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6899334 19166418749
 马鞍山律师导航 博望区 花山区 雨山区 当涂 和县 含山
律师团队
>>
  • 马鞍山律师姜律师
  • 马鞍山律师朱律师
  • 马鞍山律师叶律师
  • 马鞍山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马鞍山市区、博望区、花山区、雨山区、当涂、和县、含山 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工伤鉴定要单位盖章吗?


马鞍山律师网 www.mas64.com


  很多工人在受伤后,如果用人单位不申请工伤认定,个人就提出申请,这时工伤鉴定要单位盖章吗?就成了这些个体的关注点,并且现在很多工人都抱怨公司不给申请,也不给审批盖章,就想拖欠着,这时工人们该怎么维护自己的利益呢?我们就和您谈谈具体操作流程和注意事项。
  工伤认定要去公司盖公章,公司不给盖章可以凭借劳动合同和相关能证明事实劳动合同关系的资料直接向的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
  详细的操作流程:1、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公司需要在事故发生的一个月内申报,如果公司不申请,则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在一年内提出认定申请。需提交材料:工伤认定申请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网站一般有下载)、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等;2、如果经过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一般设立在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根据不同的伤残等级,获得的补偿是不一样的。主要的补偿是: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伙食补助费、护理费等。4、如果没有劳动合同及其他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无法申请工伤认定,可以先申请劳动仲裁确认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经过劳动仲裁确认存在劳动关系后,再申请工伤认定。
  工伤认定要注意哪些?
  1、注意时效,一定要在一年内申请,过了一年劳动局就不受理工伤认定了。工伤认定书上一定要将伤情写完整,如果漏了伤情,到时评残时,就有可能漏掉的伤情无法评残。3、对有争议的工伤认定,如果厂方申请工伤认定,一定要积极提前参与,向劳动局阐明真实情况和自己的诉求,厂方在申请时,可能做不利于劳动者的描述,一旦劳动局不予认定工伤,再处理就非常麻烦。工伤认定期限是一年,过了这个期限,劳动局也将不受理。工伤鉴定要单位盖章吗?实际生活中若公司故意不签字,不盖章,个人也可以按照我们提供的操作流程申请工伤鉴定。要是没有任何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也可以先申请劳动仲裁,再申请工伤认定,劳动关系的证明在工伤认定中是不可或缺的。
  
  
  


·一、确认劳动关系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一、确认劳动关系的法律依据是什么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劳动关系,即双方当事人是被一定的劳动法律规范所规定和确认的权利和义务联系在一起的,其权利和义务的实现,是由国家强制力来保障的。劳动法律关系的一方(劳动者)必须加入某一个用人单位,成...


·工伤鉴定行政复议申请书是什么意思
      在一般情况下,当地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出具的工伤鉴定的结果书都是比较公正科学的。当然,我国法律也明文规定,如果员工个人对工伤鉴定的结果存在争议的话,是可以依法提起行政复议的。不过行政复议需要提交申请书,很多人对于工伤鉴定行政复议申请书是什么意思都不太清楚,那么希望您可以通过我们的介绍以后有一个认识。 一、工伤鉴定行政复议申请书是什么意思? 工伤行政复议是工伤行政相对人对行政主体作出的工伤认定或者核定的工伤保险待遇等具体行政行为不服,依...


·对于伤残军人员工可以辞退么
      对于伤残军人员工可以辞退么?符合法定条件的可以辞退,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本人:(一)员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


·非因工伤申请鉴定后待遇有吗?
      非因工伤申请鉴定后待遇有吗? 一、非因工伤申请鉴定后待遇有吗? 是有的; 非工伤不代表得不到补偿和赔偿,即使不是工伤,也会按照非工伤的标准进行医疗方面和生活方面的补偿的,确保受伤的人能够得到合理的待遇。具体非工伤鉴定待遇,如下所述: 1、病假工资 职工患病休假在6个月内: (1)连续工龄<2年者,病假日工资按职工日平均工资的60%计发 (2)连续工龄≥2年且<4年者,病假日工资按职工日平均工资的70%计发 (3)连续工龄...


·劳动合同法中双倍工资仲裁时效怎么规定的
      关于劳动争议的仲裁时效问题规定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从该条我们明确可知除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起算时间可以在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算外,其他情况仲裁时效期...


·劳动仲裁法定程序是什么
      劳动仲裁法定程序是什么(一)接受申请材料。审核申诉人申诉材料,对符合规定的材料进行登记,退回不符合规定的材料并告知申诉人。(二)审查受理及组庭。自收到申诉材料之日起七日内决定受理或不受理,并送达受理通知书或不予受理通知书;决定受理的,自决定之日起七日内组成仲裁庭并送达申诉书副本及应诉通知和开庭通知给被诉人。(三)收费。当事人自收到通知受理或应诉通知之日起五日内预缴仲裁费;申诉人未按规定缴纳或办理减免缓手续的,作撤诉处理。(四)接受答辩及...


·疫情期间上班加工资嘛?
      疫情期间上班加工资嘛?员工疫情期间上班并未提高工资标准,但在延迟复工这几天属于休息日,对于休息的职工,企业应按劳动合同约定的标准支付工资;对于承担保障等任务上班的企业职工,应作为休息日加班给予补休或按规定支付加班工资。通俗地讲,就是两倍工资。职工按照企业要求在家上班的,应作为休息日加班,由企业给予补休或按规定支付加班工资。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1、对新型冠状病毒感...


·合伙企业劳务出资可以吗?
      合伙企业劳务出资可以吗(一)普通合伙人的出资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也可以用劳务出资。合伙人以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需要评估作价的,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也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委托法定评估机构评估。合伙人以劳务出资的,其评估办法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并在合伙协议中载明。合伙人应当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履行出资义务。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依照法律、行政...


·水利工程质量问题导致因素有哪些
      水利工程质量问题导致因素有哪些 当前国家大力兴修水利工程,虽说水利工程的建造要求相对较高成本要求比较高,但是修好水利工程能够公民以及附近居民带来非常大的便利,所以水利工程一直非常受到您的欢迎,不过水利工程出现质量问题的话导致的问题也是非常严重的,所以对水利工程导致质量问题出现的原因我们需要有所了解,那水利工程质量问题导致原因有哪些呢? 水利工程质量问题导致因素有哪些 1、现场人员素质参差不齐,管理混乱 现场技术工人的技术素养和管理...


·公司开除员工需要赔偿什么
      公司开除员工需要赔偿什么 一、公司开除员工需要赔偿什么 单位开除员工,首先需要结清员工的工资。是否存在赔偿是根据开除员工的原因来进行判定的。企业辞退员工,根据辞退的原因不同相应的补偿也不同。 无故辞退员工,单位需要支付双倍经济补偿的赔偿金。合同到期辞退员工,单位需要支付经济性补偿。单位经济性裁员,辞退员工需要支付经济性补偿。 员工严重违反公司纪律,单位不需要支付补偿。试用期被以不符合录用条件被辞退是无经济补偿的。 法律依据:《...


·确认不存在劳动关系起诉状该怎么写?
      根据我国劳动法的规定只要用人单位雇佣了劳动者他们之间不论是否签订劳动合同都存在劳动关系,但是在实际操作中有关于劳动关系的纠纷不少,特别是那些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却在劳动期间发生工伤的劳动者,为了能更好的进行理赔就需要进行劳动关系的确认。那么确认不存在劳动关系起诉状该怎么写呢?下面就由我们为您提供一篇范文,以供您参考。民事起诉状原告:?????? 经销部,住址:?????? 负责人:郑?????? ,电话:?????? 被告,刘?????? ...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马鞍山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6899334 19166418749
19166418749
点击这里给马鞍山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