行人应当是依法设立且持续经营三年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经营时间可以从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
2、发行人的注册资本已足额缴纳,发起人或者股东用作出资的资产的财产权转移手续已办理完毕。发行人的主要资产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
3、发行人应当主要经营一种业务,其生产经营活动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环境保护政策。
4、发行人最近两年内主营业务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没有发生重大变化,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
5、发行人的财务状况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1)最近两年连续盈利,最近两年净利润累计不少于一千万元,且持续增长;或者最近一年盈利,且净利润不少于五百万元,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少于五千万元,最近两年营业收入增长率均不低于百分之三十。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者为计算依据;
(2)发行前净资产不少于两千万元;
(3)最近一期末不存在未弥补亏损;
(4)发行后股本总额不少于三千万元。
6、发行人应当具有持续盈利能力,不存在下列情形:
(1)发行人的经营模式、产品或服务的品种结构已经或者将发生重大变化,并对发行人的持续盈利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2)发行人的行业地位或发行人所处行业的经营环境已经或者将发生重大变化,并对发行人的持续盈利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3)发行人在用的商标、专利、专有技术以及特许经营权等重要资产或者技术的取得或者使用存在重大不利变化的风险;
(4)发行人最近一年的营业收入或净利润对关联方或者有重大不确定性的客户存在重大依赖;
(5)发行人最近一年的净利润主要来自合并财务报表范围以外的投资收益;
(6)其他可能对发行人持续盈利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形。
7、发行人依法纳税,各项税收优惠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行人的经营成果对税收优惠不存在严重依赖。
8、发行人不存在重大偿债风险,不存在影响持续经营的担保、诉讼以及仲裁等重大或有事项。
9、发行人的股权清晰,控股股东和受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所持发行人的股份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
10、发行人资产完整,业务及人员、财务、机构独立,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和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存在同业竞争,以及严重影响公司独立性或者显失公允的关联交易。
11、发行人具有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依法建立健全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以及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审计委员会制度,相关机构和人员能够依法履行职责。
12、发行人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财务报表的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制度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发行人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并由注册会计师出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13、发行人内部控制制度健全且被有效执行,能够合理保证公司财务报告的可靠性、生产经营的合法性、营运的效率与效果,并由注册会计师出具无保留结论的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14、发行人具有严格的资金管理制度,不存在资金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以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者其他方式占用的情形。
15、发行人的公司章程已明确对外担保的审批权限和审议程序,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进行违规担保的情形。
16、发行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了解股票发行上市相关法律法规,知悉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法定义务和责任。
17、发行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规定的任职资格,且不存在下列情形:
(1)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尚在禁入期的;
(2)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最近一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的;
(3)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
18、发行人最近三年内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违法行为。
发行人及其股东最近三年内不存在未经法定机关核准,擅自公开或者变相公开发行证券,或者有关违法行为虽然发生在三年前,但目前仍处于持续状态的情形。
19、发行人募集资金应当具有明确的用途,应当用于主营业务。募集资金数额和投资项目应当与发行人现有生产经营规模、财务状况、技术水平和管理能力等相适应。发行人应当建立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制度,募集资金应当存放于董事会决定的专项账户。


·香港创业板上市基本要求
      

◆业务性质:属于香港联合交易所认为合适上市者。

◆营业纪录:申请人需证明在上市文件日期之前24个月期间的活跃业务纪录。主要经营一项业务而并非两项或多项不相干的业务。联交所可以于下列情况下放宽上述24个月的规定:申请人属于天然资源开发公司;为新成立的项目公司;或在联交所接受的特殊情况下。

◆预计市值:上市市值需达港币4600万元。

◆持股比例:公司在上市时的市值不超过港币10亿元,则最...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发行条件
第三章 发行程序
第四章 信息披露
第五章 监管与处罚
第六章 附  则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 总  则

...


·关于“两高五新”企业
      所谓的“两高五新”是指:高科技、高成长、新经济、新服务、新能源、新材料、新农业。
(1)高科技:企业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
(2)高增长:企业增长高于国家经济增长,高于行业经济增长;
(3)新经济:互联网与传统经济的结合、移动通讯、生物医药;
(4)新服务:新的经营模式,例如:金融中介、物流中介、地产中介;
(5)新能源: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资源的综合利用;
(6)新材料:提高资源利用效率的材料;节约...


·创业板上市条件
      

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的规定,创业板上市的发行条件包括:

1、发行人应当是依法设立且持续经营三年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经营时间可以从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
2、发行人的注册资本已足额缴纳,发起人或者股东用作出资的资产的财产权转移手续已办理完毕。发行人的主要资产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
3、发行人应当主要经...


·创业板上市的好处与代价
      

一、创业板上市的好处。

  1、筹集到股本资金。
  2、所筹集的资金无固定利息支出,具体分红派息方案视企业经营情况及资金是否充裕而定。
  3、企业取得上市地位,将提高自身信用状况,有利于今后再融资,且银行业务方面亦将获得许多意想不到的便利,如延期支付贷款、可无须支付或减少支付利息等。
  4、企业通过上市,可提高知名度,利于企业产品推销及获取更廉宜的原材料。
  5、取得经验,与国际市场...


·创业板上市企业的标准
      

我国创业板对于上市企业的标准,目前主要有如下规定:
(1)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中国证监会")依据发行审核委员会的审核意见对申请人的发行上市申请作出核准或不予核准的决定。中国证监会对创业企业股票发行上市的核准,不表明其对创业企业所所发行的股票的价值或者投资人的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
(2)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市场上市的企业(简称"申请人")应当是合法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司制企业应当先改制设立股...


·如何准备创业板上市?
      

创业板为广大创业企业创造了加速发展的良机。虽然创业板上市门槛会比主板低很多,但是,对于创业企业而言,从公司股权结构、法人治理结构到财务制度的整合,使之符合上市要求,至少需要半年以上的时间。有上市计划的创业企业应当立即准备起来。须知经过上一轮创业板上市热潮以及最近几年创业企业的迅猛发展,符合创业板上市条件的创业企业可以万计,只有尽早做好上市准备,才能在创业板上市的最初竞争中胜出。

那么,创业企业应当如何准备创业板上市...


·创业板发行上市的核心要求
      

1、成长型、创新型、科技含量较高的企业;
2、应当主要经营一种业务;
3、符合国家环保政策;
4、财务指标符合要求:
(1)两套标准:最近两年连续盈利,最近两年净利润累计不少于一千万元,且持续增长;或者最近一年盈利,且净利润不少于五百万元,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少于五千万元,最近两年营业收入增长率均不低于百分之三十。
(2)发行前净资产不少于两千万元;发行后股本总额不少于三千万元。
5、募集资金应当...


·创业板历程
      

创业板推出十年历程回顾

2008年1月17日,争取今年上半年推出创业板。

2007年8月22日,《创业板发行上市管理办法》(草案)获国务院批准。

2004年5月17日,证监会同意深交所设立中小企业板块。

2001年11月,主板市场整顿好后才推出创业板市场。

2000年10月,深市停发新股,筹建创业版。

2000年5月,国务院原则同意证监...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马鞍山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6899334 19166418749
19166418749
点击这里给马鞍山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