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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资诈骗罪律师的辩护技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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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集资诈骗罪律师应把握定罪中的三个关键构成要件要素
  1、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会议纪要对包括集资诈骗罪在内的金融犯罪案件中认定“非法占有目的”作了明确的规定。在司法实践中,认定是否具有非法占有为目的,应当坚持主客观相一致的原则,既要避免单纯根据损失结果客观归罪,也不能仅凭被告人自己的供述,而应当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2、诈骗方法。诈骗方法是指虚构事实和隐瞒真实情况,这是集资诈骗罪中非常重要的一个客观构成要件要素。实践中,集资诈骗中的常见的诈骗手段包括:虚构集资用途,以虚假的证明文件和高回报率为诱饵骗取集资款;在以高额回报为诱饵,夸大、虚假宣传公司的经营状况;以支付高额利息为诱饵,虚构工程招投标、与他人合伙做外贸生意、投资基金等资金用途,采取出具借据、签订借款协议等方式;以到期返回本金及每月高额回报为诱饵,收取费用等等。
  3、数额较大。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的规定,个人集资诈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单位集资诈骗,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应该立案。
   二、把握集资诈骗罪与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区别
  根据会议纪要,集资诈骗罪和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在客观上均表现为向社会公众非法募集资金。区别的关键在于行为人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对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而非法集资,或者在非法集资过程中产生了非法占有他人资金的故意,均构成集资诈骗罪。但是,在处理具体案件时要注意以下两点:
  一是不能仅凭较大数额的非法集资款不能返还的结果,推定行为人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
  二是行为人将大部分资金用于投资或生产经营活动,而将少量资金用于个人消费或挥霍的,不应仅以此便认定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
  上述内容可以为处理集资诈骗案件的律师提供借鉴,具体到司法实务中,我们的刑事辩护律师可能会更有经验。因此我们的民众在遇到集资诈骗或者怀疑自己的钱财被骗时,应当及时向律师进行咨询和求助,尽早地找回自己的财产。
  
  
  


·行政拘留多久可以销案?
      行政拘留多久可以销案?没案底不存在销案的说法,属于治安处罚,与犯罪不是一回事。行政拘留,是一种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的处罚记录,当地公安机关都会将相关档案、信息进行保存的。但记录不是对任何人都开放的,只有司法机关或者律师在办理刑事案件时,报请有权机关审批后,记录才对外提供。二、行政拘留特点行政拘留是一种重要的也是常见的行政处罚的种类。行政拘留是指法定的行政机关(专指公安机关)依法对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人,在短期内限制人身自由的一种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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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犯罪涉及的罪名都包括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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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销售假药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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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集资罪最新量刑标准是怎么样的?
      就司法实践来说,非法集资行为一般是伴随着静静活动发生的,犯罪主体有单位和个人两大类。由于我国目前的刑侦手段有限,故而非法集资案件的破案率相对较低,故而为了减少非法集资案件的发生,我国立法机关对非法集资罪的量刑进行了修改,那么修改后的非法集资罪最新量刑标准是怎样的呢?一、非法集资罪最新量刑标准是怎么样的《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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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捕阶段罪名不对变更可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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