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6899334 19166418749
 马鞍山律师导航 博望区 花山区 雨山区 当涂 和县 含山
律师团队
>>
  • 马鞍山律师姜律师
  • 马鞍山律师朱律师
  • 马鞍山律师叶律师
  • 马鞍山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马鞍山市区、博望区、花山区、雨山区、当涂、和县、含山 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许诺销售


马鞍山律师网 www.mas64.com


  许诺销售,是以做广告、在商店橱窗中陈列或者在展销会上展出等方式作出的销售商品的意思表示。是一种有证据证明的客观行为,行为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擅自行使许诺销售的行为,构成侵犯专利权行为。

    许诺销售与销售的区别在于:许诺销售仅仅是一种要约或者要约邀请,而销售则是物权的转移。

    销售的过程,一般是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订立合同,支付价款、交付实物,而许诺销售仅仅是提供销售的意思表示。合同法规定寄送的价目表、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标说明书、商业广告等均属于要约邀请。不论是要约,还是要约邀请,都不构成销售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把许诺销售列为侵犯专利权行为,其最直接的意义在于赋予专利权人将专利侵权行为制止在早期,以免造成专利权人的更大损失。


·实施他人专利应遵循的规定
      单位和个人,在经专利权人同意后,可以使用专利权人的专利,实施他人的专利,应遵循如下规定:

    一、必须取得专利权人的同意;

    二、必须与专利权人签订专利权使用许可合同,并经登记;

    三、使用人必须支付给专利权人在专利权使用许可合同中约定的使用费;
...


·专利权的终止
      专利权的终止,指专利权人获得的专利不再受专利法的保护。

    专利权的终止有下列三种情形:

    一、专利权期限届满自然终止。

    专利权期限依不同的专利分为下列两种:

    1、发明专利:期限为二十年; ...


·不授予专利权的事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在下列各域内取得的结果,不授予专利权:

    一、科学发现;

    二、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

    三、疾病的诊断和治...


·职务发明创造人的权利
      职务发明创造,是指发明人、设计人在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

    下列情形的发明创造,应属职务发明创造:

    一、本职工作中作出的发明创造;

    二、具体的发明人、设计人在履行单位交付的本职工作之外的任务所作出的发明创造...


·专利权人的权利
      专利权人的专利权利包含专利人身权和专利财产权两个方面。

    一、专利人身权。专利人身权主要是指专利发明人、设计人有权在专利文件中写明自己是该专利的发明或设计人,即署名权,署名权不因专利财产权的转让而消失。另外,还有专利文件的修改权等。

    二、专利财产权。专利财产权主要包含以下三个方面:

 &...


·专利的强制实施许可申请
      申请专利的强制实施许可,是指自专利权被授予之日起满三年后,具备实施其专利的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可以以合理的条件请求发明或者实用新型权利人许可实施其专利,如果专利权人没有给予这种许可,要求实施其专利的单位和个人,可以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请求强制实施许可。

    请求强制许可的,请求人应当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递交请求书,请求书中应说明理由,并附具有关的证明文件各一式两份。


·约定优先原则的体现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六条第三款规定:“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单位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订有合同,对申请专利的权利和专利权的归属作出约定的,从其约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的这一规定,是民法中约定优先原则的具体体现。

    约定优先原则,是指事前有合同、有约定的,按照合同、约定的...


·许诺销售
      许诺销售,是以做广告、在商店橱窗中陈列或者在展销会上展出等方式作出的销售商品的意思表示。是一种有证据证明的客观行为,行为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擅自行使许诺销售的行为,构成侵犯专利权行为。

    许诺销售与销售的区别在于:许诺销售仅仅是一种要约或者要约邀请,而销售则是物权的转移。

    销售的过程,一般是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订...


·专利的强制实施许可的实施
      专利的强制实施许可,是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给予实施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申请人的强制许可使用权。


    专利的强制实施许可权的取得有下列两种情况:

    一、申请人申请取得专利的强制实施许可权。

    自专利权被授予之日起满三年,申请人具备了实施专利权人享有的...


·专利权人应履行的义务
      专利权人依《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规定,应履行以下义务:

    一、缴费义务。

    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申请专利和办理其他手续时,应当缴纳下列费用:

    1、申请书、申请附加费、公布印刷费;

    ...


·对职务发明人、设计人的奖励
      职务发明,是指发明人、设计人的发明创造主要是在执行职务工作过程中,利用单位提供的物质技术条件完成的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凡职务发明创造的专利申请权归单位,专利权授予后,专利权人是单位,但是职务发明创造人,仍享有下列权利:

    一、依《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规定:发明人或者设计人有在专利文件中写明自己是发明人或者设计人;

   &...


Copyright © 1999-2022 马鞍山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6899334 19166418749
19166418749
点击这里给马鞍山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